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檔案區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預設
夜間
軍武
[
回到版面
]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SAGE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投稿時請點擊畫像認證後,再按下 [送出] 按鈕提交。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或在貓管理部向管理員回報。
新介面尚處於測試階段,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向管理員或於程設交流版反映。
香港法院本週兩度認證港警不可信
無名
20/06/03(三)00:05:29 ID:dldl3osc
No.1073498
del
案件一:
1. 示威者被港警控告在警車上用頭襲警
2. 港警作供時說的疼痛位置和驗傷時說的位置完全不同
3. 醫療報告指示威者滿身傷痕,鼻部骨裂及頭部擦傷瘀傷
4. 示威者控訴港警在警車上一邊不斷毆打他一邊不斷大叫「你為什麼襲警?」
5. 示威者上車前完好無缺的面容不幸被拍下影片
6. 法官: 「為什麼供辭沒提過在車上曾發生造成這種傷勢的情況?」 港警: 「...」
7. 法官: 「示威者的傷勢來源是?」 港警: 「...」
8. 法官: 「港警信口雌黃, 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無罪!」
當然, 甚麼假口供, 私刑, 妨礙司法公正, 非法取證等香港政府都是不會告港警的了
案件二:
1. 示威者被控告參與暴動, 襲擊警察宿舍
2. 示威者被捕後頭部出現數厘米裂傷需送院縫合
3. 法官: 「誰打的?」 港警們同聲: 「不是我」
4. 法官: 「那示威者的傷勢來源是?」 港警們: 「...」
5. 港警們: 「...重點是示威者由襲擊宿舍到被捕一刻都沒離開過我們雙眼, 沒有錯的!」
6. 示威者提供的記者現場片段顯示示威者和港警們橫卡著一台消防車看不到對面
7. 港警們: 「...我們一致都沒看到中間有消防車, 影片一定是PS的!」
8. 法官: 「說影片是PS的? 那可以參考附近一帶的CCTV...」
9. 港警們: 「我們有回過現場, 沒有發現附近一帶有CCTV, 報告有寫」
10. 示威者提供的相片顯示現場有多台CCTV
11. 法官: 「沒有CCTV?」 港警們: 「...有」
12. 法官: 「為什麼不向附近的商店或學校拿CCTV?」 港警們: 「...」
13. 法官: 「那到底為什麼全部人都沒看到消防車?」 港警們: 「...」
14. 法官: 「港警說法令人費解, 當中有人在說謊, 無罪!」
當然, 甚麼假口供, 私刑, 妨礙司法公正, 非法取證等香港政府也是不會告港警的了
無名
20/06/03(三)00:22:59 ID:9qI0dDic
No.1073499
del
管管呢?
無名
20/06/03(三)01:07:09 ID:8nJbxgDw
No.1073506
del
>>1073498
關軍武屁事,等解放軍開始殺港仔或港仔登陸大陸殺光共產黨再貼過來好嗎?
無名
20/06/03(三)01:12:37 ID:cJEQAsWg
No.1073507
del
>>1073506
其實底下一串美國警察也是擦邊,我倒不反對討論港警
但這開串內容看起來也不像來討論的,所以我也懶得回文
無名
20/06/03(三)01:38:10 ID:USvFBSCs
No.1073510
del
>>1073498
>>1073498
殺蟑螂剛好而已
無名
20/06/03(三)01:42:59 ID:dldl3osc
No.1073513
del
>>1073510
嗯, 我就喜歡這種
希望中港政府的發言人能學著點
無名
20/06/03(三)06:15:51 ID:hj0hJjew
No.1073532
del
香港朋友荒了
不只是疫情、連美國暴動都把香港曝光度全搶過去
這下連海外聲援都要消失了
無名
20/06/03(三)07:12:46 ID:D8OfnB5c
No.1073537
del
就猜到有人會發文 繞了大圈 發現自己被香港法制拯救的感覺如何?
無名
20/06/03(三)07:25:59 ID:6uXqJrak
No.1073538
del
>>1073537
還說香港法制耶w
有法制的話這些作假證的港警應該都被抓了
無名
20/06/03(三)09:18:13 ID:vBoNpPgU
No.1073542
del
中國人應該上訪中央要求剝奪香港行政區地位
無名
20/06/03(三)09:46:03 ID:XKKmdOkI
No.1073545
del
>>1073538
要戰就認真戰,你所謂港警作假證的來源出處?
