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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08/28(五)12:49:16 ID:CbtdMYJsNo.1084954del
國軍總教頭被慾男當街射爆,台灣的槍支管制到底是怎樣
既然管不了不然全民擁槍吧
無名20/08/28(五)15:04:35 ID:IGZW0z8oNo.1084980del
>>1084954
應該國軍一人發一件鬼滅T
無名20/08/28(五)15:28:30 ID:EgaDF7cENo.1084982del
23歲無業,制式手槍,可以馬上找兩個律師
我也好想收藏制式手槍防身喔
無名20/08/28(五)15:36:36 ID:byfitv8gNo.1084983del
>>1084954
為什麼會有智障覺得擁槍可以解決?
無名20/08/28(五)15:57:26 ID:9lD0NkV.No.1084985del
>>1084954
不過不管哪個國家的管制措施都沒辦法做到100%吧

哪怕是日本,記得有看到數據也是會有槍擊案件發生……
無名20/08/28(五)16:02:56 ID:zWFCtnjINo.1084988del
>>1084983
能讓人平等啊 肌肉再大還是沒子彈大
無名20/08/28(五)16:40:32 ID:nJ5qn/rkNo.1084992del
>>1084988
比武器的話就是比資本了。
不會有什麼人人平等。
無名20/08/28(五)16:44:19 ID:LjBURSXENo.1084993del
>>1084983
就標準的覺得A有所以B也應該有,這樣就可以恐怖平衡或是制衡?

不過實際上一般平常人沒啥需要用也不會都隨身帶著,反而造成潛在危險份子+危險份子更容易買到武器跟方便作案而已
無名20/08/28(五)16:48:09 ID:qWA7xUd.No.1084994del
>>1084983
因為第一人稱射擊遊戲玩太多了

現實中可沒有ID給你分辨敵友,全民擁槍只怕到時一堆想當英雄的笨蛋在那邊互相開槍
無名20/08/28(五)18:06:10 ID:XVnHXPaMNo.1085013del
>>1084954
太好了!
這樣不用電腦也能玩Escape from Taiwa...Tarkov!
無名20/08/28(五)18:09:45 ID:2AcKDtJ2No.1085014del
>>1085013
我沒課金 只有金屬球棒 哭哭
無名20/08/28(五)18:42:39 ID:.rVUYu1oNo.1085025del
>>1084983
都有一人發一把步槍全力抗共的論調了你說呢
無名20/08/28(五)18:44:54 ID:CbtdMYJsNo.1085026del
>>1085025
不是說要發掃帚嗎
無名20/08/28(五)19:13:44 ID:dibONfNcNo.1085033del
小朋友思維,看事情只有0和100

你知道全世界管制槍枝都不可能到100%無黑槍,難道就要全部都開放嗎?這什麼智障邏輯
台灣治安已經是世界名列前茅的資優生了,這很大一部分歸功於槍枝管制,堅固的民房設計和國家小=相對更高的警察分配密度上
雖然不可能100%消滅犯罪,但是槍枝管制帶來的社會穩定是很有效果的,別整天想著用暴力私刑解決問題,以暴制暴只有在法治不彰的國家(例如天高警察遠的美國)才是個不那麼糟的方法

至於開放槍枝這問題在本版已經討論很多,很多次了
結論很簡單,你覺得槍在平民手上能管的好嗎?不能的話那些因合法槍枝造成的案件誰能負起責任?
你能接受警察執法只有口頭警告和使用致命武力兩種等級嗎?警察也是人,執法也要考慮自己生命安全,像美國那樣要你趴下不然開槍的執法基準台灣能接受嗎?
美國每年都有上萬起槍枝管理不當造成的死傷案件,這還不是惡意使用槍枝犯罪的案例,每年美國警察開槍打死人的約有上千件(2014-17年左右的調查),換成台灣這種警察開槍打死人還要吃官司的社會,恐怕根本沒人能承擔這後果
無名20/08/28(五)20:52:01 ID:jMpjiqP6No.1085059del
>>1085033
>你知道全世界管制槍枝都不可能到100%無黑槍,難道就要全部都開放嗎?這什麼智障邏輯

我還以為大多數人都會以為他是在反諷....
無名20/08/28(五)21:48:23 ID:nEK8X8KgNo.1085066del
不是說好了要以武拒統拿槍上前線嗎?怎麼著這就倒地哀號了?
無名20/08/28(五)21:55:18 ID:aYg3k922No.1085069del
什麼鬼全民擁槍?
台灣還算是很安全的地方啊?
至少比對面那個每天也有幾十人被警察殺死拐走的香港好吧?
無名20/08/28(五)22:01:13 ID:nEK8X8KgNo.1085072del
>>1085069
幾十人被殺死?(黑人問號)
無名20/08/28(五)22:19:41 ID:qp/kz.VwNo.1085078del
>>1085072
可能是說美國~
ガメラ @ 名古屋派 + 全国制覇20/08/28(五)23:18:44 ID:JwI2QOmsNo.1085092del
X : 警察

O : 解放军伪装成警察
無名20/08/28(五)23:58:09 ID:gtkEgmOINo.1085096del
>>1085033
口頭警告和實槍射擊中間還有好幾個層級
像是警棍、辣椒水或電擊槍等...

不過台灣是個落後國家
無名20/08/29(六)00:05:33 ID:8eGO3ikANo.1085097del
跟這串有關的問題
請問'沙漠雛鷹'手槍是什麼?

我自認對軍武也有些許了解
但是從沒聽過這種暱稱的手槍...
唯依狂熱者20/08/29(六)00:09:26 ID:y8zlmIdsNo.1085098del
>>1085097
Jericho 941
無名20/08/29(六)00:19:32 ID:8eGO3ikANo.1085100del
>>1085098
感謝告知 看來是真的才疏學淺
外型也的確挺像沙漠之鷹的

本來我看新聞還以為是記者筆誤
把沙漠之鷹寫錯了

不過真的拿沙漠之鷹來犯案的話
恐怕真的得先錄遺言了?
還是也是得看口徑?
無名20/08/29(六)00:50:08 ID:14qbkFCkNo.1085102del
>>1085100

記得好像是進入美國市場後有被進口商取了一個

Baby Eagle的名稱??
無名20/08/29(六)01:04:51 ID:PEXBzIXANo.1085106del
>>1085033
>>開放槍枝這問題在本版已經討論很多次

是啊,很多次,同時反對開放的臉也被打爆很多次。直接看影片(2020/8/27):

https://youtu.be/9WU65ya_R0s

經過是美國某市發生暴動,所以民間開始自組防衛隊。然後防衛隊巡邏的時候遇上暴民要丟汽油彈,直接開槍打死兩個重傷一個。

所以第一:如果汽油和刀在平民手上管的好,那槍在平民手上就管的好。不要在那裡妄想每把槍都有藍波的怨靈,一拿起來就會被上身想亂射。

第二,社會穩定和槍枝管制沒有任何關係。去年香港沒開放槍枝,那裡就穩定了嗎?

第三,你是不是警匪片看太多,覺得警察都是只會開槍的智障?值勤規定和用槍時機都是案例和經驗的累積,拔槍之前有一堆要考量的;而你所謂趴下不然開槍是跳過一堆步驟直接到最後了,意思是根本是你被害妄想症發作。
無名20/08/29(六)01:09:22 ID:PEXBzIXANo.1085108del
>>1085033
忘記說:

所以說就算是美國,警察執法真的已經很客氣了。民間不用客氣的就直接打死了,哪裡還在用膝蓋頂讓你喊謀殺。
隱性唯依控20/08/29(六)01:55:28 ID:2Flzd1.oNo.1085110del
>>1085106
社區開始組建自警團,而且比警察更容易扣下扳機,說不定某屋頂上還有狙擊手。
無名20/08/29(六)02:07:55 ID:chUgla4QNo.1085112del
>>1085108

直接打死的正要丟汽油彈
被膝蓋頂到死的頂多就只是跌倒而已

客氣?
無名20/08/29(六)03:55:15 ID:yvEAeqF.No.1085115del
>>1085106
>>反對開放的臉也被打爆很多次
你是活在那一個異聞帶的?我看到的是每次那些以為大家頭上像遊戲中有敵我標誌的支持開放槍枝的人被打爆。

要不要我跟你重温一下(都不知道多少次了)擁槍派最愛的LA Riot 中,韓國人自警團拿了甚麼擊殺?
無名20/08/29(六)04:04:36 ID:yvEAeqF.No.1085116del
>>1085108
忘了回這個:

警察執法真的已經很客氣? 你認真?
嘛,看你用那國比吧。如果你有種用台灣警察比還有臉說美國警察執法已經很客氣的話,我就不回覆了。

記得不要用你討厭的藍州藍郡警察,要用紅州紅郡的警察比較呀。
無名20/08/29(六)09:10:50 ID:cE6HHG.cNo.1085120del
>>1085106
>第二,社會穩定和槍枝管制沒有任何關係。去年香港沒開放槍枝,那裡就穩定了嗎?
當然有,開放槍枝的社會通常都比較穩定,不開放槍枝的社會都不穩定
香港如果開放槍枝的話也不會不穩定了
無名20/08/29(六)09:48:46 ID:Zxq97di.No.1085121del
無名20/08/29(六)10:17:46 ID:N5vHIDLENo.1085125del
>>1085121
他這樣說其實也對啦
黑衣人只敢打一打路人 放火燒一燒老人
要狠其實狠不過那堆愛國老人 那些人90年代混過黑社會的呢
就算真的給黑衣人拿槍也不敢跟警察槍戰就是了
真的拿到槍了也只敢在國際上哭哭 找他們最愛的川普救援
無名20/08/29(六)11:14:57 ID:W3sHMEPUNo.1085128del
>>1085112
>跌倒
笑死
當時的執法錄影都已經公開了 人家自己說身體不舒服且無法呼吸(對 被壓制之前就已經在說無法呼吸了)才讓他躺下的
這種狀況給全世界警察來處理 把人家壓制住都是基本中的基本 還跌倒被頂死呢
對真相完全不關心 還真有臉只憑自己的憶測就來說嘴
無名20/08/29(六)12:12:36 ID:PA70UG6cNo.1085130del
>>1085115
我不記得支持開放槍枝開放的人說過「大家頭上像遊戲中有敵我標誌」

我也不記得他們被打爆

「拿了什麼擊殺」實在是個很模糊的句子,你想表達什麼?

1「拿了什麼(武器用來)擊殺(歹徒)」
2「拿了什麼擊殺(歹徒的成果)」

>>1085120
反串乙
無名20/08/29(六)12:36:15 ID:Zxq97di.No.1085132del
>>1085130
看來你真的活在平行時空呢。
你那些自警團如何分別敵友的?

你自己查當年的死者名單和死因吧。
無名20/08/29(六)12:47:26 ID:8DYr0/3oNo.1085134del
步槍協會連這種小網站都有網軍啊?
無名20/08/29(六)12:50:36 ID:PA70UG6cNo.1085135del
>>108513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CYT9Hew9ZU

不如用拿著槍集體衝過來打劫放火當標準如何?

這韓國人告訴我們,LAPD在暴徒開始開槍的時候是立刻烙跑喔。

底下的回應還告訴我們,LAPD還在槍戰後回來收走韓國人的槍,
逮補這些韓國人。
無名20/08/29(六)13:07:07 ID:PA70UG6cNo.1085138del
>>1085132
死者名單和死因能告訴我們什麼?這個?

Although a great deal has been written and said about animosity between Korean-Americans and blacks, and while many of the stores looted and burned were Korean-owned, there were no confirmed cases of blacks and Koreans killing each other. Edward Song Lee, 18, a Korean security guard, died on May 1 in a shootout with a group of looters, but a police spokesman said the looters' racial makeup had not been determined.

https://www.nytimes.com/1992/05/17/us/after-the-riots-of-58-riot-deaths-50-have-been-ruled-homicides.html

https://spreadsheets.latimes.com/la-riots-deaths/
無名20/08/29(六)13:27:16 ID:5CS1FCjYNo.1085139del
>>1085097
我也是直到看了星際牛仔之後才知道有這把
史巴克的愛槍
無名20/08/29(六)14:20:02 ID:hDn/OkOgNo.1085143del
>>1085106
擁槍派被打完臉就會喪失記憶,還會編造對自己有利的新記憶出來耶

>>經過是美國某市發生暴動
所以台灣暴動了嗎?台灣遊行有打砸搶嗎?
台灣警察有像美國一樣報案後一小時才到場嗎?台灣房屋有像美國一樣大多木造而且容易被侵入嗎?
之前忘記誰有講過,在台灣這樣的治安條件下講擁槍自保其實只是想動私刑享受開槍的樂趣而已,這類人才是最不該談擁槍的

>>所以第一:如果汽油和刀在平民手上管的好,那槍在平民手上就管的好
所以刀子和汽油在平民手上管的好嗎?你看現在凶殺案和縱火案是不是都有這些道具出現?
如果你說台灣拿刀或汽油殺人的案件少,那也不是因為真的管理得很好,而是因為台灣本來就是個治安良好的國家

>>不要在那裡妄想每把槍都有藍波的怨靈,一拿起來就會被上身想亂射。
至少我很肯定你們想拿槍射人,因為你們假定台灣發生了美國那種打砸搶的暴動,而且聲稱需要槍械來保護自己,而不是找警察尋求協助(就等於是想對暴動者動私刑了,因為台灣在自我防衛上也沒說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在台灣別說上街遊行大多都很和平理性,台灣建築物的堅固程度也絕非美國可以比較的,像美國那種被闖入家中燒殺擄掠的案件在台灣幾乎不會發生,更別提台灣的警察部屬密度之高是世界排名前幾名

>>第二,社會穩定和槍枝管制沒有任何關係。去年香港沒開放槍枝,那裡就穩定了嗎?
香港開放槍枝的話就不是警察來執法了,是直接派解放軍來鎮壓
如果你們想當烈士,那我無所謂
而且不知道是你理解太差還是故意扭曲,我說的是槍枝管制對於社會穩定有貢獻,而不是槍枝管制=社會穩定,影響治安和社會穩定的因素千百種,常識來說怎麼可能管好槍就天下太平?但槍枝管理對於降低非自然死亡率,降低警察執法風險和緩解警民緊張是有具體貢獻的,這才是支持槍枝管制的理由

>>第三,你是不是警匪片看太多,覺得警察都是只會開槍的智障?
你智商不足只看的到這層而已
美國警察之所以常用甚至濫用致命武力,除了他們自己訓練上也有些問題外,最重要的是警察執法常時處於高壓狀態,因為國民高擁槍率帶來的就是警察執法高風險,在這種長期保持緊張的環境下會磨耗正常人的判斷能力和耐心,也會降低他們對使用致命武力在市民身上的抵抗
人不是機械,在任何環境下都能保持最高的運作效能和維持正常判斷,誰也不想當那個倒楣被槍打死的人,而你直接跳過這些潛在風險假定警察會完全按照最高指導原則辦事
如果真有你講得這麼安全,前幾天也不會有黑人從背後被警察連開七槍導致NBA球員發動罷賽了

對對對我知道,你們這些人肯定會講啥"都是黑人不配合啦啦啦,警察要他別動他跑回車上啦啦啦,黑人其實有武器啦啦啦..."
在場三個警員甚至都沒嘗試去制伏這個背對他們毫無抵抗的民眾,舉著槍跟在後面直到黑人開車門了就開了七槍
這種執法水準真的是離敬業兩個字差得太遠了

如果講這麼多你都不能理解的話,請看下面的台灣警察執法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qMvPY7kpLo&ab_channel=%E9%AB%98%E9%9B%84%E5%B8%82%E6%94%BF%E5%BA%9C%E8%AD%A6%E5%AF%9F%E5%B1%80

在影片中警察對持械嫌疑人先行勸說,勸說無效才制伏,即便對方手上有武器也不會試圖使用致命武力(因為狀況並非危及,也無市民被波及危險)
換成是美國警察,接獲通報說對方手上有武器時馬上就開槍了,之前才一堆例子像這個:
https://www.msn.com/zh-tw/news/world/%E7%9C%8B%E5%88%B0%E9%BB%91%E5%BD%B1%E5%B0%B1%E9%96%8B%E6%A7%8D%EF%BC%81%E8%AD%A6%E7%84%A1%E8%81%B2%E6%9F%A5%E6%88%BF%E8%AA%A4%E6%AE%BA%E4%B8%80%E5%A5%B3/ar-AAIIig9
警察接獲通報後直接到場開槍殺人的一堆,他們甚至常常跳過警告階段直接使用致命武力,你如果還聽不懂或你根本就想看到這個情況在台灣發生那我也無言了
無名20/08/29(六)14:31:57 ID:u1X2Xmk.No.1085144del
台灣該做的不是擁槍
而是開放靶場讓有錢有閒的人去練步槍/手槍打靶
最好還可以花錢射個火箭彈之類的
無名20/08/29(六)14:36:25 ID:4imB0e4gNo.1085145del
>>1085143
反擁槍派也不用在那邊五十步笑百步,上面那個說理不清叫人自己去找資料,人家找給他看之後立刻裝死,有比較好?

