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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襲警遭9槍擊斃「遺體18個彈孔」 妹哭:集中腹部要害太過分
無名
17/09/05(二)18:36:47 ID:JAD6Fy3I
No.957048
del
▲「台灣移工聯盟」質疑員警執法過當,4日前往內政部警政署前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大喊「政策殺人,警察莫當幫兇」。(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7歲越南籍逃逸移工阮國非攻擊警員、民防,還企圖搶警車,遭連開9槍擊斃;檢方進行解剖,發現遺體共有18個彈孔。死者妹妹難過地哭說,槍傷集中在腹部,警員朝要害開那麼多槍太過分。對此,警方強調同仁是「依法防衛」。
8月31日上午近10時,新竹縣竹北警分局鳳岡派出所獲報竹北市中華路1150巷、鳳山溪畔有移工在路邊破壞車輛。警員陳崇文和民防李坤龍到場,發現全身赤裸的阮男企圖偷小貨車,還將一輛機車推入溪中;阮被陳喝令要求下車,卻猛丟石頭,踢斷李的鼻樑,被噴辣椒水還跳進溪裡洗眼睛,繼續攻擊。
由於陳崇文和李坤龍當下使用警棍和辣椒水反擊都無效,陳員見阮坐上警車駕駛座,企圖搶奪警車,在距離阮5公尺處連開9槍。阮當場倒地,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新竹地檢署4日下午解剖前先照X光,確認身體是否殘留子彈和位置,發現身上有兩顆彈頭,槍傷集中在腹部和腿部,因子彈進出身體,全身共18個彈孔。檢方說,尊重警員用槍時機。
阮男的妹妹在靈堂不斷哭泣,她透過哥哥友人表示,哥哥偷車和打傷義警雖有錯,但槍傷幾乎集中在腹部;她認為,員警連開9槍,朝哥哥要害開那麼多槍,已超過一般合理範圍,太過分了,要求檢方查明。
對此,竹北分局表示,陳員當下使用警棍與辣椒水,都無法制止阮的瘋狂行為,為防止執法人員生命、身體遭受強暴脅迫及警車遭搶等危害,在情況急迫下依法使用槍械反擊,不會因對方是移工身分而有不同執法標準,要求檢方查明。
對於阮男死亡,竹北分局強調,尊重員警依法用槍,事後主動報請檢察官調查偵辦,將全力配合調查,釐清真相,並全力協助家屬及越南駐台代表處後續相關事宜。
「台灣移工聯盟」質疑員警執法過當,4日上午前往內政部警政署前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大喊「政策殺人,警察莫當幫兇」,最後由外事科長出面接受陳情。該聯盟指出,事發至今都還沒看到警方提供開槍當時的秘錄器,認為警方應要對外釋疑,同時質疑義警(民防協勤人員)為何會出現在第一線成為執法人員等問題。
警政署表示,事發當時,鳳崗派出所的陳姓員警接獲報案,指出有人要偷小貨車,當時陳姓員警喝令阮姓移工下車;但阮姓移工下車後卻對員警拳打腳踢,並攻擊另名李姓義警。
警方強調,警槍是具有致死殺傷力的執法工具,並有《警械使用條例》讓員警遵循使用時機,該案件已經交由新竹地檢署進行偵辦調查;警方也會全力配合檢察官偵辦,並持續釐清員警是否有執法過當的疑慮。
無名
17/09/05(二)18:56:39 ID:Hht/Y4Pw
No.957049
del
>哥哥偷車和打傷義警雖有錯
>雖有錯
開大的節奏
無名
17/09/05(二)19:04:01 ID:wN7hgYZ6
No.957052
del
要害不是頭部跟靠近心臟的胸口部位嗎?
無名
17/09/05(二)21:14:22 ID:.ayz.SdA
No.957077
del
事件經過落落長篇,如果死者在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有意識停下來配合警方執法,可能就不會死……
當然,這貨吃了藥,大家都清楚
無名
17/09/05(二)21:37:52 ID:YOab97nE
No.957080
del
>>957052
有臟器的部份都視為要害,並沒什麼問題
無名
17/09/05(二)21:41:12 ID:YOab97nE
No.957081
del
>>957077
警察車鑰匙沒拔也滿扯的,連車都管不好
無名
17/09/05(二)21:44:42 ID:NUVCtGA.