立場鮮明的頻果也比來源不明的複製貼上強。
無名
20/06/03(三)10:50:51 ID:R9hRwrHg
No.1073557
del
>>1073545
你認真的?蘋果早就降格與大紀元、FoxNews、輪子台同等級了,噢還有被特朗普黑手伸入後的美國之音
無名
20/06/03(三)12:50:38 ID:6uXqJrak
No.1073573
del
>>1073545
今天香港隨便一份報紙都有了(除了共產黨直屬那些), 包括親中那些也不敢不報, 你就不懂搜一下?
>從警方拍攝片段見到被告上警車前未有傷勢,但警員作供時無法解釋,為何醫院和警署拍攝的相片均顯示被告有鼻部骨裂、頭有擦傷等傷勢;而警員供稱自己受傷位置亦與其醫療報告不一致,不接納警員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作供兩警審訊時均稱案發「看不到」消防車。
>雖然兩名作供的警察均否認現場曾有消防車,但辯方呈堂片段卻顯示有消防車橫泊在場
>調查的警察不但沒有索取閉路電視片段,更在調查報告中寫沒有發現閉路電視片段。法官指有關片段應與案密切相關,直指警方的做法令人費解。
>法官指,被告頭部的傷勢不是由林造成,便是由楊的同袍造成,惟兩人均表示沒有造成被告頭部的傷勢,他們其中一人可能在說謊...惟他們均未能就被告的傷勢提供合理解釋,法官認為他們沒有說出真相...
我就看看你能怎樣洗到不是作假證w
無名
20/06/03(三)14:56:29 ID:G/qBSq62
No.1073610
del
>>1073573
應該就是上面想洗高可晴涉及販毒卻被撤控的那位吧www
無名
20/06/03(三)18:24:57 ID:Fg3dfdVQ
No.1073633
del
>>1073573
本來就是原po該提供出處,香港不是宇宙中心沒有人有義務代搜。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01/6I2BYCQS4KTFRWLCBDHDCMOLWM/
「鍾官質疑,沈姓警員庭上供稱,被告的傷勢是因他抗拒制服時不斷掙扎而造成。假若被告掙扎期間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勢,其頭部必定曾經多次撞擊硬物,惟沈的供詞並沒提到被告掙扎時撞到任何物件。觀乎被告的傷勢嚴重程度,如他掙扎時曾撞到硬物或沈的身體,沈一定能感覺到。」
不是無法解釋更不是沉默點點點,而是裁判官認為不可信。這段我看了只覺得莫名其妙:掙扎時撞到什麼物件是很重要的細節嗎?警員事後作証一定記得應該要說,沒說就是不可信?
>>1073610
是你宣稱高姓被告認識不知名男子又拿不出出處的嗎w
ガメラ @ 横浜派 + 全国制覇
20/06/03(三)21:21:31 ID:Xt.hMDcY
No.1073662
del
Passing through.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欲走捷徑到理大觀戰-醉酒男誤闖槍會山軍營-被判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欲走捷徑到理大觀戰
醉酒男誤闖槍會山軍營
判 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0/06/02
無名
20/06/03(三)21:38:27 ID:e6nGt1.o
No.1073666
del
不再亂掰港警殺人了?