除了反串和幼稚人士之外我還沒看到想要完全自由開放而且覺得沒有壞處的擁槍派,但一看到覺得可以有限開放就一定要把對方說成智障腦殘平行時空的傢伙倒是一直出現
無名20/08/29(六)14:41:30 ID:nXTHMKjQNo.1085146del
>>1085144
台南柳營運動靶場
無名20/08/29(六)14:47:43 ID:7JwtYqzYNo.1085147del
>>1085120
奇文共賞,怎不看看美國跟瑞士的擁槍差別?
無名20/08/29(六)14:49:00 ID:7JwtYqzYNo.1085149del
>>1085120
奇文共賞,怎不看看美國跟瑞士的擁槍差別?
無名20/08/29(六)14:57:52 ID:hDn/OkOgNo.1085152del
>>1085145
>>除了反串和幼稚人士之外我還沒看到想要完全自由開放而且覺得沒有壞處的擁槍派
齁齁...
這次元刀切的真是乾淨俐落wwwwww怎麼這群"反串和幼稚人士"就不算在你們擁槍派內呢?還是只有理性公正人士才有資格自稱擁槍派??

我不care是誰或什麼水準的人來討論這問題,反正結果都是一樣的
台灣現在也不是完全禁槍,原住民可以申請狩獵用槍,軍隊可以打靶,民間想玩真槍還有靶場可以玩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E3%80%90%E5%AE%9C%E8%98%AD%E5%BF%85%E7%8E%A9%E9%AB%94%E9%A9%97%E3%80%91%E5%8C%97%E5%8F%B0%E7%81%A3%E5%94%AF%E4%B8%80%E7%9C%9F%E6%A7%8D%E5%AF%A6%E5%BD%88%E9%9D%B6%E5%A0%B4%E5%B0%84%E6%93%8A%E7%B7%B4%E7%BF%92%E5%A0%B4+%E5%A5%A7%E4%B8%81%E4%B8%81%E9%AB%94%E9%A9%97%E6%8E%A8%E8%96%A6+%E5%9B%9B%E6%96%B9%E6%9E%97%E9%9D%B6%E5%A0%B4-vrqwkm
但就是有群人覺得這不夠要全面開放槍枝,要讓他們可以用槍制裁那些膽敢犯罪的人
阿結果是有差逆?

講到擁槍理由就一堆樂觀正面的評估,談到擁槍風險就跳針裝死,好像台灣人一拿到槍各個都是理性公義完全負責完全安全一樣
每次都被打臉打爆,然後過陣子又捲土重來
是連上網找台灣哪裡可以玩真槍的能力都衰退了嗎?還是覺得軍隊或警察用槍規定太緊不能爽起來?連射擊運動都不知道還是瞧不起玩生存遊戲的氣槍?想玩槍一堆管道偏偏就想馬上跳到開放槍枝給你們這些刁民玩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29(六)15:07:13 ID:yvEAeqF.No.1085154del
首先我們先分一下國家:
如果是美國的話,這個問題己經沒救了所以我不討論了。
如果是香港的話,...我輸了,快點一人一槍去加速甚麼甚麼吧。

如果是台灣的話:
首先我認為打獵和靶場內娱樂性射擊活動是應該放寬的。

然後如果你全民擁槍的目的是國防或者治安的話:
第一,請想想為甚麼軍人和警察(大部分啦)要制服?
1) 只有明確標誌的戰鬥人員才受國際法的保障
2) 分出敵我雙方
台灣不須要也最好不要有一羣穿平民服裝的人去做軍人和警察的工作。

第二,你認為沒有受過訓練的人真的能勝任治安或戰鬥任務?
當然在四個月兵役都被認為足夠的台灣,可能人人都能立即掌握射擊紀律,走位和敵我識辦吧!
我跟你提過的韓國人擊殺了甚麼就是因為有一名白人保安(Patrick Bettan) 和一名想幫忙的韓國人(Edward Song Lee) 被自己人誤殺。白人就算了韓國人總應該很”容易”被韓國人識辨吧?當然作為店主,沒有甚麼東西比自己的財產更重要的,兩個誤殺算甚麼。

第三,台灣不可能出現大規模的暴亂,就算有也會因為暴徒沒有足夠槍支彈藥所以鎮壓會很容易。用不着平民出手。

每次過一陣子總有些天才認為台灣太安寧要全民擁槍來刺激一下。
人類幾百年演化出來的分工和規則總有天才認為要復古推倒重來。

如果你支持全民擁槍的目的不是為了私鬥或者單純想重振“雄”風而是為了國防和治安的話,請支持建立完善的後備軍/輔警機制並加入它。
無名20/08/29(六)15:08:28 ID:4imB0e4gNo.1085155del
>>1085152
有理智的人當然不會把腦殘當成同伴,這種事還需要講?
意見有相同之處不代表就是同一派,這個道理很難理解?

>講到擁槍理由就一堆樂觀正面的評估
有嗎?哪裡?

>談到擁槍風險就跳針裝死
有嗎?哪裡?

>每次都被打臉打爆
有嗎?哪裡?

>>1085149
>>1085147
光看這個只會叫別人找資料的問法就知道你是上面那個裝死的,
你先回答問題啊!
無名20/08/29(六)15:22:18 ID:yvEAeqF.No.1085157del
>>1085145 #
>>上面那個說理不清叫人自己去找資料,人家找給他看之後立刻裝死
我有工作所以遲了一點回覆你可以吧。我剛剛在上面給了你名字了。

當然你可以說那兩個人被韓國人自警團誤殺是特例,但我也可以回敬你為了那些成功反犯罪的"特例"换來整個社會要付出成本絕對不應該全民擁槍。
無名20/08/29(六)15:37:17 ID:hDn/OkOgNo.1085161del
>>1085155
>>有理智的人當然不會把腦殘當成同伴,這種事還需要講?
你們的終極目標差不多,而且搞切割也不會讓你們的論點變得有說服力
不只是我,上面也有人說啦,想理性玩槍根本就不用爭取啥開放槍枝,去合法槍店玩或是去當兵當警察不行嗎?

>講到擁槍理由就一堆樂觀正面的評估
>>有嗎?哪裡?
>>1085106
>所以第一:如果汽油和刀在平民手上管的好,那槍在平民手上就管的好。不要在那裡妄想每把槍都有藍波的怨靈,一拿起來就會被上身想亂射。
>第三,你是不是警匪片看太多,覺得警察都是只會開槍的智障?值勤規定和用槍時機都是案例和經驗的累積,拔槍之前有一堆要考量的;而你所謂趴下不然開槍是跳過一堆步驟直接到最後了,意思是根本是你被害妄想症發作。

前面都說美國每年有上萬起因槍枝管理不當造成的死傷(實際上更多)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1508698
https://kknews.cc/zh-tw/world/qvl9e9g.html
都不知道哪來的自信說台灣能管的比美國好
警察執法問題就更不用說了,樂觀到簡直是天真

在過去的串裡面還有更多例子:
>>覺得開放擁槍可以成為抑止犯罪的力量,而不是"變成犯罪的力量"的論調
>>覺得合法槍枝可以解決黑槍問題
>>覺得拿到槍的人都可以正確辨識出壞人然後一槍把壞人斃了
>>覺得開放擁槍可以增強國防力量...blablabla

這些在以前的串裡都被打爆過N次,然後現在還有人要我舉例...(facepalm

>>每次都被打臉打爆
>>有嗎?哪裡?
還好軍武版都有保存過去的討論,我們來回顧一下那些每隔一陣子會出現的擁槍/反擁槍爭論吧:
https://aqua.komica.org/17/pixmicat.php?res=1065239
https://aqua.komica.org/17/pixmicat.php?res=1049506
https://aqua.komica.org/17/pixmicat.php?res=1023778
https://aqua.komica.org/17/pixmicat.php?res=1009072
大抵上擁槍/反擁槍講的都差不多,然後擁槍派永遠迴避上面幾個核心問題例如:

>>台灣真有開放擁槍需求?
>>擁槍真能嚇阻犯罪?不是在現場變成大亂鬥?
>>警察執法風險提高→警民執法衝突升級
這些關鍵問題擁槍派都沒能給出令人信服的論述
然後莫名的都對開放擁槍後的社會安全有信心,覺得我們都會變瑞士而不是變成美國
無名20/08/29(六)15:49:22 ID:HLLtcb2MNo.1085162del
>>1085157
整場暴動大概死了六十幾個人。

一個韓國人被誤殺,所以這個方法不可接受。一個。

如果這是你的接受度那就這樣吧,睿智的JBP曾說過,
辯論不是為了說服對方,是為了讓雙方把各自的理論
清楚的呈現在聽眾之前,讓聽眾決定他們要選哪一邊。

平民持槍可能會升高社會不安,發生各種意外和犯罪,
這是持槍必然要面對的問題。

那麼現在這種平民不可持槍的情況呢?

台灣很明顯的就是平民拿不到槍,而犯罪者可以。那麼
公權力是否能有效遏止犯罪者?看你的接受度,有人覺
得台灣做到這樣已經很好了,也有人覺得這樣實在不行。

覺得已經很好的人當然覺得不需要開放,開放的代價太大。

覺得不行的人就想有保護自己的方法,不開放是一種不合
理的限制。

我個人比較偏向公權力可以徹底執行,既然你要禁槍,你就
要把那些非法持槍並持槍犯罪的傢伙用公權力搞的永不超生,
讓一般人覺得:「喔,政府禁槍很合理」。

但現況很明顯不是這樣,所以開放平民持槍的意見才會出現。

>>1085161
反擁槍派永遠無法回答的核心問題是:
>開放擁槍是開放守法公民擁槍,有常識有顧慮通過公權力認證
>之後才可持槍的善良老百姓為何會提高警察執法風險?
無名20/08/29(六)15:50:42 ID:yvEAeqF.No.1085163del
>>1085161
我再補充一下,如果台灣是個大陸國家你還可以説防不了走私所以要開放玩全民大逃殺,一個島國還玩開放擁槍?認真?要不要看看日本(日本no.1!),英國和澳洲?
無名20/08/29(六)16:03:45 ID:hDn/OkOgNo.1085164del
>>1085162
>>開放擁槍是開放守法公民擁槍,有常識有顧慮通過公權力認證
>>之後才可持槍的善良老百姓為何會提高警察執法風險?
這不就是我所謂"樂觀正面的假設"?(攤手
對阿,如果今天每個申請擁槍的人都可以做到
1.完全對自己持有槍枝的行為負起責任,良好保管且注意使用安全,不會讓自己以外的家人,朋友,或其他未受良好槍械管理訓練的他人接觸到
2.持有槍枝的時後對自己的行動有所自覺且完全理性的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和盡量減少使用槍械防止誤傷,並確保槍枝在自己手上絕對不會用於惡途上
3.面對警察執法完全配合,用最不刺激警察的方法告知自己持有槍械,且服從警察指示協助調查
4.對於槍械和彈藥的管理有始有終,在理解自己身體或精神狀況已經不適合繼續持有槍械的狀況下願意主動繳回槍械和彈藥防止不必要的意外發生
這些事情,我們也真的沒必要反擁槍不是嗎?

但你們有什麼證據擔保每個去申請擁槍的人都能在有限的生命中完全做到這些狀況?確保每一把槍都在這些人手上受到良好管理?
而且最重要的,台灣真有開放擁槍需求?
真的能做到上面那些管理的人,想玩槍去專門的設施付點錢就好啦,我相信有這種責任感的人肯定會意識到持有槍械是一種負擔
進而選擇更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持槍
無名20/08/29(六)16:13:29 ID:hDn/OkOgNo.1085166del
>>1085164
補充:
當論及立法層面的問題時,我們應該務實的比較立法改變現狀帶來的利益與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和風險
並且在最小化利益(或尋求可替代的現有方式改善)及最大化風險(假定最壞的狀況發生,該如何解決)的方向上討論"開放擁槍"所帶來的變化
這是在立法委員和所有可表達意見的公民個人或團體在面對任何新法條時應該具備的基本原則(也就是我們假如真的要在立法院討論"是否開放擁槍"時一定會面對的狀況)
現階段來說擁槍派所做的論述剛好完全相反,完全講不出"為啥我們需要擁槍,開放擁槍的核心利益和必要性是啥"以及"如果開放擁槍造成最壞的狀況該怎麼辦?"這兩個狀況
要樂觀正向很簡單啊,假定世界上沒壞人大家都理性公義有公德心就好了,但這根本沒解決問題,只是裝做看不到而已
正如我上面講的:擁槍派都覺得我們可以成為瑞士,而沒人覺得我們可能變得比美國更糟糕
讓這種人來討論擁槍議題,我覺得不管是否自稱理性都是可笑到了極點
無名20/08/29(六)16:14:38 ID:HLLtcb2MNo.1085167del
>>1085164
那就回到原點,你要求平民一切都要做到最好,沒有最好就是
不能接受。那就是你的接受度。

而在此之上你也能接受現在犯罪者能獲取槍支和公權力對其的
管控程度。

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你的看法,而有些人願意接受這種「負擔」,
因為他們知道沒有什麼東西是全好或全壞,也沒有什麼東西是能
輕鬆擁有,一切都要付出代價。

而我們想把「要不要付出代價」的權力握在自己手上。
無名20/08/29(六)16:54:03 ID:yvEAeqF.No.1085174del
>>1085162
誤殺是至少兩個人,因為有不部份死亡原因還未能定案
Patrick Bettan是被自己人誤殺的,White Lives Matter!
而且你看不見我寫了”沒有甚麼東西比自己的財產更重要的,兩個誤殺算甚麼”嗎?