No.957082
del
反正都等警察殉職再說
被害人被加害人罷凌到跳樓
警察追人犯開槍被判過失致死
老警察罷凌菜鳥 違法遊行還要向學長奉茶
詐欺回鬼島就沒事 因5年以下不能羈押
有黨證就能欠200億繼續去祖國投資到賺翻
有黨證連關在看守所都能做鐵桶回祖國 還有警察一路護送
鬼島真是犯罪天堂
無名
17/09/05(二)21:55:14 ID:Fr6NoUuE
No.957085
del
這個外勞可能吃了傳說中的毒品:天使塵
無名
17/09/05(二)22:44:50 ID:pNr7XrSc
No.957093
del
>>957081
可能急著衝下車,也可能隨時要發車追人追車,也有可能隨時要從置物櫃取件
車鑰匙沒拔隨略有失職,但還沒到扯的地步
無名
17/09/05(二)22:48:22 ID:IQDnTPJo
No.957094
del
我這招也叫天使塵
無名
17/09/05(二)22:56:53 ID:YOab97nE
No.957096
del
>>957093
就扯在因警察自己的疏失導致對方"被賠上"性命啊
原本頂多就只是扁一頓就結束的事情,結果弄到命都沒了
無名
17/09/05(二)23:33:47 ID:pNr7XrSc
No.957107
del
>>957096
這就是欲加之罪,從"疏失""導致"字眼來看
如果沒拔鑰匙而成功騎走,那的確是警察自己的"疏失";
如果竊了還撞到第三者,那的確也是警察"導致"
現在的新聞是,一個失控移工襲警還想槍走警車,警察或許會為了自身方便而不拔鑰匙,但不表示你可以騎走他的車,也不代表警察阻止搶車行為是違法
如果改搶路過第三者的車,會不會也吃子彈?說不定平行世界有其他劇情
無名
17/09/05(二)23:38:25 ID:O6SbiuoI
No.957108
del
>>957080
bitch please
坐上警車你還想打腳喔?你他媽腦子沒洞吧?
無名
17/09/05(二)23:50:18 ID:YOab97nE
No.957110
del
>>957107
警察當然可以阻止對方搶車
但是不代表可以為了阻止對方搶車所以開槍殺掉他
這是很簡單的問題
如果你車鑰匙沒拔,走出車外辨事
回來發現有人正準備偷你車,你能不能用刀刺個八九刀(或著用雙手活活勒死)來阻止
無名
17/09/05(二)23:52:39 ID:PTSDLa7E
No.957111
del
對拿石頭的人,阻止不了搶車,還要連開九槍??這警察訓練是出了甚麼問題??
無名
17/09/06(三)00:06:22 ID:E2Eo0pns
No.957112
del
>>957110
>>但是不代表可以為了阻止對方搶車所以開槍殺掉他
沒錯,這就是移工聯盟正在靠杯的內容,而不是為啥警察沒拔鑰匙"導致"對方吃子彈
這則新聞的起因沒問題,有問題的是警察下手輕重問題
如果我鑰匙沒拔,有人正準備偷我車,能不能用刀刺個八九刀?其實可以,但殺重殘或致死,抱歉,準備進警局吃豬肉蓋飯,九成九有罪
無名
17/09/06(三)00:07:05 ID:ygN9MIdE
No.957113
del
>>957111
噴了整罐辣椒水還無效
你想要如何制服他?
用愛感化?