無名
20/06/03(三)21:59:13 ID:g8jewn8Q
No.1073668
del
>>1073633
辯方呈上的影片清楚顯示幾名防暴警圍着被告,用力扯起他及將其拖行,片中有人大叫「唔好打」等,而作供兩警亦在片中認得自己。法官分析稱,雖然片段不能證明有人對被告頭部施襲,但綜觀所有證供,法庭得出被告傷勢因由的結論是「不是林警長,就是楊警員或其同僚所做」。
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200603/s00001/1591123471712/男生脫暴動罪-官-警未道真相-不能安心納供辭-
「棍毆頭非雞毛蒜皮事」
https://0rz.tw/BiGnE
無名
20/06/03(三)22:08:42 ID:g8jewn8Q
No.1073669
del
>>1073633
兩人分別供稱,自己和同僚均沒有毆打被告頭部。然而,被告被帶上警車時,頭部已出現傷口,故推斷被告傷口是由被制服至被押上警車期間造成,警方是唯一可能的施襲者。兩人供詞均無法解釋被告的傷口,沒有向法庭道出真相,削弱了其證供可信性。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0555/國慶日-遍地開花-30555/
【101-國慶開花】-20歲男生暴動罪名不成立-法官沈小民-警員沒道出真相
https://0rz.tw/rjbWT
無名
20/06/03(三)22:12:20 ID:g8jewn8Q
No.1073670
del
>>1073633
沈官指出,警員以合理武力制服疑犯時,要確保疑犯不會遭受非法暴力對待,否則或會遭刑事檢控,又指曾有警員因使用非法暴力而入獄,兩名作供警員動武時應額外留意。
>>掙扎時撞到什麼物件是很重要的細節嗎?
如果掙扎時撞到什麼物件會證明警員使用非法暴力,那就會是很重要的細節.
無名
20/06/04(四)09:58:02 ID:ULokJ1p2
No.1073702
del
標題跟內容的連結莫名其妙
一個警察殺死了黑人,就可以說全部警察都種族歧視?
警察不可信?
無名
20/06/04(四)12:34:28 ID:lHfmm0bY
No.1073733
del
>>1073633
不認識的人無緣故會叫你拿包裹而你會去拿,你自己信嘛?過往和毒品有關的案件中,有人因為持有毒窟鎖匙或者是身為單位承租人便已被檢控,為什麼高小姐在人贓並獲的情況下獲得撤控?
我第三次問了喔
無名
20/06/04(四)12:50:20 ID:lglFIp7g
No.1073735
del
>>No.1073733
老實說
你這些東西真的很無所謂
人家美國黑人求救討饒喊不能呼吸
被壓到窒息死
而你這是什麼東西
你這是什麼無聊東西
無名
20/06/04(四)15:34:28 ID:lHfmm0bY
No.1073768
del
>>1073735
去問要幫港警洗風向的那卒仔啊,而且開版就是要講香港警暴,你是反駁不能所以換IP帶風向嗎?
無名
20/06/04(四)17:32:02 ID:66ezDkz6
No.1073782
del
>>1073768
對啊,我又换ip啦,咬我啊wwww
無名
20/06/05(五)15:54:28 ID:4rw.Ym1M
No.1073969
del
>>1073782
感謝都來不及了,怎會咬你
無名
20/06/05(五)18:35:15 ID:dvKQcoyE
No.1073989
del
>>1073733
>不認識的人無緣故會叫你拿包裹而你會去拿,你自己信嘛?
隨便掰個理由,比如說寄錯地址了
更蠢的オレオレ詐欺都一堆人上當了為什麼不信。
>過往和毒品有關的案件中,有人因為持有毒窟鎖匙或者是身為單位承租人便已被檢控,為什麼高小姐在人贓並獲的情況下獲得撤控?
香港人「人贓並獲」是這樣用的嗎。
接獲不明包裹跟疑似出入毒窟甚至承租毒窟有可比性!?
>我第三次問了喔
那來的啊。你該不會是週遊各大論壇到處黒吧。
你的莫斯科無敵iPhone破解還有高姓被告2015年的FB/IG呢?
無名
20/06/06(六)13:26:22 ID:PVF//r2A
No.1074103
del
>>1073989
繼續轉移視線啊
那你去跟法官掰個理由啊,持有毒窟鎖匙或者是身為單位承租人會被檢控是因為有知情、合伙的可能,高小姐身為客觀上的毒品持有者,完全有需要作出解釋,為什麼可以獲得撤控?
你說隨便掰個理由,沒問題啊,請跟法庭解釋,為什麼她無需解釋就可以獲得撤控?
而鄧生就因為被「懷疑」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檢控?鄧生也不是個例,就開版兩個例子,你解釋一下啊
無名
20/06/06(六)14:15:21 ID:9lBzhBJw
No.1074108
del
>>1074103
你說:怎麼可能不認識!
我說:有別的可能
你說:去跟法官說啊!
你誰啊你,莫名奇妙。
> 高小姐身為客觀上的毒品持有者
哪來的持有啊。不是去簽收時被逮捕的嗎?