就如我之前所言,你可以認為那兩個誤殺是特例,但請你也認為像LA Riot那種暴動也是特例(我指死傷數),美國之後己經沒有那種高死傷的暴動了。而台灣更不可能發生那種暴動。

>>平民拿不到槍,而犯罪者可以
又玩零和一理論?台灣鯛果然棒。
近年這世界太多天才用"你不能完全禁止A所以你不用禁止A或者要開放B",那麼口罩不能完全防止病毒所以我們不要用?疫苗不是百分百安全所以我們不要打?
現時台灣的槍械管制成功維持了台灣的安寧你要放棄?你為甚麼不想想如何加強反走私?

>>而我們想把「要不要付出代價」的權力握在自己手上
要不要玩公投?我保證你們會死得很難看。
少用那些聽起來漂亮的垃圾理論了,槍管在絕大部分國家只走向越來越嚴,那個國家是反過來的?
無名20/08/29(六)17:21:03 ID:9NRzRZQwNo.1085183del
>>1085174
>>少用那些聽起來漂亮的垃圾理論了,槍管在絕大部分國家只走向越來越嚴,那個國家是反過來的?
嗯...美國?
無名20/08/29(六)17:23:41 ID:hDn/OkOgNo.1085184del
>>1085183
美國其實也是越管越嚴(大概增加0.1%嚴格),許多槍枝零件都被限制了
但是因為憲法第二條不動如山,加上軍火商的利益和政治力量太龐大,反槍派也只能在小地方上做管制
無名20/08/29(六)17:27:16 ID:HLLtcb2MNo.1085185del
>>1085174
>台灣鯛
>保證你們死得很難看
>聽起來漂亮的垃圾理論

唉。如果網路言語暴力能有效加強說服力的話,
我大概老早就加入反槍派了。

>你為甚麼不想想如何加強反走私?
你有沒有看到我前面說希望公權力能徹底執行?
加強反走私要靠誰?
無名20/08/29(六)17:30:14 ID:HLLtcb2MNo.1085186del
>>1085184
可笑的是管制嚴格只會管到守法者,不會管到罪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YVqmBaqgPU
無名20/08/29(六)17:32:34 ID:hDn/OkOgNo.1085187del
>>1085185
>>唉。如果網路言語暴力能有效加強說服力的話,
>>我大概老早就加入反槍派了。
事實證明沒有網路言語暴力也沒辦法加強說服力阿(苦笑
在這網路時代想說服人?我想聖杯會問我想不想實現第三法找個不用爭論這種議題的平行世界

>>你有沒有看到我前面說希望公權力能徹底執行?
SO...我想我們終於討論到重點了
你有爭取過在你家門前放個巡邏哨了嗎?
無名20/08/29(六)17:33:05 ID:yvEAeqF.No.1085188del
>>反擁槍派永遠無法回答的核心問題是:
>>開放擁槍是開放守法公民擁槍,有常識有顧慮通過公權力認證
這只是理論,而且一個守法公民可以變壞,可以發瘋,可以恐慌,可以衝動
你知道大部分殺人傷人案都是因一時衝動嗎?你想增加確殺數?

>之後才可持槍的善良老百姓為何會提高警察執法風險?
你降低犯罪者得到槍械的難度不會提高警察執法風險?

當犯罪者容易得到槍械,警察要更預防犯罪者持槍的可能就會容易出現誤判。你知道甚麽叫"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人總是怕死的,美國警察的執法行為己經很好證明了。

>>1085167
最後再加幾句,以台灣的民風和政治情況,開放擁槍的話絕對不會變成瑞士或者芬蘭。最壞的方向連重演二二八都有可能,當然我猜那些"新青年們"樂見其成就是。

台灣的出生人口己經不夠你還想增加新的死亡原因?

另外,如果開放的槍支是這槍,我絕對贊成一人一槍,天下太平。
無名20/08/29(六)17:39:54 ID:pnLwKM0wNo.1085189del
>>1085186
還是繼續搞這種只有0和100分的分法
罪犯會守法還叫罪犯嗎
無名20/08/29(六)17:40:59 ID:NKfj5I02No.1085190del
把沒能最完美控制就應該直接禁掉邏輯拿出來抖
那永遠少不了黑歷史的警察組織永遠是應該要第一個要廢除的(笑)

當然政府走狗哪一掛的腦袋永遠會覺得自己能夠控制一切 其他鯛民做不到
無名20/08/29(六)17:44:15 ID:hDn/OkOgNo.1085191del
>>1085186
oh,法律對壞人不管用,所以我們該廢掉法律開始玩大逃殺嗎?
真不曉得你的邏輯怎麼會出如此嚴重的問題?
難怪你們會堅持黑槍管理不到所以要開放槍枝給所有人

這邏輯,從根本上就有嚴重的問題
因為管制槍枝(或相關零件)是要從根本上減少數量來提高一般人獲得的門檻,而不是讓槍械徹底從這塊土地上消失(現存科技很難解決這問題,而且我很確定你不會希望看到這類科技產生的)
根本原則是,槍械越少,問題越少

現有制度已經很大幅度的確保正確的槍械出現在最正確且最必要的人手上,包括警察,軍人,射擊運動員,原住民獵人和經營合格射擊運動中心的負責人手上
額外的槍械不但必要性低,也會為管理帶來更多不確定因素
你講這些說穿了就是要重複那句"我不相信受專業訓練的警察能保護我"或是"我覺得台灣法治跟警察無能"來變相為自己"我想動私刑處決任何意圖謀害我的人"這一動機護航而已
據我所知,台灣警察表現得非常專業且台灣算是治安與警民合作良好的模範區域,你的假設立論非常薄弱

另外,拿美國影片來比喻我不知道這是否可以解讀為"你想讓台灣變成跟美國一樣"?
如果是的話,那我很遺憾我們的討論就到此為止了,我覺得跟你討論完全是在浪費時間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29(六)17:47:28 ID:yvEAeqF.No.1085193del
>>1085185
我用不言語暴力的說法好了:要不要公投擁槍?我怕擁槍得票率比某草包還要低啊。

>>公權力能徹底執行
1) 到時就在會有人說管太嚴了
2) 你不如也要求能源轉換率能達到百分百好了
無名20/08/29(六)17:49:05 ID:HLLtcb2MNo.1085194del
>>1085188
喔真的慘。不知道該怎麼說。

人有可能發瘋和衝動,人也會冷靜下來。你知道男人可以因為
一時衝動就侵犯女人嗎?你怎能把他們放在同一空間?你想增
加被強暴數?

合法持槍的難度絕對很高,因為要去面談檢查警方認可,你覺
得壞蛋會走這條路來獲取槍械?然後這樣叫「更容易」?

就算他真的這樣做,那把槍就可以追溯回他身上,他會用那把
槍來犯案?

>>1085187
>爭取過在你家門前放個巡邏哨
爭取這個幹嘛?這和執行公權力有啥關係?
無名20/08/29(六)17:55:31 ID:HLLtcb2MNo.1085195del
>>1085191
>法律對壞人不管用,所以我們該廢掉法律開始玩大逃殺嗎?
>開放槍枝給所有人

喂,看看是誰開始玩零和一百的理論了。

要是我前面有說出這幾句話,我願意立刻直播把頭砍下來當
椅子坐的畫面。

>台灣警察表現得非常專業且台灣算是治安與警民合作良好的模範區域

你是不是沒聽過台灣俗語怎麼稱呼警察?
無名20/08/29(六)18:14:13 ID:EgWCcG3gNo.1085198del
>>1085194
>合法持槍的難度絕對很高,因為要去面談檢查警方認可,你覺
得壞蛋會走這條路來獲取槍械?然後這樣叫「更容易」?
老美也是這樣喔,當然他們的黑幫也不會傻到用登記過的槍枝
但為什麼老美還是會有禁槍的風氣出現?

是否開放擁槍,真正要擔心的是毫無前科的一般人
誰知道會不會突然哪天衝動臨時起殺機
又或著8+9跟小屁孩拿著父母申請來的槍械稿事
老實講我對台灣人沒信心,甚至不知道讓矮黑猩猩持槍教他如何開火跟讓台灣人持槍哪個比較糟糕

順便一提,中華民國公民是可以合法持槍就是了
不過要跑的文書作業跟保證人,再加上持槍之後的一堆麻煩事
這些就夠勸退人了
無名20/08/29(六)18:15:05 ID:hDn/OkOgNo.1085199del
>>1085194
>>合法持槍的難度絕對很高,因為要去面談檢查警方認可,你覺
得壞蛋會走這條路來獲取槍械?然後這樣叫「更容易」?

沒錯,就是更容易,因為槍械要從一個平民手上洩漏比從管制嚴格的警察/軍隊中洩漏簡單太多了
更別提為了讓你們能買到槍,還得設立商業化的槍械的生產,物流和販售體系來供應更多合法槍枝
這每一個環節都會增加讓槍械洩漏到不正確的人手上的機會
事實上,黑槍的數量也是跟合法槍成正比的,你生產的越多當然就會有越多槍和零件流入黑市
整個核心觀念就是我上面說的,槍械越少,問題越少,反之亦然


>>就算他真的這樣做,那把槍就可以追溯回他身上,他會用那把槍來犯案?
都要犯罪了,你會怕被抓?
壞人用黑槍有在怕被抓的嗎?沒有那幹嘛怕用合法槍被抓?
我換個問法問你好了,如果壞人用合法槍被抓,你要為此負責嗎?擁槍是你們提的嘛?

>>爭取這個幹嘛?這和執行公權力有啥關係?
你不知道警察運作的機制?那你怎麼這麼肯定警察沒路用?你根本連台灣的警察制度都不了解
給你當回家功課,去網路上找找巡邏哨能幹嘛好了...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29(六)18:22:10 ID:yvEAeqF.No.1085200del
>>1085195
>>看看是誰開始玩零和一百的理論
既然你要禁槍,你就要把那些非法持槍並持槍犯罪的傢伙用公權力搞的永不超生,讓一般人覺得:「喔,政府禁槍很合理」。
但現況很明顯不是這樣,所以開放平民持槍的意見才會出現。


不用看先玩,擁槍派的核心價值我為什麼不能先提出來。
無名20/08/29(六)18:34:38 ID:hDn/OkOgNo.1085202del
>>1085195
你都知道0和100理論低能,那你應該知道法律不可能100%嚇阻犯罪吧?
禁槍不能100%嚇阻犯罪所以不該禁槍,這不正是你們主張的?

>>你他媽的還沒回答有啥迫切的必要必要讓你們這些死老百姓持有槍枝阿幹
>>警察不能100%執法所以要給你們槍讓你搞私刑是哪個第三世界的屁理論,你還要再搬出美國那套浪費大家的時間嗎?

>>你是不是沒聽過台灣俗語怎麼稱呼警察?
我要求不多,你講講你被警察怎麼惡搞過的例子好了
看看台灣警察是能有多糟
無名20/08/29(六)21:13:41 ID:jVVxHd5INo.1085209del
挖幹...犯罪不怕被抓,那代表法律執行面已經出了大問題,
你這個宣揚台灣警察有能論的人居然這樣大聲講出來...

壞人當然怕被抓。這就是為什麼他要用黑槍,因為難以追查。
那些開了槍去投案的就是一開始就準備好,用來頂罪的雜魚,
雜魚不怕被抓有可能是因為他笨,被騙,拿了好處。

我姑且假設你是說設巡邏哨讓警察在附近巡邏可以降低犯罪率
這種小學生也知道的事情好了,但是這和公權力徹底執行有個
屁關係我實在不需要去網路上找也能立刻回答。

我說的公權力徹底執行是說『拿著槍犯法或非法持槍的罪犯應該
受到嚴厲且難以減輕的刑罰』,不要說什麼「朋友借放」、
「喝醉衝動」之類就可以減刑,跟巡邏有個屁關係。

對我這個守法公民來說:你要在我家門口設巡邏哨?歐幹我還擔心
是不是會增加基層無後台員警負擔咧。


我本人沒有榮幸,知道的隨便舉例。

某地有個地下賭場,小場子,才一桌。賊頭來看了一下。

『耶你這地方夠闊,弄個兩桌、兩桌。』

為什麼?因為一桌一個月他抽五千,兩桌他就可以抽一萬。
無名20/08/29(六)21:29:20 ID:mCWhrC3oNo.1085211del
政府走狗邏輯:

鯛民管不住自己所以東西不能給他們
警察管不住自己? 沒關係沒關係 不能拿小事情放大到全體
無名20/08/29(六)22:04:49 ID:g0jzIqnINo.1085214del
看了這貼子裡大力支持擁槍的說法,
我在想該不會是打算像當年的林少貓吧?
為什麼現在社會還有當南霸天,土霸王的想法?
無名20/08/29(六)22:06:46 ID:hDn/OkOgNo.1085215del
>>1085209
>>挖幹...犯罪不怕被抓,那代表法律執行面已經出了大問題
跟你講個小知識:大多數衝動犯罪的人在當下通常不在意後果,包括被抓或被抵抗致死
這個事實對於你們前面講的"擁槍可以自保"或是"安全的人拿槍就沒問題"這兩個理論是牴觸的
你也無法保證持有槍的人一輩子都不會因為倒楣的事情而失去當下的判斷力進而衝動犯罪,這些人在開槍殺人時完全不在意後果
我在>>1085199裡面提及的
>>都要犯罪了,你會怕被抓?
就是這個概念,也正是你所謂"篩選合法持槍人"最無法面對的核心問題:如果持有人一時衝動犯案,槍械合法非法根本毫無意義

>>這種小學生也知道的事情好了
你知道就別裝傻,浪費大家時間
>>但是這和公權力徹底執行
別又在玩0和100的文字遊戲,改善治安降低犯罪率就是你所有問題的最佳解
你現在就一直在迴避我們重複在問的核心問題:為什麼要給你持槍?有什麼必要你不靠警察要自己保護自己?
你死抓著黑槍無法完全禁止的點來合理化自己脆弱的理論,刻意無視警察帶來的治安功能,反覆跳針的說法中不斷迴避你的問題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改善的,我真的不知道你還要在這上面跳針跳多久
更何況就全世界來看,台灣的黑槍數量非常少,很多還是拿玩具槍改的(而這問題就變成我們要不要管制可改造玩具槍的另外一個泥沼),槍械管制也造成黑槍在台灣黑市價格高昂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99693
在黑市一把正規的手槍可以賣到30萬元以上,光是這門檻就足以讓很多底層的小混混難以觸及,進而達到減少黑槍傷亡的比例

>>對我這個守法公民來說:你要在我家門口設巡邏哨?
你不是聲稱你小市民的安全被黑槍威脅?請警察巡邏改善治安環境不好嗎?
還是你覺得多點槍讓警察生命安全受到更多威脅不是增加基層員警負擔?還是你覺得你可以代替警察行使正義?你到底要槍要幹嘛?你根本不懂警察也不懂治安

>>我本人沒有榮幸,知道的隨便舉例
我想知道的是大多數台灣警察"是否沒有盡到人民保母的義務"
人民對警察的普遍觀感,就我看到的角度來說,我周圍接觸到的每個人(包括親人,朋友,同事等等)都很信任警察辦案的能力,我家附近就一間大的分局,也曾經出過幾起需要警察幫忙的事件,對我來說台灣警察是可以信任的,不過這是我的角度
我也不知道擁槍派住在哪裡,過著怎樣的人生,導致對警察不信任到覺得寧可自己拿槍才能保護自己,你講的並不是我想知道的"足以證明警察不能保護你"的故事
拜託跟緊主題,這一切都跟你的"擁槍自保論"有關聯,ok?
無名20/08/29(六)22:22:42 ID:jVVxHd5INo.1085218del
>>1085215
>>1085214
這就叫被事實打臉就開始顧左右而言他。讓大家看清楚即可。
無名20/08/29(六)22:33:23 ID:tdgtwuEwNo.1085220del
> 大多數衝動犯罪的人在當下通常不在意後果