無名
17/09/06(三)00:13:28 ID:eaJS/dvU
No.957114
del
>>957111
軍盲?為什麼要連開九槍?就是為了遵守不能射擊要害才
需要開九槍。
不然打心臟只要一槍就行了。
遇到那種根本找死的人。你射大腿根本無法一槍就他不法反抗
。這是有軍事常識的人都知道的事。
無名
17/09/06(三)00:37:22 ID:XqmR./UY
No.957117
del
>>957112
>>而不是為啥警察沒拔鑰匙"導致"對方吃子彈
警察開槍的動機是對方搶車
但是警察下車時鑰匙拔掉,車根本就搶不走
所以我才用"導致"這個詞
>>957114
腹部算是要害沒有問題
無名
17/09/06(三)00:38:15 ID:i6sB159w
No.957118
del
>>957113
他大概以為只要拿起木棍對著犯人大喊"WOLOOO~~~~~"對方就會乖乖就範
無名
17/09/06(三)00:48:20 ID:gQSsP/2I
No.957120
del
殺得好
無名
17/09/06(三)00:59:19 ID:TCaADrXk
No.957123
del
>>957117
遭到攻擊立馬下車先制伏有問題嗎?
你他媽遇到狀況要校阻止犯人還先找停車位是不是
記德還要確定車窗關緊,關上門後拉一下門把確定上鎖是不是>
無名
17/09/06(三)01:12:44 ID:xl0gJ9Zk
No.957125
del
這件事根本是各說各話
犯人家屬:親屬被警察瞄準要害打太過分(無視犯罪與襲警事實)
警察:同仁依法行動,沒有問題(但為何讓犯人有能力搶車也是問題)
記者:移工遭警方開多槍擊斃,身上好~多~彈孔(只想炒作新聞所以故意激化問題嚴重性)
這件事上我是支持警方的,犯人當時的狀況看起來可能有嗑藥使得警方難以用常規手段制服
雖然被搶車很丟臉總比警車被開走鬧事好,以犯人的狀況可能會用警車進一步造成傷害
台灣治安是很好的,所以台灣民眾也跟日本民眾一樣,覺得警察配槍只能當裝飾,開槍不管有沒有打死人都該臭罵一頓
無名
17/09/06(三)01:30:05 ID:awkIxJ72
No.957127
del
>>957123
記得還要拉起手煞車外加所龍頭鎖以免犯人偷車. 開車門時要先開一個縫, 從裡面往車後看以免撞到後方...誒...犯人呢?
無名
17/09/06(三)01:41:43 ID:62FsCmbg
No.957128
del
外國只要不配合就送牠吃慶記便當,鬼島送便當還得寫報告。
移工聯盟是什麼組織沒聽過?
逃逸移工 <~~這個本來就很怪了非正規在鬼島阿
無名
17/09/06(三)02:07:33 ID:T1ZmEzIM
No.957129
del
有沒有拔鑰匙的問題和稍後對現行犯開槍時機是否正確怎麼會綁在一起討論
警察是對當下情況做判斷(搶警車)判斷他有更大危害,也用完所有非殺傷性手段了(要不要順便檢討警察沒配電擊槍?)
開槍就是必然的,這狀況頂多檢討,警察有沒有需要直接對人開槍而沒先對空鳴槍
一開始的沒拔鑰匙都是事後檢討了再懲處了,怎麼可以把鑰匙事件滑坡到開槍的必然性
要隨便滑坡我也會,剛好現場有另一輛民車鑰匙沒拔被嫌犯搶奪,這時要不要開槍?
也可以說只要這移工一開始不破壞車輛不就沒事了
無名
17/09/06(三)02:07:43 ID:XqmR./UY
No.957130
del
>>957123
這案子是接到報案有人偷車
警察獲報開車前往現場
狀況沒有危急到連拔車鑰匙的時間都沒有
無名
17/09/06(三)02:18:14 ID:ueRoPETk
No.957131
del
有射電擊槍嗎?
有電擊槍可以射嗎?
搶警車?那你把錢放銀行導致有人心生歹念你放錢的有沒有錯啊?
跟小姐好辣引誘人去姦一樣不得以對吧
當然支持警察,要是該移工去傷害你家放學路過的女兒怎麼辦阿?
無名
17/09/06(三)02:53:05 ID:mS19fCJA
No.957133
del
而且還是個逃逸又搶奪民眾財物並襲警的凶暴外國人
這樣跟通緝犯沒什麼兩樣了
無名
17/09/06(三)03:01:40 ID:IC5ec3S6
No.957134
del
身分不明的外籍人士跟通緝犯有87%像
還沒確認是否逃逸就可以上銬帶回確認了
無名
17/09/06(三)08:27:10 ID:2p3LZC7k
No.957144
del
警察當然有錯
才開9槍怎夠
無名
17/09/06(三)09:18:51 ID:pqD7rEWg
No.957153
del
所以以後警察都應該配置散彈槍
這樣對方看到之後
才會知道警察有帶槍 才不會反抗?