不查還好,看來類似不明郵包案件撤控早有前例,
而且有些細節是蘋果不會寫的。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79701-港聞/6523456-毒郵包案惹爭議-撤控丫叉案有先例/
sage
20/06/06(六)14:38:28 ID:KeJwFI96
No.1074111
del
廢物港仔整天來這洗一些廢文
好像全世界都欠你們這些廢物港仔一樣
看你們這些垃圾樣,老共把港仔殺光我也只會叫好啦
無名
20/06/06(六)14:39:36 ID:KeJwFI96
No.1074112
del
上一篇沒注意到sage改用勾選了,這篇重新sage一次
無名
20/06/06(六)14:55:58 ID:Ex9aSKpE
No.1074117
del
>>1074111
這也要多謝愛國份子跳出來上釣合作不是嗎?
ガメラ @ 横浜派 + 全国制覇
20/06/07(日)16:14:12 ID:dTyF5zS.
No.1074284
del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06/Z64QJBHVJMUYQT4C3YV3IKB2TM/
【抗暴之戰】
警武裝升級!
速龍本月可用胡椒彈JPX6手槍
醫生:令氣管收窄3分鐘攞命
2020/06/06
根據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HKFP)今(6日)報道,本港警方近期已從瑞士一間武器生產商Piexon引入最新一代的胡椒彈手槍、即Piexon JPX6 Jet Protector。
翻查涉及生產商網站的資料顯示(JPX6資料 ),此手槍的射程長達7米,安全距離為1.5米,最多可4支槍膛同時上彈,十分高速。
瑞士當局表示不知道有此交易,亦沒有相關武器出售本港的記錄,故懷疑屬其他國家轉口出售。
ガメラ @ 横浜派 + 全国制覇
20/06/07(日)22:06:10 ID:dTyF5zS.
No.1074327
del
>>1074284
https://www.piexon.com/en/jpx6/
piexon AG > jpx6
無名
20/06/08(一)11:13:54 ID:QeBN.HFw
No.1074377
del
>>1074108
親中媒體有更多不會寫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2764
一名22歲男子涉去年11月11日「三罷」被起訴,及後海關截查一個含丫叉、彈珠的包裹,指收件人為該男子,再起訴他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該案提堂後被告不獲保釋,還柙至本年2月始獲撤控。辯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訟費,期間批評控方過遲通知撤控決定。
22歲的趙駿賢,原被控於2去年11月27日,在秀茂坪南邨秀旺樓一個單位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個丫叉投射器及6包鋼珠,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提堂後趙不獲保釋。
案件提堂後趙不獲保釋。
案件提堂後趙不獲保釋。
趙遭還柙逾70日後
趙遭還柙逾70日後
趙遭還柙逾70日後
控方終在本年2月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撤回控罪,趙始獲釋放。辯方今日申請訟費期間指,早於去年12月已告知警方,被告並沒有信用卡戶口,若要調查被告的交易記錄,「一般市民可以做到,相信以警方的資源一樣做到。」但控方直到本年2月6日才通知被告獲撤控,時間太遲。
請問高小姐有這種待遇嘛?
再來,包裹你簽收了不就屬於你了?代收?哦,沒問題,代誰收啊?一個不知名男人,高小姐你是否收受利益或受威脅啊?一切拒絕透露,那你要怎樣證明有這樣一個人存在?警察有權有能力向電信商索取有關通信紀錄,為什麼像趙先生,也就是你貼的連結主角也一樣,警察不去做啊?就算高小姐只是代收,不論是台灣法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8
還是香港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34!zh-Hant-HK?xpid=ID_1438402700201_001
都有機會負上刑責
另外,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106782/%E5%B0%91%E5%B9%B4%E6%AF%92%E8%B2%A9-1%E5%85%8B%E6%AF%92%E8%87%B3%E5%B0%91%E5%9B%9A2%E5%B9%B4-%E5%BE%8B%E5%B8%AB%E8%A9%B3%E8%A7%A3-%E7%82%BA%E4%BD%95%E4%B8%8D%E7%9F%A5%E6%83%85%E9%9B%A3%E6%88%90%E6%B1%82%E6%83%85%E7%90%86%E7%94%B1
你說別的可能?沒問題,去跟法官說啊,畢竟他們信證據,你說沒有就沒有?誰啊你?收五毛帶風向的卒仔
無名
20/06/08(一)11:28:05 ID:mwJp61dw
No.1074378
del
>>1074377
>期間批評控方過遲通知撤控決定。
>辯方今日申請訟費
>控方直到本年2月6日才通知被告獲撤控,時間太遲。
阿不就是記取教訓這次才及早撤控,你怎麼還糾結個沒完?鬼打牆?