警察利用職權身分犯罪時也是不管後果的
只是你這種人這時就不會依照同樣對待刁民的邏輯認為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政府走狗差不多就這樣
無名20/08/29(六)22:52:06 ID:hDn/OkOgNo.1085225del
>>1085218
>>1085220
講到無話可說顧左右而言他的還不知道是誰咧www
現在反駁不了開始貼標籤說人是政府走狗了www
行,反正我也沒期待擁槍派有啥可以服人的論述,這樣氣pupu比較適合你們

其實呢,就算我們不爭這些,在場自認良善公民的也可以去警察局申請擁槍證件,畢竟台灣不是完全禁止擁槍(上面也討論到爛了)
我也不知道你們為啥不去申請,可能擁槍派根本也沒做功課就躺著嚷嚷要槍自己從天上掉下來,要嘛就是有自覺申請過不了想要政府放寬標準www
最後貼個真的去申請槍枝的案例(雖然最後被勸退了)我上面也講過了,就你們這種心態,想申請大概也過不了吧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180226/LMS2IH77CGWRS4B7HNFMNYPM5I/
擁槍自保?警察:擁槍可能引禍上身
>警方所主張的原理很簡單,不論你是因為什麼目的打算持有槍枝,一旦你合法擁有槍枝,又被他人知道了這件事,那麼你反而會成為被攻擊的對象。也就是說,原來因為議員身份而「有點危險」,擁槍之後,會變成「非常危險」。

>至於那些不相信司法檢警能保護自己,堅持擁有威力強大的武器以保障個人權益的人呢?雖然你可以主張自己是某種政治上的個人主義者,不過從他人的角度看來,你這種誰都不相信的極端性格,好像也是社會的某種威脅哦?那我們應該給你一把槍嗎?我們應該相信你嗎?
無名20/08/29(六)23:12:05 ID:tdgtwuEwNo.1085227del
>>1085225

嘴了幾百幾千字卻能被兩句話就指出邏輯雙重標準也只剩這種反應了 可憐啊

反正也沒什麼目的 就是讓人看清楚走狗嘴臉到底長怎樣即可
無名20/08/29(六)23:34:13 ID:hDn/OkOgNo.1085228del
>>1085227
>>反正也沒什麼目的 就是讓人看清楚走狗嘴臉到底長怎樣即可
這個,我們一般稱為精神勝利法
阿不過你想貼標籤或宣布自己勝利的話請便,我沒差

不是我想說擁槍派怎樣怎樣,你們這種樣子就是提公投也沒可能過啊
請加強論述,最好指出我這種戰5渣的論點問題
連我這種咖小都只能噴屎應對的話你們誰也說服不了啦
無名20/08/29(六)23:42:15 ID:1K/1lhaENo.1085230del
>>1085225
你貼的那個新聞我覺得只是虛構的耶...

而且啊...擁槍很危險是吧?
那你警察也別帶啊,講三小幹話?
無名20/08/29(六)23:50:11 ID:tdgtwuEwNo.1085231del
>>1085228

你的論點問題就已經是顯而易見的雙重標準嗎 然後一被指出來就立刻退化成www氣pupu的語彙水準

不信任人民能夠落實自我控制所以應該直接禁止
然後當人民穿了個制服變成警察你就突然全心全靈把一切都交給警察就好
無名20/08/29(六)23:57:40 ID:hDn/OkOgNo.1085233del
>>1085230
>>而且啊...擁槍很危險是吧?
>>那你警察也別帶啊,講三小幹話?
單純回這個部分
在台灣警察是有被襲擊奪槍的紀錄,而且還有兩次,都成了當時的大新聞
我認為這是個很好的案例說明擁槍會有被襲擊奪槍的風險,即便連警察也不例外
不過當然也不能因此要求警察不要配槍,因為警察執法有業務需求,且警察在道德與武技訓練上都比一般人更為嚴格,一般人要從警察身上奪取槍枝也是非常困難的,同理軍隊也是
要襲擊一個受過武術和體能和槍枝訓練,同時持有槍枝的對手非常困難,而且罰則和風險也非常高,就算僥倖成功也會因此成為整個警察/軍隊體系重點搜捕的對象,這一點也不值得
其中一個案件可以看這裡: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1%90%E6%AD%A2%E6%AE%BA%E8%AD%A6%E5%A5%AA%E6%A7%8D%E6%A1%88
兩個兇嫌一個無期徒刑一個等待槍決,警方也在之後調整了巡邏規定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108/1620436.htm
襲警奪槍但仍然被制伏的案例,真的別以為警察都吃素的

同樣狀況如果發生在那些主張擁槍的人身上,我倒想知道擁槍派有沒有自信可以應對
無名20/08/30(日)00:03:57 ID:PuGr8o8.No.1085235del
>>1085231
>>你的論點問題就已經是顯而易見的雙重標準嗎 然後一被指出來就立刻退化成www氣pupu的語彙水準

>>政府走狗差不多就這樣
先貼人政府走狗標籤就是沒想認真討論了,沒必要跟你客氣的
我前面都很理性客氣的回應論點,你也只能酸而已,可憐阿

順帶一提
>>警察利用職權身分犯罪時也是不管後果的
>>只是你這種人這時就不會依照同樣對待刁民的邏輯認為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這種屁理論我根本懶得回你,還雙重標準www
你不會真以為你這樣鬼扯是踩到誰的痛腳吧?
>>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公三小嗎?不要自取其辱好不好?
無名20/08/30(日)00:10:16 ID:Oqr3CE9.No.1085237del
>>1085231
警察這麼好考?那我也去考好了
無名20/08/30(日)00:18:10 ID:l6zmJdNgNo.1085238del
>>1085235

先去貼別人鯛民只想私刑的你很愛強調將來哪個鯛民可能管不住自己所以乾脆禁掉好省事
那同樣標準把整個警察組織因為有會用職權身分搞事的人所以通都禁掉解散掉也只是剛好嗎

然後一講到這裡你就又一次出現了語彙退化症狀 看樣子很想表現自己並不放在心上
無名20/08/30(日)00:27:01 ID:10ScfzhQNo.1085239del
>>1085233
你有種就看著英國警察來跟我講台灣警察的三小業務需求
無名20/08/30(日)00:33:48 ID:PuGr8o8.No.1085241del
>>1085238
>>先去貼別人鯛民
那不是我,看清楚點

>>只想私刑
台灣沒有堡壘法,根據刑法第23條有自我防衛條例但對於正當防衛的定義是有量度的,你使用槍械這種致命武力做為自我防衛的工具,在大多數狀況下都是防衛過當
我這樣說好了:你被壞人威脅,不願意去找警察,尋求司法體系協助,想自己用槍解決問題,這就是私刑

>>那同樣標準把整個警察組織因為有會用職權身分搞事的人所以通都禁掉解散掉也只是剛好嗎
所以你這理論到底想表示啥?警察就是國家的合法武力,確保人民福祉與法治可以被強制執行所必要的有牌流氓,你不會這種小學等級的公民知識都沒有吧?
你一介公民憑什麼代替警察執行正義?你說了算嗎?
警察犯法,有遠超公民犯法等級的刑責,這裡也從沒人說警察犯法不用負責,然後你就跳到警察組織要被解散不然就是雙重標準zzzzzzzz
這種話你能理直氣壯講出來我也是服了

>>作為公民自以為有持槍就可以代替警察執法?
>>公民會犯罪所以不准持槍,但是警察也會犯罪所以要解散警察,不然就是雙重標準?????
你是我這輩子看過邏輯最差的人
我說真的,你真的知道你在講三小嗎?
無名20/08/30(日)00:51:33 ID:PuGr8o8.No.1085243del
>>1085239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70326-international-UK-Parliament-attack/
英國警察也有配槍,雖然很少
而且英國是全世界禁槍禁的最兇的國家之一,他們有客觀條件可以讓警察執法不要配槍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60/article/671
不只是英國,挪威、瑞典和丹麥這些國家警察配槍率也很低,這是因為這些國家不但有相對應的治安表現(北歐幾個福利國家在全球治安排名都是前幾名),還有整個社會對於槍械的排斥感非常強烈,多數國民都認為警察持槍才是招致歹徒提升火力的原因
如果台灣比照英國全面禁槍+加大力道取締黑槍徹底讓黑槍難以生存,我也贊同台灣警察值勤不用配槍(事實上台灣交警執法也不配槍的,警察配槍還是看業務決定),但現實是我們離這目標還滿遠的,畢竟社會上很多人嚮往美國那套自己安全自己保護的理論

>>你有種就看著英國警察來跟我講台灣警察的三小業務需求
所以台灣想跟進英國嗎?我很歡迎喔
無名20/08/30(日)00:51:46 ID:10ScfzhQNo.1085244del
>>1085241
近期警察違法使用槍械而致人於死,刑度約是半年至九個月且有緩刑

因用槍而被關的警察似乎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遠超公民犯法等級的刑責?
無名20/08/30(日)00:57:44 ID:PuGr8o8.No.1085245del
>>1085244
https://wm1.ccpb.gov.tw/content/?parent_id=10424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編分則/第四章/瀆職罪
第120條~第134條
第 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134 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無名20/08/30(日)01:05:58 ID:/iwogjRMNo.1085247del
>>1085239
英國警察不配槍,是因為有事情他們是直接出動S.W.A.T甚至SAS的
台灣能嗎?光是鎮暴警察出手就讓大腸花記仇6年了
無名20/08/30(日)01:10:44 ID:10ScfzhQNo.1085248del
>>1085245
不好意思…實務上就是沒判那麼多

因為大多數以業務過失來判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17/1151697.htm
無名20/08/30(日)01:12:03 ID:PuGr8o8.No.1085249del
>>1085244
>>近期警察違法使用槍械而致人於死,刑度約是半年至九個月且有緩刑
想想還是覺得你應該要貼新聞出來,警察用槍規定非常明確,因開槍致人於死的判決很大一部分要看當時狀況
法官對於警察開槍時機是否合理有很大的心證成分,如果警察用槍責任輕,輕判甚至無罪也是很有可能的,因為這表示警察在當下有用槍的必要性或失誤責任較輕
台灣對於警察開槍的規定相對嚴格,有警械使用條例詳細規範了警察能使用槍械的時機和狀況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42
若越符合條例中的急迫性和必要性,那員警獲得無罪判決的機會也越高
反之濫用槍械致人於死的警察會受到業務過失致死的起訴
https://pnn.pts.org.tw/project/inpage/2299/42/44
台灣警察連開槍打死一個吸毒後無法制服甚至試圖搶走警車的外勞都要判刑,很難說你提的案件判決是否合理
無名20/08/30(日)01:12:24 ID:10ScfzhQNo.1085250del
>>1085247
你為什麼覺得台灣沒有特警

英國人民不會對鎮暴警察記恨?
無名20/08/30(日)01:18:22 ID:10ScfzhQNo.1085252del
>>1085249
如果你覺得警察的警車被槍,而警察開槍是合理的
那試問平民的民車被槍,平民開槍保自己的車合不合理?
無名20/08/30(日)01:19:47 ID:PuGr8o8.No.1085253del
>>1085248
>>不好意思…實務上就是沒判那麼多
廢話,我上面貼的是回應有人說警察犯罪的判刑
你講的是警察執行業務時槍械使用時機或射擊位置不當致人於死
這部分是有專門法條來審的
警察犯罪 跟 警察過失打死人 是兩回事
前者是明知故犯,有加重刑責的必要,後者則須全盤考量案件發生當下的狀況,衡量警察執法是否過當或合乎標準,這要爭論是可以討論很深入的

如果台灣開放槍枝,但使用槍械的規定跟警察一樣嚴格,且不當使用槍械造成死傷的刑責底限定為從過失殺人到謀殺罪等級的話,我也同意可以開放槍枝
...不,還是不要好了,我不想拿自己的命來讓哪個不長眼的傻瓜入獄
果然台灣還是管槍管的嚴格點好
無名20/08/30(日)01:20:22 ID:l6zmJdNgNo.1085254del
>>1085241
> 你使用槍械這種致命武力做為自我防衛的工具,在大多數狀況下都是防衛過當

當法院判決都在慢慢放寬(導正回)就算是拿槍對刀也依舊符合正當防衛的今天, 居然還有人覺得正當防衛這事有比例原則的原則適用

> 我這樣說好了:你被壞人威脅,不願意去找警察,尋求司法體系協助,想自己用槍解決問題,這就是私刑

你想要描繪的圖像已經跟正當防衛的立即顯見侵害完全不相關
顯然是個連大一刑法總則都沒唸過的

> 所以你這理論到底想表示啥?

就是你的理論廢到笑嗎

> 你一介公民憑什麼代替警察執行正義?你說了算嗎?

警察所執行的正義也不是警察說了算

> 警察犯法,有遠超公民犯法等級的刑責

而在這同時, 你不停表現出遠比對待警察組織還要嚴苛的限制公民權利的思維

> 作為公民自以為有持槍就可以代替警察執法?

公民就算不持槍也一樣有代替警察執法的可能(笑)

> 我說真的,你真的知道你在講三小嗎?

把你的邏輯換個主詞就有這種相反反應時
就只是代表你從來就不知道你自己到底在講三小
無名20/08/30(日)01:21:00 ID:.6DooSM.No.1085255del
>>1085247
快打部隊沒聽過嗎?
無名20/08/30(日)01:22:19 ID:10ScfzhQNo.1085256del
>>1085253
哦!原來業務過失不是犯罪呀
無名20/08/30(日)01:28:57 ID:PuGr8o8.No.1085257del
>>1085252
>>如果你覺得警察的警車被槍,而警察開槍是合理的
我沒有評論我貼的案件是否合理,但你得承認吸毒後意識不清的人開車逃逸是件很危險的事情,很可能撞死無辜路人

>>那試問平民的民車被槍,平民開槍保自己的車合不合理?
你有沒有試過先報警?我強烈建議你報警而不是試著自己幹掉竊賊

先說我不是法棍,但我國對於竊盜罪的判刑是↓
刑法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判得有點輕,但你開槍殺死竊賊的話從防衛過當到殺人罪都有可能,你確定要為個竊賊進去蹲個幾年?
還有個民法第 149 條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你對偷車賊使用致命武力,這肯定是防衛過當要賠一堆錢或進去蹲好幾年的
無名20/08/30(日)01:36:39 ID:l6zmJdNgNo.1085258del
>>1085257

別人給的情境是搶(強盜搶奪)你只拿出竊盜去唬人
你還滿有當個黑警吃案的才能嗎
無名20/08/30(日)01:40:56 ID:10ScfzhQNo.1085260del
>>1085257
我賤民就得報警眼睜睜讓他搶車OK啊
那你警察憑什麼就不用叫支援,還自己開槍射殺?

然後警察還是沒有像你說的蹲個好幾年啊
無名20/08/30(日)01:54:01 ID:PuGr8o8.No.1085261del
>>1085254
>>你想要描繪的圖像已經跟正當防衛的立即顯見侵害完全不相關
>>顯然是個連大一刑法總則都沒唸過的
上面所有的討論都沒有給明確的假定情境,你是要討論殺小?

