[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附加圖檔[] []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回覆時程式碼縮排會被trim消掉,請善用[code][/code]標色或貼到ideone等網站
  • LaTeX記法可以用「$$」或「\( \)」包起來,例如「$\sum_{k=1}^{k=n} k^2 = \frac{n(n+1)(n+2)}{6}$」
  • 投稿時請點擊畫像認證後,再按下 [送出] 按鈕提交。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或在貓管理部向管理員回報。
  • 因應惡意推文影響,現在發文自刪需經過一分鐘。


檔名:1775359982375.jpg-(411 KB, 1080x2090)
411 KB
無名26/04/05(日)11:33:02 ID:YIAbzdIoNo.3856667del
無本文
無名26/04/05(日)11:40:48 ID:V/tLjjrUNo.3856682del
>>3856667
生前規劃節稅手法很重要
無名26/04/05(日)11:40:54 ID:4S4jssxoNo.3856683del
遺產若以不動產、著作權等難以迅速變現的資產為主,即便帳面上有20億,繼承人在10個月期限內籌出數億現金繳遺產稅,實務上幾乎不可能;倉促出售往往面臨大幅折價,最後到手的資產急劇縮水。

這就是稅務圈所說的「時限炸彈」。房子擺在那裡,現金卻變不出來,稅單一來,只有賣房或放棄兩條路。

日本有大量遺產是以不動產形態存在。對繼承人來說,繼承房產遠比繼承現金麻煩得多,原因有三。

第一個矛盾:帳面價值高,手頭現金少
日本計算遺產稅時,不動產使用的是官方評定的「路線價」或「固定資產稅評價額」,通常約為市場實際成交價的70至80%。

乍看之下這是優惠,評定價比市價低,課稅基礎也低。但問題在於,繳稅的時候必須付現金,而不是拿房子去抵。房子賣不掉,或者賣不到評定的價格,那個落差就全部壓在繼承人身上。

第二個矛盾:10個月期限,不動產根本賣不完
日本遺產稅規定,繼承人必須在得知繼承之日起10個月內,原則上以現金一次繳清。對於資產結構以不動產為主的遺產,這個時限在現實的交易節奏下往往根本不夠用。

一般來說,日本不動產從決定出售到完成過戶,正常流程需要3至6個月。若繼承的物件不只一間,或位於偏遠地區、租客還住著、有糾紛未解,根本不可能在期限內出清。

第三個矛盾:稅單逼出低價,賣越急賠越多
為了趕在10個月期限內湊齊稅款,繼承人往往被迫「急售」。急售就意味著讓價。讓了價,手邊剩的錢可能還不夠繳稅,只能繼續賣,陷入惡性循環。

急著賣就被壓低價格,拖著賣又可能失去特例優惠、稅額反而增加。日本作為不動產大國,資產大量以土地形式存在,卻堅持現金納稅原則,這是制度設計與現實的根本錯配。

日本有救濟機制,但門檻高到讓人卻步
法律不是沒有給繼承人出路,但這些出路的條件,往往讓人知道了也用不上。

延納:分期付款,但要付利息
繳不起,可以申請分期。不動產比例高的遺產,最長可延到20年慢慢還,聽起來很友善。但申請條件是「確實無法一次繳清」,還需要提供擔保,每年另計利息(年利率示例約1.2%至6.6%,實際利率依每年度國稅廳公告而定),等於是跟政府借錢繳稅,不是免費的。

物納:以房子抵稅,但可能大幅虧損
日本允許在延納仍無法繳清的前提下,用不動產直接抵繳遺產稅,稱為「物納」,且不動產是最優先被接受的物納財產。

聽起來很方便,但這裡有個很多人不知道的陷阱。

國稅廳收納不動產時,用的是「相續稅評價額」計算,不是市場時價。Taxes in Japan舉了一個假設性的例子來說明差距:若一塊土地市值1億日圓,相續稅評價額為5,000萬日圓,物納後只能抵繳5,000萬日圓的稅款。在極端情況下,若該土地同時適用「小規模宅地等特例」,評價額可能進一步大幅縮減,造成市值與折抵金額之間出現顯著落差。實際差距視個案而異,但整體而言,物納的折抵效率通常低於在市場上出售。