>包裹你簽收了不就屬於你了
沒有人說簽收「了」,只有說「到郵政局領取郵包被捕」
有沒有拿到手還是個問題。
>你說沒有就沒有?誰啊你?
鬼打牆專家?請循其本:
>你說:怎麼可能不認識!
你說認識就認識?你又誰?
>收五毛帶風向的卒仔
連這也來啦。
那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政治部主管Julie Eadeh給你多少?
無名
20/06/09(二)13:08:10 ID:jXFbblBs
No.1074481
del
>>1074378
你反駁不了就開始想抓字眼了?不好意思,香港執法部門方面是會在收取包裹「之後」才作出行動
主控官及後數度向法庭申請押後處理,並以電話索取上級指示。開庭後,主控指出,根據過往處理多宗同類型案件的經驗,即使案件交付到高等法院處理,還是未能得到控方認為理想的結果。
>>阿不就是記取教訓這次才及早撤控,你怎麼還糾結個沒完?鬼打牆?
鄧官即時反駁指,以往這些案件很多時均在沒電話信息的證據下處理,而包裹從法國寄來,已可構成販運,加上此案嚴重程度屬高院案件,應由大律師陳述下,再由高院法官引導陪審團下作結論,「而唔係喺呢個咁嘅法院就咁處理」,認為控方有必要解釋檢控原則及相關法例。
繼續啊五毛卒仔
無名
20/06/09(二)16:54:27 ID:B9h88JCU
No.1074503
del
所謂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敢問小粉紅人在那兒!
無名
20/06/09(二)20:27:54 ID:xYzIV8Ck
No.1074521
del
>>1074481
> 香港執法部門方面是會在收取包裹「之後」才作出行動
跟莫斯科破解軟體一樣口說無憑,根據?
香港執法部門還會假扮送包裹呢。
引用一堆,不還是主控官記取教訓,雙方各執一詞?証明了什麼?
Julie Eadeh御用暴徒。
無名
20/06/10(三)16:04:26 ID:7y3HlLrA
No.1074613
del
>>1074521
不清楚警察工作程序就麻煩你出少句少丟點臉吧……
香港執法部門的確會假扮送包裹啊,鄧先生那案就是一例
自己想轉移視線就算了,我連法官本人的說話都給你了,證明法官也覺得主控方對嚴重程度極高的此案撤控做法有問題,就你一個人想洗風向而已
販運毒品在香港一直是嚴重罪行,如法官所言
>>而包裹從法國寄來,已可構成販運
以往這些案件主控方很多時均在沒電話信息的證據下處理,但現在居然獲得撤控?
吸取教訓?
不如講講開版兩個例子?
無名
20/06/11(四)04:19:35 ID:M.uT.dLI
No.1074683
del
>>1074613
那麼,「假扮送包裹」的時候難道香港執法部門也是嫌犯收取包裹「之後」才作出行動?
自打嘴巴還不自知。
整個案件就是控方法庭各執一詞,引用千萬遍還是一樣。我一個人?
>主控指出,根據過往處理多宗同類型案件的經驗,即使案件交付到高等法院處理,還是未能得到控方認為理想的結果。
如果類似案件最後都是證據不足無罪、撤控,甚至還要支付訴訟費,那何不及早撤控?不是記取教訓是啥?
不好意思,你想黑我沒有義務奉陪。
無名
20/06/11(四)18:03:47 ID:BW26vw7.
No.1074766
del
>>1074683
自打嘴巴w
不收取包裹怎樣證明你就是收件人?你傻可別當正常的警察也會這麼傻
>>如果
對對對,連法官都不及你專業
>>那何不及早撤控?不是記取教訓是啥?