>>警察所執行的正義也不是警察說了算
警察職權行使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45
法律為警察執行勤務訂下規範和保證,這也要教?你國中畢業了嗎?

>>而在這同時, 你不停表現出遠比對待警察組織還要嚴苛的限制公民權利的思維
請問我限制了啥公民權利?反對開放擁槍限制嗎wwwwwwwww
現在法規就是訂那樣,請問我哪點論點屬於你"限制公民權利的思維"?限制你妄想的思維倒是有就是了wwwwww

>>公民就算不持槍也一樣有代替警察執法的可能(笑)
你可以試著去做警察做的事啊,我不會阻攔你的(笑)
我倒想看看你想做啥然後不會先被警察帶走

>>把你的邏輯換個主詞就有這種相反反應時
>>就只是代表你從來就不知道你自己到底在講三小
原來你不被打臉就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來來來我們再來回顧一下您的高見
>>警察利用職權身分犯罪時也是不管後果的
>>只是你這種人這時就不會依照同樣對待刁民的邏輯認為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立論1.你認為警察也會犯罪
立論2.在>>1085228我主張衝動犯罪的存在所以不該開放槍械持有限制
立論3.你依據立論1.和立論2.主張人民和警察都會犯罪,所以警察組織應該解散才對等
正確來說你是說"只是你這種人這時就不會依照同樣對待刁民的邏輯認為應該把警察組織整個解散掉"
所以你認為我應該要主張警察組織也會犯罪,所以警察組織要被解散才對等,不然就是雙重標準

所以
1.人民現在就沒持槍,我們從頭到尾討論的是一個未開放的權利
2.警察組織解散跟人民擁槍權毫無比較可言,我不知道你為啥覺得要解散警察才算"對等"
3.我沒主張"警察也會犯罪所以應該要解散警察組織"這件事並不構成雙重標準的事實,因為這兩者論述完全無對等關係
就像是說"人會耍蠢所以不該販售危險物品給非相關專業人士"
然後你回個"專家也會耍蠢所以這世界上不該存在專家,不同意這點你就是雙重標準"一樣
一個是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另一個是因噎廢食,而且是把自己的腸胃掏出來扔掉的程度
說難聽點根本是無理取鬧,低能,硬凹,我都不知道你為啥能得意洋洋一副撿到槍的樣子

雙重標準(笑
麻煩你在嗆人法律前先把基本邏輯補起來,哪間夜校的水準這麼差
無名20/08/30(日)02:06:44 ID:10ScfzhQNo.1085263del
>>1085261
>>法律為警察執行勤務訂下規範和保證
原來法律的位階比警察還低哦?
無名20/08/30(日)02:11:39 ID:PuGr8o8.No.1085264del
>>1085256
>>哦!原來業務過失不是犯罪呀
業務過失有業務過失的罰則,法規上寫得很清楚
你要把業務過失比照殺人罪或瀆職罪辦理?那我跟你沒啥好談的

>>我賤民就得報警眼睜睜讓他搶車OK啊
>>那你警察憑什麼就不用叫支援,還自己開槍射殺?
所以警察被判刑啦,你有啥不滿?
>>然後警察還是沒有像你說的蹲個好幾年啊
上面已經解釋過了,如果你是要賭氣跟我凹"警察犯罪加重判刑為假"這件事的話,你可以省省了
法條跟判例都講得很清楚,你爭這個是在浪費時間
無名20/08/30(日)02:37:57 ID:l6zmJdNgNo.1085266del
>>1085261
> 上面所有的討論都沒有給明確的假定情境,你是要討論殺小?

那更好, 基本的正當防衛不提直接跳去攜械尋私刑正義仇扯滿天, 那只是證明了你只會貼標籤

> 法律為警察執行勤務訂下規範和保證,這也要教?你國中畢業了嗎?

法律誰定的? 立法院 誰拿來審判的? 法院 總之絕對不是警察自己喊
國中公民連這點沒念好就不用假裝你已經國中畢業了

> 現在法規就是訂那樣,請問我哪點論點屬於你"限制公民權利的思維"?

你主張超越現行法規許可範為(=國家承認持槍是公民權利之一只是有相應限制)禁制公民持槍, 理由是不知道哪天哪個良民要是瘋起來幹脆全禁了省事
這當然是限制公民比管制不可能沒有黑底汙點的警察組織還要嚴苛

> 你可以試著去做警察做的事啊,我不會阻攔你的(笑)
> 我倒想看看你想做啥然後不會先被警察帶走

故意留一個空你還真的自己挖成洞跳進去
當能夠逮捕現行犯的是"任何人"時, 就已經代表現行法已經承認公民有代替警察執法的可能性, 而且實際情形也不只這個

> 人民現在就沒持槍,我們從頭到尾討論的是一個未開放的權利

現行法為有條件開放, 所以你根本是連現行法倒底長怎樣都不知道還扯著其實還順便違反比例原則的缺漏邏輯給人笑
但是你在像個黑警吃案把強盜搶奪唬弄成竊盜大案小辦這事倒是很熟練, 不知道是不是源自於實際經辦經驗就是了

> 警察組織解散跟人民擁槍權毫無比較可言,我不知道你為啥覺得要解散警察才算"對等"

警察終究也是公民穿個制服去當的, 那規制公民的標準自然可以用在警察身上, 這個基本概念叫平等
無名20/08/30(日)02:56:04 ID:PuGr8o8.No.1085267del
>>1085266
我差不多該睡了,這篇就當我最後一篇吧
>> 基本的正當防衛不提直接跳去攜械尋私刑正義仇扯滿天
攜械尋私刑是你講的,對我來說跳過司法審判直接用致命武力就是私刑
正當防衛都尚且有防衛過當問題,用槍械自衛在台灣的治安條件下顯然是逾越了"正當防衛"的界線

>>法律誰定的? 立法院 誰拿來審判的? 法院 總之絕對不是警察自己喊
所以我有說警察自己可以喊正義了嗎?哪句話找出來看看阿
講一堆國中等級的廢話浪費時間

>>你主張超越現行法規許可範為(=國家承認持槍是公民權利之一只是有相應限制)禁制公民持槍, 理由是不知道哪天哪個良民要是瘋起來幹脆全禁了省事
你又把話塞到我嘴裡了,我講的非常明確是"反對進一步開放現有的持槍限制",你的邏輯能力要是有斷章取義還自己編話塞到別人嘴裡的功力的一成我們也不用浪費這麼多版面資源爭論了
理解能力有問題就少講幾句少丟臉

>>當能夠逮捕現行犯的是"任何人"時, 就已經代表現行法已經承認公民有代替警察執法的可能性, 而且實際情形也不只這個
請便,我期待在報紙上看到您仗義勇為的報導w
你不是要扮演警察玩調查遊戲或指揮交通這點真讓我放心不少

>>現行法為有條件開放(略)
你去看看我最前面講啥,你真的在浪費所有人的時間

>>警察終究也是公民穿個制服去當的
pzzz
以為當警察只是換制服而已說明你不懂
難怪你會以為自已可以代替警察值勤
那些花時間考警校訓練的人看到會想笑吧,真天兵一個
無名20/08/30(日)03:41:37 ID:l6zmJdNgNo.1085268del
>>1085267
> 攜械尋私刑是你講的,對我來說跳過司法審判直接用致命武力就是私刑

嘴一張連正當防衛都被你否決了

> 正當防衛都尚且有防衛過當問題,用槍械自衛在台灣的治安條件下顯然是逾越了"正當防衛"的界線

前面才說現在法院都開始正視正當防衛體現在就是不對等的武力輸出, 就算真的拿槍的打拿刀的都可以算是正當防衛時, 你還是繼續拿上個世紀歪曲的比例性正當防衛說嘴

> 所以我有說警察自己可以喊正義了嗎?

你以為法律的正義只能由警察壟斷
實際情形是現行法早就承認公民確實能夠履行警察職責

> 你又把話塞到我嘴裡了,我講的非常明確是"反對進一步開放現有的持槍限制"

現行法對於槍枝的開放可沒限相關專業人士持有, 偏偏你的管制邏輯是"人會耍蠢所以不該販售危險物品給非相關專業人士"
所以你依舊是在主張超過現行法程度的限制公民權利

而且前面你還一嘴公民持槍是未開放的權利, 給人用現行法一打就偷偷轉去承認那是公民權利只是反對進一步開放

> 請便,我期待在報紙上看到您仗義勇為的報導w
> 你不是要扮演警察玩調查遊戲或指揮交通這點真讓我放心不少

被指出法律常識缺乏(卻又愛賣弄)後又退化成只剩這種回應了啊

> 你去看看我最前面講啥

你說槍只能給專業人士 公民持槍自衛不是既有憲法公民權利
然後被現行法打了以後開始試著偷偷改自己的論述

> 以為當警察只是換制服而已說明你不懂

就算不只是換衣服依舊可能會像個普通人耍蠢會不顧後果犯罪, 那用至少對待普通人的標準去對待警察本來也就只是剛好

有問題一直都是你主張如何對待普通人的自以為是標準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0(日)03:51:10 ID:GvnyDFzINo.1085269del
>>1085252
看了你所有回文和理據,我開始懷疑了你想做美國白右想瘋了。最近我聽了一個下地獄的笑話,白右現時有兩個人生目標:不是去射人就注射海洛英因(Shooting people or shooting heroin) ,你不一定要做第一個啊。

更何況,為甚麼不學日本的槍管呢?做皇民是很棒的啊!
還是你是無政府主義者?想將台灣變成北斗神拳那種弱肉強食的世界?

>>1085267
從他用
>>警察終究也是公民穿個制服去當的
就不用跟他客氣了,他跟不少台灣人和外國極右一樣反專業反到智障。
這個時候用關懷的眼神去看他好了
無名20/08/30(日)03:57:56 ID:94Qs2OJkNo.1085270del
>>1085269

哀呀
自認擁護專業擁護到不把專家當人看啦
無名20/08/30(日)04:34:41 ID:gmQs6e9gNo.1085272del
>>No.1085255
所謂的快打部隊也就只是名字聽起來很炫砲的東西(我甚至懷疑只是媒體掰的詞然後上級覺得很棒所以撿回來用),實際上的成員就是該分局內部當時所有線上警力在通報之後抵達現場,本質上還是一般警察,沒有像霹靂小組特別受訓過。
>>No.1085250
國外SWAT怎麼配置我不清楚,但以我國警察是集中散在並行的方式來說,一般警察是分散派遣到派出所,而特殊警力則是集中在警察局(霹靂小組)或是保一中隊(維安特勤隊),以往各分局都有編組霹靂小組已經是至少將近廿年的事情了。
無名20/08/30(日)04:42:12 ID:gmQs6e9gNo.1085273del
>>No.1085195 #
>你是不是沒聽過台灣俗語怎麼稱呼警察?
俗稱:賊頭、警察仔、大人、戴帽子的或鴿子,所以跟你否認警職人員是完成「國家合格訓練並取得國家合格證明」有甚麼相關嗎?
無名20/08/30(日)05:08:48 ID:gmQs6e9gNo.1085274del
>我說的公權力徹底執行是說『拿著槍犯法
>或非法持槍的罪犯應該受到嚴厲且難以減
>輕的刑罰』,不要說什麼「朋友借放」、
>「喝醉衝動」之類就可以減刑
你這個問題有2個部分:
1、嚴厲而難以減輕的刑罰:這個是看立法機關有沒有適時修正法律,這個要麻煩你在每次選舉的時候行使你的公民權,運用智慧選擇可信任的候選人並去投下神聖的一票讓他登上議會。
2、以唬爛的藉口減刑:這個是審理機關的問題,並不是在執法機關的問題。派出所警察本身是在行政警察(犯罪預防&維持治安)跟司法警察(偵查犯罪&逮捕嫌犯)的身份之間進行轉換。
舉例來說就是警察巡邏(維持治安)途中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機車遭竊,之後開始調閱週遭監視器以追尋犯人特徵(偵查犯罪),並成功抓獲犯人並解送地檢署偵查之後又繼續回歸到正常巡邏勤務,這就是由行政警察轉換到司法警察再回到行政警察的身份。警察本身只負責將相關的資料備齊並呈給檢察官或是法院去審理。就像開紅單或處理車禍,一定有當事人會問:「這張紅單多少錢?」或「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一個是主管機關是「公路總局」,另一個則是有「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負責判斷肇責,警察只是負責製作紀錄,後續審理都不是經由警察機關。
無名20/08/30(日)05:30:18 ID:gmQs6e9gNo.1085276del
>你以為法律的正義只能由警察壟斷
>實際情形是現行法早就承認公民確實能
>夠履行警察職責
1、你把警察想得太高級了,警察只是守護法律所訂定的事項,本身行為不能超越法律所規範的範圍。你所謂的正義是由司法體系去審判,警察最多就是轉換身份成司法警察進行追緝犯人而已。
2、公民能履行警察的什麼職責?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的定義: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一般人只能抓現行犯而已。
你說路上遇到通緝犯怎麼辦?抱歉,如果一般公民直接扣留他對方可以告你妨害自由,而為了扣留他而使他受傷或死亡就是傷害或殺人
無名20/08/30(日)05:33:23 ID:gmQs6e9gNo.1085277del
>警察終究也是公民穿個制服去當的
但是這個公民受過至少一年半(特考班)至兩年(警專)甚至四年(警大)由國家所設立各種的訓練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0(日)08:58:17 ID:LukBvKQoNo.1085286del
>>1085277
他會説去這句就已經代表他不會尊重那些訓練

>>1085270
>>自認擁護專業擁護到不把專家當人看啦
你是專家? ...
無名20/08/30(日)09:06:19 ID:mSie4wCwNo.1085287del
這串看了大半天 擁槍派竟然崩潰到只能貼標籤了......
無名20/08/30(日)10:19:28 ID:94Qs2OJkNo.1085292del
>>1085277
> 公民能履行警察的什麼職責?
> 一般人只能抓現行犯而已

前面話說太滿一嘴公民不能代替警察執法, 被人真的般法條打過後就偷偷撿來當自己的知識繼續賣弄
但是讓沒有警察訓練的一般人去執行警察權力的場合可不只這個, 而且可以合理預期你並不知道

畢竟是個能把國民持槍自衛權利講成"人民現在就沒持槍,我們從頭到尾討論的是一個未開放的權利"的嘴臉(而且還會偷偷轉彎)

>>1085286

這麼靠吹捧警察有過專業訓練來否認警察中依舊會有跟老百姓一樣的犯蠢或是明知故犯的犯罪心理
那也就是轉個彎不把警察當人了嗎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0(日)12:40:50 ID:/l6NzQ9UNo.1085303del
>>1085292
不是吹捧警察而是客觀事實
如果你認為受過嚴格訓練的警察和一般人的出包率是差不多的話,我真的在浪費時間。
無名20/08/30(日)14:12:41 ID:SmRCy5XYNo.1085312del
>>1085292
一覺起來發現有人還在崩潰

>>前面話說太滿一嘴公民不能代替警察執法, 被人真的般法條打過後就偷偷撿來當自己的知識繼續賣弄
對,我現在也很確定公民不能代替警察執法,你連這點基本的法律差異都看不懂還好意思酸人不懂法律