用白話說:物納等於是把房子以較低的折算價值交給政府,換回的稅款折抵往往比賣給一般買家吃虧。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17780
無名26/04/05(日)11:44:40 ID:Ezdu2EdENo.3856685del
>>3856667
所以1000萬的遺產,遺產稅就直接收人1000萬?
那扣完稅後跟沒繼承一樣嘛
無名26/04/05(日)12:01:51 ID:rSGzD2OgNo.3856698del
>>3856685
1
繼承人:這份股票財產當初是以60萬買的所以遺產稅應該要60萬為基準
國稅廳:但是這份股票現在價值1000萬吧? 所以遺產税以1000萬計算

2
繼承人:我以1000萬的價值繼承這份遺產,然後我以1200萬賣掉了
國税廳:這筆股票當初是用60萬買的吧.對吧,所以我們要以1140萬的收入計算所得税

結論:日本的税制是狗死屎
無名26/04/05(日)12:03:24 ID:9JO2vtRMNo.3856701del
>>3856685
是指稅額的基準會以1000萬計算吧
假如20%遺產稅的話就課1000萬*20%
而不是成本價的60萬*20%
無名26/04/05(日)12:14:27 ID:hq3RR2qENo.3856715del
>>3856667
一邊覺得很不合理
一邊又覺得有錢人被課重稅反而才能幫助階級流動
窮人跑去幫有錢人喊冤好像有點搞不清楚自己立場

>>3856682
母子關係淡薄多年沒見面
媽媽也沒心思管自己死後怎麼留錢給兒子比較好吧
無名26/04/05(日)12:28:15 ID:xW199CKgNo.3856730del
>>3856715
實際上只課得到包含中產以下的稅
真正有錢人是課不到的
頂多新興有錢人為吃鱉
所以是窮人在抱怨翻身無望
無名26/04/05(日)12:42:57 ID:IOIk14cgNo.3856761del
>>3856730
日本和台灣的差異是台灣生前贈與比繼承便宜 日本是繼承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和更多扣除額

然後台灣繼承的稅率的上限不到日本的一半 同樣1億多遺產日本55%台灣20%
無名26/04/05(日)13:12:02 ID:DJyUOCLMNo.3856789del
>>3856715
因為這搞法一樣會搞到中產以下的窮人,而且真正有錢人大多有直接變現的動產,所以這對階級流動不會有任何助益
無名26/04/05(日)16:47:51 ID:O9nCCrBMNo.3856931del
>>3856715
一般都是老到覺得差不多了才開始想吧
這次情況應該是根本不夠老
無名26/04/05(日)17:04:41 ID:atWnHT46No.3856937del
>>3856715
有錢人根本不會被這種東西搞到
無名26/04/05(日)17:16:39 ID:0ImprQMUNo.3856949del
台灣是死亡日股票市值來算
要賣也要交完稅繼承了才能賣
這文的意思是沒交稅前就能賣股?
所以有兩種稅的算法?
無名26/04/05(日)17:20:58 ID:KCPNQvTENo.3856951del
>>3856949
繼承算現值>這大家都能理解
賣股票的增值是從祖先入手時的價值算而不是繼承時的價值>工三小
無名26/04/05(日)17:24:19 ID:0k3zuX4wNo.3856952del
遺產稅搞的也就沒裕餘避稅的中產
還有讓家庭支柱意外身亡的遺族雪上加霜
無名26/04/05(日)18:07:05 ID:eEoXElKENo.3856965del
>>3856698
這不就是雙重標準?
你要不就兩邊都按照原價格,不然就兩邊都按照現價
日本寫這條稅法的是白癡還是邪惡?
無名26/04/05(日)18:27:23 ID:yUx.k032No.3856982del
反過來說
如此惡法多年不修
可見對因幡伯耆兩國大名或家祖雕花的百年政治世家
這種真有錢人根本就沒差
只是用來把試圖階級躍遷的傻鳥一隻一隻踢下去的工具XD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