反修例風波將近一年,警方至今起訴約1600人,超過30人因證據不足獲撤控,另外有1400多人獲無條件釋放
吸W取W教W訓W
無名
20/06/11(四)23:29:47 ID:o/RtPmME
No.1074824
del
>>1074766
「據了解,高的父親為警長,郵差把毒郵包派遞到青衣已婚警察宿舍的單位,其實是高女的親友住所,郵包收件人則為高女,高女被通知到郵局領取該郵包時,除其名字外,表面還寫有美容用品。」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6523456-%e6%af%92%e9%83%b5%e5%8c%85%e6%a1%88%e6%83%b9%e7%88%ad%e8%ad%b0-%e6%92%a4%e6%8e%a7%e4%b8%ab%e5%8f%89%e6%a1%88%e6%9c%89%e5%85%88%e4%be%8b
都寫名字了收件人還能是誰?真的是不看不反中媒體?
>對對對,連法官都不及你專業
「律政司代表出庭時指出,過往亦有涉及毒品郵包的案件,但每件案的情況不同,經重新考慮過被告是否知道郵包內有毒品後,控方認為相關證供薄弱,現有證供並不足以達致合理定罪機會,申請撤回控罪。」
奇妙的「法官比控方專業」言論。
>反修例風波將近一年,警方至今起訴約1600人,超過30人因證據不足獲撤控,...
關毒郵包屁事。
無名
20/06/12(五)14:04:48 ID:z4NF36Oo
No.1074884
del
>>1074521
>跟莫斯科破解軟體一樣口說無憑,根據?
不是第一次發了, 只有你沒看到?
香港警方為iPhone破解軟件公司客戶 軟件可利用漏洞取得電郵密碼資料
https://unwire.hk/2019/12/21/elcomsofthkpolice/tech-secure/
>早前 Apple 手機晶片被發現不能被修復的「checkm8」驚天漏洞,以及最新被發現的「tfp0」漏洞,令到 iPhone 5s、6、6s、SE、7、8、X,甚至最新的 iPhone 11 系列手機都能被破解。而其中一間藉由此漏洞開發破解應用程式的公司,在官方網頁證實了香港警務處是其客戶之一。
無名
20/06/12(五)14:17:04 ID:z4NF36Oo
No.1074887
del
>究竟香港警方何時購入?購入甚麼程式?ElcomSoft行政總裁Vladimir Katalov回覆眾新聞查詢,指公司軟件在全球多個政府及執法部門廣泛使用,包括香港、中國內地、美國、以色列、英國等地,目的是打擊罪行,他們只會提供軟件,而非服務。由於公司受條款規管,不可以透露個別交易資料,但他們對買家使用軟件有要求,實際操作需受許可協議及本地法律約束。他亦坦言無法從技術上,控制軟件如何被使用,因為也會侵犯軟件用戶的私隱。
無名
20/06/12(五)20:29:13 ID:eFGYKyxk
No.1074920
del
>>1074111
老共怎麼會殺光港仔,老共巴不得港仔都跑台灣或是逃去美國。
無名
20/06/12(五)20:29:17 ID:eFGYKyxk
No.1074921
del
>>1074111
老共怎麼會殺光港仔,老共巴不得港仔都跑台灣或是逃去美國。
無名
20/06/12(五)20:29:18 ID:eFGYKyxk
No.1074922
del
>>1074111
老共怎麼會殺光港仔,老共巴不得港仔都跑台灣或是逃去美國。
無名
20/06/13(六)02:17:08 ID:hwK/oLSQ
No.1074965
del
>>1074884
你上次發是發在K島嗎?還是你真的是周遊各大論壇到處黑?
至於內容,當時在K島是在爭是否有軟體能無條件破解iPhone 7/8取得通話紀錄,看來Cellebrite跟Elcomsoft都未必能。
>聲稱在用戶開機之後第一次為 iPhone 解鎖之前,就可獲得 iPhone 內部的資料。部份 keychain 項目包括電郵與認證密碼都可在此階段被套取出來。
keychain 項目只能取得部份,通話紀錄自然更是未知數。
「開機之後第一次為 iPhone 解鎖之前」,換句話說就是BFU (Before First Unlock)。這跟Cellebrite說的「a limited BFU (Before First Unlock) data set can be extracted from locked devices.」一致。
https://www.cellebrite.com/en/blog/ios-breakthrough-enables-lawful-access-for-full-file-system-extraction/
兩家公司用的都是所謂「驚天漏洞」checkm8。tfp0適用於Apple A12、A13也就是iPhone XS/XR及後續,跟iPhone 7/8無關。
無名
20/06/13(六)15:17:28 ID:pddf4O2I
No.1075001
del
>Running the tool does require installing a jailbreak, but this too can be done on locked iPhones and iPads.