前面我說過警察執法有完整的法源依據,清楚的賦予警察行使職權的權力和範圍
而民眾沒有,僅有在逮捕現行犯上出於促進公共利益避免緊急危害的原則上允許"協助"逮捕現行犯,這叫做"公民協助"而不是"公民執法"
協助跟執法差在哪,差在前者你只能做半套,而且事後一定要交送警方和檢方處理,民眾"沒有偵查犯罪權限"
你懂嗎?警察執法是行使國家法律賦予警察的職權,而這權力民眾是沒有的,賦予民眾協助逮捕現行犯的法律不等於民眾擁有警察的權限,所以民眾能"協助"警察而不是"代替"警察

>>刑事訴訟法 第 92 條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

你拿協助警方辦案當作你所謂"民眾可以代替警察執法"的理論依據
就像會倒油熱鍋就以為自己可以取代五星大廚一樣可笑
你這也是0和100的謬論,只不過現在你是把0.5%沒有那麼錯誤的論述當成100%論述為真的胡扯

>>般法條打過
(笑)
你哪間學校出來的,法規讀成這樣
你警察法考卷上敢這樣寫嗎?公民可以取代警察執法(笑)

>>畢竟是個能把國民持槍自衛權利講成"人民現在就沒持槍,我們從頭到尾討論的是一個未開放的權利"的嘴臉(而且還會偷偷轉彎)
叫你去看了然後你還能解讀成這樣(facepalm
你知道嗎?看著你我突然領悟別跟低能爭論的真理
我覺得浪費在你身上的時間夠多了,剩下就讓大家看你搞笑就好
失眠仔gmQs6e9g20/08/30(日)15:15:53 ID:wlKCNYkoNo.1085316del
>>1085292
你哪有提出什麼法條?
你從頭到尾就在跳針警察跟一般公民沒甚麼兩樣都會犯罪,既然警察跟公民會做一樣的蠢事,所以公民也能擔負執法。
我是不知道你到底過去被警察造成多大的心理傷害導致對警察機關乃至政府公權力的不信任而讓你有解散警察開放人民自治的神奇想法,我可以很直接的說你對法學以及相關程序的認識比我這個上課只會睡覺的還要糟糕,而且你的這些發言不禁讓我聯想到之前板上有一個警備總部跟警察分不清楚的仇警廚,之前也是一直跳針為什麼警察開槍殺傷民眾可以緩刑或輕判之類的……
無名20/08/30(日)16:02:03 ID:5iZkVb/kNo.1085321del
一串看下來都是反警廚在跳針

把警察也會犯法跟開放民眾持槍限制硬要扯在一起
還夾帶一堆看不爽警察的情緒

所以我們可以回到民眾持槍的討論嗎
無名20/08/30(日)18:44:46 ID:94Qs2OJkNo.1085329del
>>1085303

而臺灣現行法對公民自衛槍枝的可武裝程度也比路上的普通警察還要高
從這點看來多數警察的"專業"還真是不怎麼值錢

>>1085312
> 而民眾沒有,僅有在逮捕現行犯上出於促進公共利益避免緊急危害的原則上允許"協助"逮捕現行犯,這叫做"公民協助"而不是"公民執法"

逮捕是國家對個人施加限制的強制手段之一, 都已經是讓何人有不問警察檢察"是某在場""是否知情"的逮捕權力時還要凹成只是協助也很妙
而且前面也說過, 現行法也有其他讓不像警察一樣"專業"的公民去像個警察一樣行使這類國家權力強制處分手段的場合, 很明顯地你依舊不知道到底是什麼

> 公民可以取代警察執法(笑)

畢竟以前寫法條的人都還比你清楚警察不可能到處存在, 國家權力要落實終究會有由警察以外的人去執行的可能

> 叫你去看了然後你還能解讀成這樣

你自己用詞就那樣, 有意見怪你自己

>>1085316
> 你哪有提出什麼法條?

光提一個現行犯逮捕權力就能戳到有人要發一大串來掩飾自己之前的無知時, 也實在是沒什麼靠在全國法規資料庫複製條文占空間唬弄人的必要
無名20/08/30(日)20:01:55 ID:10ScfzhQNo.1085335del
https://www.bomb01.com/article/54842
感覺不出來警察表現的多專業或是訓練多嚴苛
連底下都有憑直覺開槍的感想了

是說平常都沒在做情境訓練嗎?
無名20/08/30(日)20:09:06 ID:Wfxx04GwNo.1085336del
>>1085321

死黑警就是死黑警
向警車警察掟燃燒彈石頭而已需要用橡膠子彈嗎?
只是走向你用手作勢伸向警察持槍的手需要開槍射人嗎?
去年香港警察好好向全世界示範了天下間沒有警察是好東西
無名20/08/30(日)21:18:58 ID:0.F44IawNo.1085339del
>>1085335

基層警察紙面上所謂的訓練基本也就是每年對靶紙打個幾槍感受一下後座力跟槍聲是什麼樣子
戰術射擊? 槍枝控制? 請有心人員自費尋找外部資源
更別提最近還時不時有換了槍後員警操作訓練不確實導致槍枝走火的消息

而且在這同時, 那些對於警察"專業"的錯誤想像也是警察在武力使用上容易在審判或是社會評價中趨於弱勢的原因
像是遇到了一個法官會閉著眼睛相信警察可以先對著手腳四肢開槍而不是軀幹部位時, 這個審級基本就直接沒救, "只"有業務過失致死就該笑
無名20/08/30(日)21:48:20 ID:3i2Qe/ZUNo.1085340del
>>1085336
原來香港警察已經是代表全世界的警察了,真是不同於正常人的見解,反正仇警廚跟作奸犯科者眼裡沒有警察是好東西吧?
還自爆丟燃燒彈跟石頭攻擊,做出搶槍的舉動,這種不叫白爛叫啥小?
無名20/08/30(日)22:06:22 ID:LszUc6VoNo.1085341del
>>1085339
警察受到的訓練不是只有開槍,以前在保一跟著一起被操的時候旁觀警察受到的訓練種類可多了
操體能,操防身術,練制服和壓制術,然後還是回去操體能
練槍時數也要看配屬單位和轄區,刑警或特警練槍一定比基層或交警多,加上基層還有一堆業務會吃掉時間
除了體能訓練還有各種跟調查緝兇巡邏支援的訓練,當然這部分我沒機會參加也不方便透露,但憑個練槍時數不足就在那邊講警察不專業的都是刁民出張嘴以為自己很行了
無名20/08/30(日)22:11:59 ID:mQtwYL3YNo.1085342del
>>1085341
如果你覺得警察的用槍訓練夠的話
有恐龍法官講幹話叫你怎麼不打輪胎時希望你出來替法官講話
無名20/08/30(日)22:31:38 ID:Y8rylESENo.1085345del
>>1085342
用槍訓練和打輪胎是兩回事...連美國這種用槍訓練最充足的警察都不鼓勵警察打輪胎

因為如果你要快速停住車輛打輪胎的效果其實很小,你就算把警察用槍訓練練到百發百中也不會提高打輪胎的效果
台灣法官會以為車子輪胎被打到就會立刻停下來是因為他們缺乏知識
無名20/08/30(日)22:32:07 ID:0.F44IawNo.1085346del
>>1085341
> 練槍時數也要看配屬單位和轄區,刑警或特警練槍一定比基層或交警多,加上基層還有一堆業務會吃掉時間

然後最容易在街上遇到被攻擊跟人打成一團甚至出槍射擊場景的是誰?
絕對不是那些被你拿來說嘴專業的重點單位

越吹捧這種"專業"就是越容易害死佔數量大宗的基層警察
無名20/08/30(日)22:38:14 ID:LszUc6VoNo.1085347del
>>1085342
法官心證干我屁事
嘴兩句就能改判嗎?怎麼不是你來主持公道
無名20/08/30(日)23:07:37 ID:t3tdn0v6No.1085348del
無名20/08/30(日)23:43:41 ID:85Arkyl6No.1085349del
>>1085342
你身為專業人士為什麼沒辨法說服法官射輪胎效果不大?

然後你身為專業人士為什麼在打死人的時候說自己是在射擊輪胎?

明知射擊輪胎效果不大,卻還是嘗試射擊輪胎?
無名20/08/31(一)00:16:07 ID:JOomFZ8ENo.1085351del
>>1085346
抱歉,你在說哪裡?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無名20/08/31(一)00:41:35 ID:TRsttHUYNo.1085354del
>>1085349
法官會聽專業人士的見解的話天下就太平了
無名20/08/31(一)00:54:25 ID:u8p2v1rYNo.1085358del
>>1085351
在街頭開槍的的確是基層員警佔大多數啊
無名20/08/31(一)01:07:13 ID:JOomFZ8ENo.1085359del
>>1085358
台灣警察多久開槍一次
我的意思是,台灣治安有差到我們唯一評論警察的標準只有武力值而已?
警察專業體現在很多層面,當然警察武力對他們執勤有幫助,但是我覺得在給警察專業評分時應該更全面才對
不然美國警察槍法超好,打路人都必中必殺,我們是不是可以說美國警察都專業到不行了?
無名20/08/31(一)01:14:07 ID:amHqs7h6No.1085361del
https://www.facebook.com/blueswordmen.soong/posts/3204452299670590

來看看這位自稱打了2W發以上子彈經驗豐富的教官
然後還金手指的神人發表高見
國軍都是這種貨色嗎?
無名20/08/31(一)01:14:48 ID:u8p2v1rYNo.1085362del
>>1085354
https://achilles0419.pixnet.net/blog/post/149378683
>>1085359
每三、四年一次警槍致死案
單論街頭使用警槍就更多了,多到不見得會上新聞
無名20/08/31(一)01:26:53 ID:JOomFZ8ENo.1085364del
>>1085362
搞不懂你這樣算好還是不好

我們現在是要算擊殺數還是未擊殺數?
無名20/08/31(一)01:37:47 ID:JOomFZ8ENo.1085365del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1219000760-260107?chdtv
創新高 警察維護治安滿意度近82%
其中「台灣民眾對治安之觀感」項目,有53.5%民眾對治安狀況感到滿意,相較去年的35.4%,顯見民眾對整體治安滿意度呈上升趨勢。另「台灣民眾對住家與社區治安狀況之觀感」,滿意度高達90.1%,多數民眾對自家附近的安全,非常有信心。

這幾年我國治安狀況是有逐年改善的
我想警察除了秀武力和致死性外,其他方面的努力才是評鑑專業程度的重點
無名20/08/31(一)01:40:30 ID:u8p2v1rYNo.1085366del
>>1085364
台灣是平民是被嚴格禁止使用槍械的國家
台灣警察也幾乎不會把槍用在驅逐害獸上,而是用在警民衝突

請問你覺得那些情況台灣警察開槍是合理的使用在無武裝的民眾身上?
無名20/08/31(一)01:43:14 ID:JOomFZ8ENo.1085367del
>>1085366
你沒回答我的問題
而且驅逐害獸通常不是找警察而是找消防隊或是專門的動物管理機構
無名20/08/31(一)01:43:46 ID:cJZLhlPsNo.1085368del
>>1085359
在公民自衛槍枝的題目下吹捧警察的專業, 那當然是跟著看警察行使武力的收放程度如何

現在是突然發現台灣重點單位以外的基層警察武力行使訓練水準早就被日常業務壓死, 只好趕緊扯其他地方好維持前面無腦吹捧的警察專業是吧?
無名20/08/31(一)01:51:18 ID:vQsFnQG.No.1085369del
>>1085368
科科,現在是警察誇不得的風向嗎?
我巴不得警察把壞人打死,別留條臭命給恐龍法官無罪釋放
這又該怎麼算?警察的專業就是要把壞人從好人的生活中去除啊,會把台灣警察逼到開槍的大多數都很有問題吧
我們討論民眾擁槍的目的不也是靠槍枝來打死壞人嗎,擊殺數越高越好啦
無名20/08/31(一)01:52:25 ID:u8p2v1rYNo.1085370del
>>1085367
是麻!消防隊沒槍、動管處也沒槍
台灣連射殺害獸的需求都很稀少

那警察要用什麼理由射擊無武裝平民?
這樣算好算壞算有回答你了嗎?
無名20/08/31(一)01:57:57 ID:JOomFZ8ENo.1085371del
>>1085370
那些手上拿黑槍的,吸毒吸到茫的有攻擊性的,現場拿刀要殺人的算不算你所謂無武裝平民?
拿槍打死這些人沒問題吧?還是你覺得台灣警察專門攻擊無武裝平民的?

>>動管處也沒槍
動管處有槍好嗎,還是獵槍,動物園捕狗隊都有
消防隊是處理比較小的例如虎頭蜂或蛇類,中大型動物會轉給專門單位負責
無名20/08/31(一)02:20:45 ID:vcU9Wmn6No.1085372del
>>1085361
他沒有金手指OK???
附圖的才叫金手指!
無名20/08/31(一)02:26:35 ID:cJZLhlPsNo.1085373del
>>1085369
變成無腦吹捧"專業"就只是出事時又一次害死基層嗎
"易因槍法失準而誤擊人體背胸腹部"這種判決能寫出來, 就是坐在鍵盤後面盲目預設警察的"專業"造成的

(訓練時的射擊靶都在用分數區誘導射手往人體核心區打, 出事時坐在鍵盤後面的卻基於警察"專業"的信仰說應該要先打核心區以外, 科科)
無名20/08/31(一)02:28:27 ID:u8p2v1rYNo.1085374del
>>1085371
我是沒聽過拿刀拿槍傷人,而警察開槍射擊有被判過有罪啦
--
不管你是覺得台灣警察容易遇到危險
還是台灣警察很少開槍
我建議你可以打開youtube搜尋警察和開槍
台灣警察開槍時間、場合一目了然
--
另外懷疑你把麻醉槍當成獵槍了
至少我拿動管處 獵槍(或槍)去google是沒找到什麼東西
要用麻醉槍才找到

我所知道的資訊是去年有研究引入空氣獵槍來打埃及聖䴉
而後續消息是為了不抵觸槍械彈藥法最後做擺

我也是沒聽過有在使用實彈
那邊找得到資料我想開下眼見
無名20/08/31(一)02:45:12 ID:JOomFZ8ENo.1085375del
>>1085374
https://tw.news.yahoo.com/%E7%B2%BE%E7%A5%9E%E7%97%85%E6%82%A3%E6%AE%BA%E8%AD%A6%E7%84%A1%E7%BD%AA-%E8%AD%A6%E8%BD%9F%E9%96%8B%E6%A7%8D%E5%A4%A7%E5%A4%9A%E6%95%97%E8%A8%B4-043515468.html
面對鄭男這類的持刀歹徒,用槍時機再度被搬上檯面,但基層警員認為,就算當時李承翰有配槍上車,而且也順利擊斃鄭男,讓車上乘客免於受傷,事後鄭男妻子提告求償,根據以往法院判例,警員開槍幾乎都敗訴,李承翰反而會因「武器不對等」原則被判有罪,因此台灣司法對警察太過嚴苛,根本就是犯罪者的保護傘。

之前殺警被判無罪那個神經病如果被警察斃了警察幾乎確定會吃官司
我根本覺得法院對警察開槍標準高到對警察基層不友善的程度

另外
https://news.tvbs.com.tw/life/903193
警察10年來只有6起開槍打死人的事件,其中2人獲得無罪判決
而其他4起案件,多數為嫌犯拒絕受檢、拒捕,在與員警追逐的過程中遭開槍擊斃,事後共有4名員警分別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這個比例我覺得很OK,考慮到警察打死人家屬一定會上訴,法院又常常做出對警察不利的判決,還能維持2.5年才一起爭議案例的狀況簡直可以說是模範生了
順帶一提去年到今年一整年的大小刑事案件總共有268,349件(從謀殺到違反毒品管制條例等刑法管轄案件都算)
這裡可以查詢
https://ba.npa.gov.tw/npa/stmain.jsp?sys=100