> Accessing the keychain in BFU mode requires installing the checkra1n jailbreak that targets vulnerabilities in Apple bootrom. The jailbreak is installed via DFU mode and is available for all compatible devices regardless of their lock state or BFU/AFU status.
好啦, 已證實毒警女用ip8; 港警抓毒警女時擁有Elcomsoft的破解ip8軟件; Elcomsoft的破解軟件能在任何狀態下包含BFU的ip8上安裝; Elcomsoft的破解軟件能讀取任何狀態包含BFU下ip8的通訊錄及電郵; 而港警稱: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
還想怎想洗?
對了, Elcomsoft的官推轉推了港警破解電話的報導
無名
20/06/13(六)15:41:21 ID:pddf4O2I
No.1075005
del
>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
是準共媒《明報》的報導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511/s00001/1589202305695/3%E5%85%AC%E6%96%A4k%E4%BB%94%E8%B2%A9%E6%AF%92%E6%A1%88%E6%8E%A7%E6%96%B9%E7%94%B3%E6%92%A4%E6%8E%A7%E9%81%AD%E8%A3%81%E5%88%A4%E5%AE%98%E8%B3%AA%E7%96%91-%E8%A6%81%E6%B1%82%E5%BE%8B%E6%94%BF%E5%8F%B8%E6%B4%BE%E5%93%A1%E8%A7%A3%E9%87%8B
更多港警聲稱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的報導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5%B1%85%E8%AD%A6%E5%AF%9F%E5%AE%BF%E8%88%8D%E5%A5%B3%E5%AD%90%E8%A2%AB%E6%8E%A7%E8%B2%A9%E6%AF%92-%E5%BE%8B%E6%94%BF%E5%8F%B8%E7%AA%81%E6%92%A4%E6%8E%A7-%E6%B3%95%E5%AE%98%E8%A6%81%E6%B1%82%E8%A7%A3%E9%87%8B/
>keychain 項目只能取得部份
你自己都認了港警如使用港警所購買的Elcomsoft軟件能取得包含電郵的部份信息, 那就不是港警所說"無法取得任何信息"w
無名
20/06/13(六)21:54:33 ID:YF.krM3Q
No.1075046
del
>>1075001
標準的七分真三分假。
>Elcomsoft的破解軟件能讀取任何狀態包含BFU下ip8的通訊錄及電郵
不管是官網還是相關報導都沒這回事。
https://www.elcomsoft.com/press_releases/eift_20191220.html
https://9to5mac.com/2019/12/20/locked-iphones/
"Compared to unlocked extraction, the new BFU extraction mode can only unlock a limited number of keychain records. In particular, records with authentication credentials for some email accounts and a number of authentication tokens can be extracted."
從頭到尾BFU就是只能取得部份keychain項目,其中包括部分電郵帳號認證而已。嚴格來說有iPhone上的電郵帳號認證也不保證能讀到電郵,如果所有人在被破解之前關帳號、更改密碼或啟用2-factor authentication的話。
至於通訊錄,那完全是你自己加的。
>而港警稱: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
是控方說的。
>控方解釋撤控原因時表示,因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
退到底,就算控方真的看到了一些無關案情的花癡電郵,正常人也不會在這邊咬文嚼字大做文章。
無名
20/06/15(一)15:37:47 ID:UGeWgZrU
No.1075250
del
>>1074824
所以?那有改變高小姐簽收那個包裹的事實嗎?法官已經表明,以往同類案件同樣情況下已可構成販運,控方亦是以此控告
>>奇妙的「法官比控方專業」言論。
你是不是不會正體中文?