從上面的客觀數據可以看出台灣警察用槍次數跟擊殺人數都有很克制,每年平均26~30萬起刑事案件折騰10年才6起開槍致死,其中還有2起獲判無罪
你還想講什麼嗎?
無名20/08/31(一)02:59:31 ID:JOomFZ8ENo.1085376del
>>1085373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這應該是法官的問題吧
之所以判決對警察不利,都是因為預設警察專業,所以不該打死人
但這跟警察是不是真的專業沒關係,法官已有心證,而且預設警察應該要專業冷靜在現場作出超人判斷實行較不具殺傷力又能解決問題的手段
在審判前就先抱有這種對現場和基層員警處理的偏見是法官的問題
我並不是說法院該無條件袒護員警,但法官判決前有心證和預設立場是法官不專業而不是員警不專業
無名20/08/31(一)03:06:28 ID:u8p2v1rYNo.1085377del
>>1085375
拒檢、拒捕就可以開槍你覺得沒問題哦?
手槍當手銬用
而且這些會上新聞是因為對方死了

2.5年一起死亡爭議案例你覺得是模範生
那假如2.5年一起警察遇襲殉職你應該也覺得毫無改進需要囉?
無名20/08/31(一)03:19:47 ID:JOomFZ8ENo.1085378del
>>1085377
>>拒檢、拒捕就可以開槍你覺得沒問題哦?
>>手槍當手銬用
這是有考量的,對方拒檢拒捕時通常都是開車逃逸,你當警察追不追?追,那就是在街頭上演警匪追逐秀
警車姑且不提,嫌疑犯開車逃跑時就已具備立即的公共危險性(開車逃跑總不會停紅燈吧?)警察開槍的目的是要立即縮短追捕時間防止嫌疑犯逃跑和逃亡過程中造成平民傷亡
在這10年6起案件中,其中一起警察殺人無罪的判決就是嫌疑犯拒捕逃亡並且騎機車衝入行人區,警察開槍擊斃犯人被認為有正當性符合開槍的條件
至於判決判警方有疏失的通常都是法官在那邊要求警察開槍射輪胎,或是用上面提及的超高標準要基層當神槍手不見血制止嫌疑犯的,與其說警察有疏失不如說是法官要求不合理

>>2.5年一起死亡爭議案例你覺得是模範生
你要不要看看其他國家的狀況再來說嘴?
>>那假如2.5年一起警察遇襲殉職你應該也覺得毫無改進需要囉?
無改進需要是你講的,我就反問你覺得這樣很差?台灣警察沒達到100%無誤殺就是爛?
台灣每年刑案30萬件,其中涉及重大暴力造成死傷的犯罪約1000件/年,你不在意那每年被殺害的受害者,反過來抱怨警察開槍打人就是不好,阿不就好棒棒
無名20/08/31(一)03:20:36 ID:u8p2v1rYNo.1085379del
>>1085376
警察都不用為自己的專業訓練負責了
那你要用什麼來要求法官為自己的專業來做判決呢?
無名20/08/31(一)03:21:24 ID:u8p2v1rYNo.1085380del
>>1085378
好啊!你要不要看看日本和英國的狀況?
無名20/08/31(一)03:23:52 ID:UWFyH7u2No.1085381del
>>1085375
> 順帶一提去年到今年一整年的大小刑事案件總共有268,349件

最有可能導致交火的暴力案件1000件不到
槍砲案件2000件不到

模範生? 這根本是平常不開槍(世界上絕大部分治安警察的實情), 在緊急情境被腎上腺素一摧槍真開下去還沾到人就準備倒大楣
那又為什麼倒大楣? 警察要"專業"

還有, 要拿總數唬弄人記得藏好一點

>>1085376

法官不懂法律以外的事情嗎
既然不懂, 那對於警察"專業"的認知往往也就只是被風向帶著走的一般人程度

於是某些人甚至某些警官階級都在瞎吹"專業"的時候, 早就被日常業務壓縮訓練水準的基層警察出了事自然最容易被這種"專業"標準害死
無名20/08/31(一)03:26:53 ID:u8p2v1rYNo.1085382del
>>>>1085378
>>在這10年6起案件中,其中一起警察殺人無罪的判決就是嫌疑犯拒捕逃亡並且騎機車衝入行人區,警察開槍擊斃犯人被認為有正當性符合開槍的條件
至於判決判警方有疏失的通常都是法官在那邊要求警察開槍射輪胎,或是用上面提及的超高標準要基層當神槍手不見血制止嫌疑犯的,與其說警察有疏失不如說是法官要求不合理

這兩段放一起你還不明白為什麼被判有罪嗎?
無名20/08/31(一)03:35:52 ID:JOomFZ8ENo.1085383del
>>1085381
>>還有, 要拿總數唬弄人記得藏好一點
我原本只想貼暴力犯罪的,但是看了一下統計項目發現有造成公共危險或死人可能的刑事案件包括違反槍砲彈藥管制,使用毒品...等等分散在不同類別中
後來想想就全貼了

>>法官不懂法律以外的事情嗎
審案件時盡量去了解事情發生始末和專業意見是法官的"專業要求"
法官本人可以不是案件相關的專業,但他必須尊重專業意見也就是警方提出的證據和說法,還是說你覺得法官可以腦袋空空覺得想怎麼判就怎樣判?

>>於是某些人甚至某些警官階級都在瞎吹"專業"的時候, 早就被日常業務壓縮訓練水準的基層警察出了事自然最容易被這種"專業"標準害死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什麼?不能吹警察專業,要說警察全都不專業?
你直接說清楚你的論點省的兩邊打高空毫無交集

>>1085382
>>這兩段放一起你還不明白為什麼被判有罪嗎?
知道阿,法官刁難警察嘛
還是你覺得台灣那些恐龍法官比警察可靠?
無名20/08/31(一)03:39:32 ID:u8p2v1rYNo.1085384del
>>1085378
模範生你說的啊
死的人變成警察就又另當別論了

警察誤殺可以
法官誤判不行

Police Lives Matte?
無名20/08/31(一)03:44:06 ID:u8p2v1rYNo.1085385del
>>1085384
而且判這些警察甚至不是誤判
你連輕判都不滿意
無名20/08/31(一)03:48:30 ID:JOomFZ8ENo.1085386del
>>1085384
喔來這套?
我也會阿

>>警察誤殺可以
這話可是你說的,而且你跟BLM一樣先假定警察殺害無辜民眾了
好意思說我PLM?
真的無辜的民眾會遇到警察檢查就拒檢逃跑嗎?我合理假定你袒護嫌疑犯

但法官誤判真的是不行沒錯,在台灣法官的民眾信賴度只有警察的一半不是沒道理的
順帶一題啦,警察打死人的時候輿論通常都是支持警察的一方
絕大多數遇到警察檢查逃跑的通常都是通緝犯,或當場就被抓到毒品槍枝什麼的
你要逆風成這樣也要靠北警察我都快覺得你也有問題了
無名20/08/31(一)03:55:23 ID:J7..n35MNo.1085387del
>>1085383
> 審案件時盡量去了解事情發生始末和專業意見是法官的"專業要求"

然後連警察自己人提的鑑定報告也很容易本著那種鍵盤專業一起坑被列為被告的基層警察

喝酒又嗑藥於是警棍打到歪不痛, 噴霧連抓癢都算不上, 最後腎上腺素催下去六秒八槍停兩秒又兩秒三槍
結果法官本著警察組織提出的鑑定報告說這樣還是算過失啦, 把被告警察定罪

這可以代表兩件事:
1. 警察自己吹給法院和社會這些外人看的專業, 其實連警察自己都做不大到
2. 讓訓練被日常業務壓縮的基層警察真抓起槍出來打的時候, 反而還比較像是某些人看不起的給鄉民撿到槍
無名20/08/31(一)03:58:24 ID:JOomFZ8ENo.1085388del
>>1085387
>> 警察自己吹給法院看的專業連警察自己都做不到
我反而持不同意見
如果這些對當事人不利的判決資訊是來自於警方自己,那這就應該看成開槍的員警也有責任
你所謂"過高的標準坑到自己人"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其實應該是警察業界對於同行專業素養的要求水平,也是社會對警察專業的期待
警察也是人,也有可能出錯,出錯了就該承擔責任
我要求的是希望警察開槍誤殺人在審理時獲得公正客觀的審判,而非法官已有心證做出不適當的判決

而且我還是不懂你一直在警察專業上做文章想表達什麼,麻煩你說明清楚可以嗎?
我覺得我跟你的論述毫無交集
sage20/08/31(一)06:55:30 ID:uUUnMNWANo.1085390del
感覺警察似乎以為自己不被人理解的孤獨英雄
無名20/08/31(一)10:21:34 ID:TRsttHUYNo.1085393del
>>1085384
法官如果判斷時間只有零點幾秒、判錯自己會死掉的話
那我可以接受誤判
無名20/08/31(一)11:24:59 ID:uUUnMNWANo.1085398del
>>1085393
都過了那麼久,為什麼警察沒有對開車拒檢凝定執法流程?

反應依然像個剛拿到槍的鄉民一樣,又要他人為你們的魯莽承擔責任?
無名20/08/31(一)11:39:16 ID:oWV0o6GsNo.1085399del
>>1085398
實際用槍機會太少,或訓練不足,訓練課程不足以應附緊急反應
這種緊急狀況,要頻繁練到成反射,
不過目前基層人力缺乏這些都是個問題
只是訂個流程大家都會,這種法律行政用法,無益於實際狀況發生時人員的反應
開車拒檢開槍都是有警力被衝撞時才會發生,只是加速逃跑的話根本不會到開槍
還有說描輪胎打到車內人是瞄準失誤的,大概連空氣槍都沒玩過吧
無名20/08/31(一)12:43:04 ID:uUUnMNWANo.1085401del
>>1085399
那就是是囉
訓練就沒到位
那把警察當作鄉民只是身上有槍就沒什麼問題啊
無名20/08/31(一)13:13:24 ID:/0i6qnIsNo.1085402del
>>1085401
還沒這麼不堪
不過如果滿分100及格60台灣一般警察只有40分左右
無名20/08/31(一)13:55:02 ID:HwqHwBPYNo.1085404del
>>1085388
> 如果這些對當事人不利的判決資訊是來自於警方自己,那這就應該看成開槍的員警也有責任

於是這麼剛好, 那些開了槍還真的沾到人的個別警察在警察自己長年教給法院的類似標準下大部分都會被定罪時, 不就所謂的標準和責任其實連警察自己都普遍做不到

然後對處於這種困境的警察繼續瞎捧"專業", 甚至變成讓鄉民撿到槍也不會像警察一樣"專業"的說嘴素材時, 那就只能科科了
無名20/08/31(一)14:06:32 ID:aiyv6VYINo.1085406del
>>1085399

瞄輪胎打到車內人講得是西門町那件案子吧?
我有玩空氣槍還是覺得那案子很扯啊
一方面西門町人潮很多
另一方面偏彈太嚴重,若代入靶場就是說連靶紙的邊邊都沒搆到
就算考慮警察狀況不平靜,不苛責無平穩射擊好了
也該考量行人眾多,偏彈那麼嚴重代表誤擊行人可能性很高

不過最後法官還是無罪定獻
而該名警察表示下次遇到相同的狀況他還是會開槍

身為住在島上的其中一名一般大眾
比起那位開車在西門町的,我是比較怕那個警察啦
無名20/08/31(一)15:18:56 ID:g0Hhk2.UNo.1085420del
>>1085398
你沒去找資料就以為沒有而已
>>執行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
無名20/08/31(一)15:32:56 ID:g0Hhk2.UNo.1085421del
>>1085402
台灣警察不常用槍是因為開槍很麻煩,每顆子彈都要寫報告還有一堆相關責任
特別是不幸打死人還有高機率吃官司,換成誰都是寧可少開槍

還有在全世界都一樣,警察常用致命武力會造成民眾不安,進而影響警民互信基礎,槍械是為了協助警方執法而配備的工具,不應該成為警方執法的潛在阻礙
還有被警察臨檢不想吃子彈就別抵抗別跑啊,自認良民為啥要跑要抵抗
看過數十部台灣警察執勤的現場紀錄影片,在現場的狀況常常在挑戰員警的極限反應和判斷,真的是逼不得已的狀況才會開槍
這裡一堆刁民甚至還沒去翻資料就用馬後炮視角批評警察,看著就覺得可笑
給你們槍是能表現的比警察更好膩?
無名20/08/31(一)15:42:52 ID:uUUnMNWANo.1085423del
>>1085420
google了
那上述的警察被判有罪不就剛好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1(一)15:52:47 ID:5NejMxJENo.1085428del
>>1085421
那個天才擁槍派的中心思想就是你警察不能做到完美無瑕,所以你要開放平民自我防衛。

跟陰謀論者的方法一樣,自己只提出疑問不用數據做對比,對方要保證自己清白還要是完美無瑕。

認為台灣警察保護不了自己,卻連台灣跟世界發達國家的暴力犯罪率,警察開槍失誤率,台灣近十年涉及槍械的罪案佔所有暴力犯罪的比率以及當中的傷亡率提也不提供出來去支持自己。(要連續十年啊)
無名20/08/31(一)16:02:25 ID:Br1dBxC2No.1085431del
>>1085421
>>被警察臨檢不想吃子彈就別抵抗別跑啊
香港警察:別出來抗議就不會吃子彈啊
菲律賓警察:別當人質不就沒事了嗎?(砸車窗)
中國公安:乖乖當聽黨的話有很難嗎?
無名20/08/31(一)16:06:46 ID:Iil.dwwkNo.1085436del
>>1085428
> 警察開槍失誤率

被送進法院的很高會被定罪 這叫失誤率低 叫專業 好喔
無名20/08/31(一)16:08:21 ID:g0Hhk2.UNo.1085437del
>>1085431
所以這跟被警察臨檢逃跑有啥關連?你是不是開始偷換觀念說台灣警察在整肅無辜民眾了?
無名20/08/31(一)16:09:59 ID:g0Hhk2.UNo.1085438del
>>1085436
低能,你不把警察有開槍的所有案件比例拿出來比
數字拿出來啊,笑你連Google都做不到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1(一)16:14:02 ID:5NejMxJENo.1085439del
>>1085431
你提那些被台灣差的地方來應用在台灣上?