>>鄧官即時反駁指,以往這些案件很多時均在沒電話信息的證據下處理,而包裹從法國寄來,已可構成販運,加上此案嚴重程度屬高院案件,應由大律師陳述下,再由高院法官引導陪審團下作結論,「而唔係喺呢個咁嘅法院就咁處理」,認為控方有必要解釋檢控原則及相關法例。
連法官都以其經驗及過往案例,都認為高小姐有很大機會罪成,控方卻像你一樣無視已有證據硬要撤控,連法官也反對控方撤控,只有無腦盲目支持警察的才會覺得沒有問題
這些數據的確與包裹無關,但顯示出香港警察現在濫補濫控,浪費法律資源的情況有多嚴重,你口中的所謂吸取教訓才撤控的論調在這些真實的數據,還有在開板兩個赤裸裸的例子前面,蒼白無力得可笑
無名
20/06/16(二)00:26:41 ID:tTRRigNQ
No.1075387
del
>>1075250
真的是鬼打牆,不過既然看到了就繼續吧。
>所以?那有改變高小姐簽收那個包裹的事實嗎?法官已經表明,以往同類案件同樣情況下已可構成販運,控方亦是以此控告
沒有說簽收「了」。
實際案例顯示香港執法部門有可能在嫌犯收取包裹之前行動。
>你是不是不會正體中文?
我叫你我打的字繁體中文。
>連法官都以其經驗及過往案例,都認為高小姐有很大機會罪成,控方卻像你一樣無視已有證據硬要撤控,連法官也反對控方撤控,只有無腦盲目支持警察的才會覺得沒有問題
第N次更正:裁判官鄧少雄認為「若陪審團獲正確引導,將很大機會將被告定罪」
然後控方認為相關證供薄弱。
還是那句,雙方各執一詞。
無名
20/06/16(二)00:43:32 ID:tTRRigNQ
No.1075391
del
>這些數據的確與包裹無關,但顯示出香港警察現在濫補濫控,浪費法律資源的情況有多嚴重,你口中的所謂吸取教訓才撤控的論調在這些真實的數據,還有在開板兩個赤裸裸的例子前面,蒼白無力得可笑
上頭戰過開版例子了,個人不想擴大戰線。
退到底就當作有濫「補」(這是你所謂的正體中文?)濫控吧。
因為香港有濫捕濫控的情形,所以相關證供薄弱也要告到底?
控方不是一個人,純粹就只是負責本案的人依經驗做出判斷而已。
無名
20/06/18(四)18:52:19 ID:JWnZxb8w
No.1076107
del
>>1075387
真不知道是誰鬼打牆呢
我早在上面已經貼出,控方認為相關證供薄弱後,
>>法官即時反駁指,以往這些案件很多時均在沒電話信息的證據下處理,而包裹從法國寄來,已可構成販運,加上此案嚴重程度屬高院案件,應由大律師陳述下,再由高院法官引導陪審團下作結論,「而唔係喺呢個咁嘅法院就咁處理」,認為控方有必要解釋檢控原則及相關法例。
我好像已經是第三次貼上這段文字了,你告訴我你會正體中文?那你一定是在裝瞎了
而根據之前案例,鄧官才會認為「若陪審團獲正確引導,將很大機會將被告定罪」,而且不應在初級法院就決定撤控,而我貼出的連結亦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警方只會依據「環境證供」拘控:「喺你身上搵到嘅就拉。」
>>律師鄧達明直言,法庭會有合理懷疑,作為一個心智正常的人,為何不會對指使人及過程生疑,而當時為何無主動尋求真相
>>律師熊運信指出,《危險藥物條例》訂明,「販運」除指進出口外,亦包括「處理」。他認為該定義範圍可以很闊,包括手持,藏於身上、行李,以及持有收藏毒品空間的鎖匙等,控方可透過環境證據印證上述行為涉及「販運」。被告如以「不知情」為辯護理由,需法庭信服,但他認為難度很高。他續指,即使被告不知道所帶的毒品種類,但只要知道是「毒品」,或在過程中無對生疑部分求證,最終以「睇唔到」、「唔理」、「唔想知」理由辯護,法庭一般會視作「知情」。
>>1075391
如果控方正常的話
我貼出的連結已有警察如何拘控涉毒者
而本次高小姐的處理是完全違反了警察及控方的一貫做法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