台灣警察有叫你别出來抗議就不會吃子彈嗎?
台灣警察有叫你別當人質不就沒事了嗎?
台灣警察有叫你乖乖當聽黨的話有很難嗎?
無名20/08/31(一)16:32:10 ID:Iil.dwwkNo.1085443del
>>1085438
只剩玩弄取樣標準步數的話那更可以直接到跳不正經的結論
臺灣目前持有合法自衛槍枝的良民(1000多支 持有人至少上百人) "失誤"的案件數遠低於警察 故證明臺灣基層警察所謂的訓練跟專業確實只是瞎捧出來的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1(一)16:34:47 ID:5NejMxJENo.1085444del
>>1085438 #
因為台灣警察開槍機會太小,所以要叫他至少拿近一千宗警察有開槍的案件中警察出現錯誤的比率啊。

其實,嚴格點的話他還要把警察有拔槍但沒開槍的數字也是算進去的,因為拔槍也是使用槍械的一環。而且到最後關頭開不開槍也是警察訓練夠不夠好的一部分。

不過台灣治安太好就讓讓那個天才吧。
無名20/08/31(一)16:36:33 ID:g0Hhk2.UNo.1085445del
>>1085443
這就叫偷換觀念齁wwwww

你怎麼不算算這些合法槍枝每年平均使用幾次?
跟你說啦,現存的民用槍枝有些是從國民政府來台時的老古董,能不能擊發還是問題咧,不開槍當然就不會有誤擊問題囉www

你而且你還故意無視警察總共有多少槍支做比較,叫你拿出數字你是要拿了沒?難道你只會偷換觀念迴避問題嗎?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1(一)16:49:34 ID:5NejMxJENo.1085447del
>>1085443
你用法院定罪率來比還不是玩弄取樣標準?

>>目前持有合法自衛槍枝的良民
1) 持有人的數目太少,這人數在訓練和管理上很方便,而且他們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以自我防衛(保安除外)
2) 我不清楚你想開放那類槍械,如果簡單手動獵槍的話其實也沒有甚麼大問題(大部分國家都對這類槍械都很寛容)。如果手槍或者昰充滿了自由民主和上帝的AR15,那你只是想打開潘朵拉盒子的天才。
無名20/08/31(一)16:51:13 ID:Iil.dwwkNo.1085449del
>>1085444
>>1085445

愛搞灌水樣本數壓低比例是你們的事
類似案件定罪趨勢就在那, 要把其他純威嚇和威嚇射擊加進來好維持"專業"形象也是你們的事

反正將又一個基層被定罪就只是"剛好"又一個不符合職業標準, 基層死不完要多少有多少
無名20/08/31(一)16:52:35 ID:2ZF6DskcNo.1085450del
>>1085436
>被送進法院的很高會被定罪 這叫失誤率低 叫專業 好喔
這論述從根本就很有問題
美國警察開槍打死人在法院被判刑的比率偏低,故證美國警察很專業?

更別提你統計母體直接就取錯了,用槍失誤率的統計母體要把所有警察用槍的次數(包括掏槍)當作分母
無名20/08/31(一)16:54:02 ID:uUUnMNWANo.1085451del
日本有開放民眾考取槍獵資格
台灣只有原住民可以打獵

日本人口高於台灣
但在2015年只在街頭射擊6顆子彈
(其他年度的用中文查有點困難,還請見諒)

日本獵槍有心的話當然是有可能用在犯罪用途
不過顯然沒有氾濫到在臨近的台灣會時有所聞


如你要說不開槍就不會有誤擊
這正是英國的現況呢,何不以英國為榜樣呢?
反正台灣治安很好
無名20/08/31(一)16:56:51 ID:g0Hhk2.UNo.1085452del
>>1085449
你這才叫玩弄取樣
談警察用槍失誤率直接拿有爭議上法院的案件來講,那些開槍毫無懸念甚至拯救市民免受威脅的案例就給你刻意無視了
講那麼多數字是要拿出來了沒?你不提出證據證明自己說法我就繼續問
無名20/08/31(一)17:02:47 ID:5NejMxJENo.1085453del
>>1085449
提出證明自己數據出來啊?教授有教過你自己的"理論"要自己拿數據來證明吧!你就用那幾宗定罪來支持自己?那我用1992年洛杉磯暴動中2/63的誤殺率來説明平民自衞是多麼的"可靠"也可以吧。

自己説台灣警察不專業但整體數據卻不敢用,果然是反科學的精神白右呀。
無名20/08/31(一)17:07:21 ID:g0Hhk2.UNo.1085454del
>>1085451
又拉國外來救援了,而且還故意不談背景條件跟台灣差距
日本和英國的治安排名都在台灣前面,你怎麼不說英國的禁槍標準比台灣還更高?

說日本多好多好沒關係,太平洋沒加蓋你可以去日本申請擁槍啊
無名20/08/31(一)17:08:51 ID:Iil.dwwkNo.1085455del
>>1085450
> 美國警察開槍打死人在法院被判刑的比率偏低,故證美國警察很專業?

那為什麼就不會是米國人多少知道警察也只是人去當的
沾醬油訓練下所謂的"專業"在fight or flee的瞬間通常是第一個被丟出去的東西

> 更別提你統計母體直接就取錯了,用槍失誤率的統計母體要把所有警察用槍的次數(包括掏槍)當作分母

除非要把警察描繪成拔了槍就是要對人開但因為"專業"控制下沒有, 否則加進這些東西也只是說明在槍枝控制不緊要關頭時也還說的過去而已--這個看被不起的鄉民拿槍好像還是沒什麼差別嗎
(而且也是有威嚇射擊流彈打死人過啦
無名20/08/31(一)17:17:55 ID:2ZF6DskcNo.1085456del
>>1085455
>那為什麼就不會是米國人多少知道警察也只是人去當的
看到這句就知道可以不用回了
完全狀況外的天才

>除非要把警察描繪成拔了槍就是要對人開但因為"專業"控制下沒有
講警察專業講了半天你卻故意把警察專業發揮的場合排除
請問警察拔出槍開槍然後因為"專業"控制完美的在無殺傷的狀況下嚇阻嫌疑犯的場合你算進去了沒?
請問警察開槍射擊然後因為"專業"沒打死只擊傷然後控制暴力現行犯防止民眾受害的場合你算進去了沒?
請問警察靠著專業掏槍嚇阻制止可能的致命犯罪發生的場合你算了沒?
顧左右而言他講了一堆廢話就是不肯承認自己連基本統計都沒做好的事實
無名20/08/31(一)17:20:26 ID:Iil.dwwkNo.1085457del
>>1085453
> 提出證明自己數據出來啊?教授有教過你自己的"理論"要自己拿數據來證明吧!

定罪趨勢就在那 基層警察生態也講了
要證明這樣的警察還能多專業就換你給證明

> 那我用1992年洛杉磯暴動中2/63的誤殺率來説明平民自衞是多麼的"可靠"也可以吧。

可以啊 你這下順便說明了當年洛杉磯鄉民自警團之於他們的環境, 確實看起來比臺灣警察的專業之於臺灣社會還要可靠些
無名20/08/31(一)17:27:16 ID:uUUnMNWANo.1085458del
>>1085454
https://dnews.cc/military/ZmoQ@%E7%BE%8E%E5%9C%8B%E6%98%AF%E4%B8%8D%E7%A6%81%E6%A7%8D%E7%9A%84%EF%BC%8C%E8%8B%B1%E5%9C%8B%E3%80%81%E6%B3%95%E5%9C%8B%E5%92%8C%E5%BE%B7%E5%9C%8B%E7%AD%89%E6%AD%90%E6%B4%B2%E5%9C%8B%E5%AE%B6%E7%A6%81%E6%A7%8D%E5%97%8E%EF%BC%9F
看起來台灣管制層度還是比英國來得嚴格
畢竟同是狩獵,台灣卻只有原住民才有資格

你覺得效仿治安好的國家比較好還是治安差的?
何況這兩國國情也和台灣較為相似
------
另外我不明白你是想要什麼樣的數字
你自己都講了,不開槍就不會有誤擊
(那還有什麼數字好講?)
那舉例實際上警察不帶槍上街的國家來類比有什麼問題?

你要我用如果電話亭來觀察"台灣警察不帶槍"來取得數字嗎?
無名20/08/31(一)17:32:18 ID:g0Hhk2.UNo.1085459del
>>1085457
>>定罪趨勢就在那 基層警察生態也講了
別想打混,前面才跟你說警察用槍專業要拿所有用槍紀錄來推算,拿已經上法院的爭議案件去取樣當然滿滿的偏差
廚師炒菜炒一輩子,你拿少數幾次被客人(還是奧客)挑三揀四的個案批評廚師廚藝不精,還故意無視廚師炒的好吃被稱讚的時候,刻意到如此程度簡直令人髮指
基層警察生態更是你單方面在說書,講這麼多廢話沒有半點統計數據不是心虛就是根本來亂的
無名20/08/31(一)17:59:23 ID:Iil.dwwkNo.1085464del
>>1085459
> 別想打混

混的是你這種一嘴別人很專業卻從頭到尾給不出反證只會伸手的吧

> 基層警察生態更是你單方面在說書

很好啊 換你來證明
無名20/08/31(一)18:16:02 ID:uUUnMNWANo.1085466del
>>1085459
台灣應該是沒有整理好的履歷
連美國也是在五年前左右才有警民傷亡的獨立Tag

你要的數字不是完全沒有,但是得草根性的一件一件找出來,這要求滿苛刻的
無名20/08/31(一)18:37:08 ID:g0Hhk2.UNo.1085469del
>>1085466
所以你們提出來的事實沒有證據證明為真,而是憑印象亂講囉
講話舉證不是天經地義的事?
無名20/08/31(一)18:39:46 ID:g0Hhk2.UNo.1085470del
>>1085464
上面關於警察專業已經有人提出治安改善和案件誤傷比例的數字了
現在是你們需要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這數字無法證明警察專業
而且基層員警生態還是你提的,怎麼會要別人幫你舉證?
無名20/08/31(一)18:50:09 ID:uUUnMNWANo.1085471del
>>1085470
也許是我看漏了吧?
請問是在哪邊...
No.1085443這個嗎?
還是No.1085365?
無名20/08/31(一)18:54:12 ID:uUUnMNWANo.1085472del
>>1085469
我以為你要的是所有的警察用槍記錄?
無名20/08/31(一)18:59:00 ID:Iil.dwwkNo.1085473del
>>1085469

就像是你這種瞎吹警察專業卻提不出面對司法審判趨勢反證的

>>1085470
> 上面關於警察專業已經有人提出治安改善和案件誤傷比例的數字了

案件數量下降跟用槍熟練度的關連性? 你是想說治安變好因為人都被警察用專業槍法殺光了嗎?

> 現在是你們需要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這數字無法證明警察專業

司法判決趨勢就在那 而且你除了對專業的盲目信仰外也提不出反證

> 而且基層員警生態還是你提的,怎麼會要別人幫你舉證?

你有能力可以直接證明我錯 很明顯你只有鍵盤上猛敲專業的能力
無名20/08/31(一)19:04:00 ID:uUUnMNWANo.1085474del
>>1085470
因為你不想要只算有罪的用槍判決
你要全部的那就只好這樣了
https://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E8%AD%A6%E5%AF%9F+%E9%96%8B%E6%A7%8D

我也只是個鄉民,也沒那麼多時間用在政府沒做的事上,不好意思了
又到了白痴相簿的季節20/08/31(一)20:56:06 ID:5NejMxJENo.1085482del
>>1085474
那你在搞笑,貼些包括台灣以外國家的YouTube跟我説數字?
連>>每年平均26~30萬起刑事案件折騰10年才6起開槍致死
你也不滿意要開放槍械。

給你壓倒性的數字又説人玩弄取樣。
現在又自語自説甚麼"司法判決趨勢",數據啊。不然你都像上面那個在吹天下圍攻中國的天才一樣只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吧。

在討論台灣的槍管但不斷偷渡美中港的政治議題和白右的政治意識-但無視同為島國的英日嚴格的槍管。

>>案件數量下降跟用槍熟練度的關連性? 你是想說治安變好因為人都被警察用專業槍法殺光了嗎?
他想告訴你現時台灣不是北斗神拳的世界,安全到你所謂開放開放槍械自衛只是爛藉口。

你不如說我要槍去革命,天誅賣國者或者找人做台語驗定,至少不是廢話。
無名20/08/31(一)21:32:04 ID:g0Hhk2.UNo.1085492del
>>1085482
所以看完他們擠半天擠出來的”資料“後決定笑而不語
再打下去就有點太殘忍了
一群在台灣住了N年的人對台灣警察的認識還不如外國警察,去內政部統計都找的到的資料給他們時間都找不到(或是看一看發現對自己不利所以不貼了)最後只能顧左右而言他找國外警察來個移花接木,而且還不是統計資料
再追下去大概他們也貼不出有意義的東西,太慘了
無名20/08/31(一)21:39:55 ID:uUUnMNWANo.1085493del
>>1085482
就講台灣沒有特別去統計警槍傷亡
你找得到就貼出來啊

而且你也天才
用全部的刑事案件來當分母
隔壁老王罵小三三字經和你無聊脫褲子裸奔
你也拿來舉證警察開槍嚴謹嗎?

不是十年只有六起死亡,而是記者從十年中找出六起記錄出來
並不是官方統記數字好嗎?
無名20/08/31(一)21:58:23 ID:2ZF6DskcNo.1085498del
>>1085493
你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根本沒必要去找什麼"警察用槍次數"(雖然學術網路上有很多這類的探討啦)
警察處理所有案件的能力就是警察專業程度的評比母體,警察在處理案件的原則上是能不用槍就不用槍,所以在警察專業的統計時那些"不用槍解決的案件"也必須計算進去
你前面貼日本和英國警察做比較時其實你就有把這概念加進去了,警察不持槍辦案也是整個議題的一環,用完整的刑案分析做比較也有共通基礎(不然各國警察持槍率不同你要怎麼比?跨國統計上非常講求共通基礎)

>用全部的刑事案件來當分母
用這標準來看才有意義,若單純以法院判決來決定警察專業,像美國那種警察殺人的無罪率高的嚇人根本看不出哪裡有問題
但是用全國刑案和警察誤殺案件來比較,美國警察的槍枝濫用率高的嚇人,無論案件是重大刑案還是單純查緝私槍毒品都有不少美國警察用槍打死嫌疑人的狀況

槍枝使用是否合宜可以參考很多警察用槍時機的相關論文,國內外都有
這些論文以個案分析為基礎,從使用時機,開槍當下狀況和事後判決做一個具備完整脈絡的分析,從"案件本身是否有用槍必要"開始就有連續的探討
因此用整體刑案做為起點是有必要的,你不從這裡看就不知道警察不依靠槍枝解決案件的比例,用槍枝解決案件的必要性,最終得到的用槍失誤率與判決才有意義

所以一開始用全體刑案當母數根本不是什麼灌水,做社會研究不重視前後脈絡和代表事件的母數做出來的研究只是故意誤導人的垃圾研究
當然你尺度要更大還能從台灣全體治安率,人口/犯罪率開始推,看你想對台灣警槍使用議題擴展到哪個尺度
無名20/08/31(一)22:30:37 ID:HwqHwBPYNo.1085508del
>>1085498
> 警察處理所有案件的能力就是警察專業程度的評比母體

當主題是警察武力對槍械使用的水準時
那些基本上不會期待用槍的案件類型(真的有也只是例外計入)就只是雜訊

而臺灣警察的狀況嗎....
無名20/09/01(二)12:01:40 ID:oTfaKCD.No.1085550del
>>1085431

抗議不會吃子彈啊
但是攻擊警察十幾人圍攻警察丟燃燒彈可就會了呢
無名20/10/23(五)00:39:59 ID:SXlF4WjkNo.1092075del
真槍買不得,那這種民間可買的防身發射器如何?
https://www.topmascot.com.tw/product/detail/1390
迷你防身發射器
https://www.topmascot.com.tw/product/detail/3930
CO2 鎮暴槍/特價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N011787212
美國SABRE沙豹防身噴霧器-戰術防身槍-RUGER聯名款(RU-LJ-BK)

這三種哪個比較適合放屋子裡看家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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