無名
17/09/06(三)10:30:03 ID:CNG3zGkw
No.957161
del
>957113
不止辣椒水,當時還打彎了兩隻警棍。
連警棍都打彎還無法制伏的對象就有鬼了,而且對方是徒手,頂多拿顆石頭。
但現在整個風向都跑到外勞該死,跟警方用槍過當兩邊吵翻天。
就是沒有人要出來解釋這外勞到底有沒有嗑藥,或是乾脆公布當天密錄器。
正常情況下,絕對沒有開到九槍的必要。
一般人下半身中一槍多半直接跪了,就算是巴勒斯坦恐怖分子也一樣。
但如果這外勞嗑了甚麼奇怪的東西就很難說了。
>957153
沒用的,他如果有嗑藥,你就算帶火箭筒他看到你一樣衝上去咬。
無名
17/09/06(三)10:42:37 ID:Wu6AP0Hs
No.957163
del
幾天後
XXX立委:立法除特警外,禁止警察配槍,支持用愛抓人
無名
17/09/06(三)10:45:50 ID:TMM2aq46
No.957164
del
>>957161
根據警方描述,對方中槍後仍然企圖抵抗
無名
17/09/06(三)10:49:23 ID:mUTVgxmo
No.957165
del
>>957161
近距離FMJ子彈制止力不足,沒看到打9發都打穿......多打幾發很正常
不信的話,你看連勝文被貼著頭打一槍大腦沒受到甚麼損傷
Rookierookie
◆JCSJSnFbR6
17/09/06(三)10:54:12 ID:Vr0845fc
No.957166
del
>>957163
警察:你覺得我這把槍♂怎麼樣?
無名
17/09/06(三)11:52:15 ID:Mm6Srrsg
No.957176
del
>>957129
>(要不要順便檢討警察沒配電擊槍
應該是不能配
你應該沒看過警察配電擊槍的,這點我爸問很久了
為什麼不配這種制止力可說是最高的非殺傷武器
無名
17/09/06(三)11:59:47 ID:aAWX/17.
No.957177
del
>>957134
然後最後發現他是個中研院的研究生
無名
17/09/06(三)12:13:32 ID:YVnrslkM
No.957181
del
>>957176
猜大概有下面幾種可能
1.這東西有機會殺死人有輿論爭議
2.警方不習慣在衝突提升前開火
3.高層懶得更動體制
4.消耗品太貴?
5.正常使用也會造成傷口有法律爭議
無名
17/09/06(三)14:48:11 ID:CEm4EiyY
No.957205
del
>>957161
你電影看太多
無名
17/09/06(三)15:14:11 ID:GZRWtyHc
No.957208
del
>>957176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nE57US4xqo
台北市警察局好像有買
無名
17/09/06(三)17:13:27 ID:U0PqFHDM
No.957220
del
>>957181
主要是可預期性不足
手槍往頭打下去穩死,往手打下去肯定不會
但是電下去你永遠不會知道他會不會因為裝了心臟起搏器之類的所以立即GG
無名
17/09/06(三)17:14:15 ID:6yVyGmy6
No.957221
del
>>警察開槍的動機是對方搶車
拒捕傷警+其他制伏手段無效+逃逸--->開槍理由已經很足
要死不死搶的是警車,那個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草
換成搶其他民車或自駕車逃逸,那一樣有被開槍的可能
>>警察有沒有需要直接對人開槍而沒先對空鳴槍
對空鳴槍根本是鬼島式黑色笑話
無名
17/09/06(三)19:09:41 ID:joJKHf4c
No.957234
del
要說員警執法過當,今天換個角度來說好了;要是警察被你這逃逸外勞搶槍殺害,還多殺了車主與幾個路人後駕車逃逸,我可不可以算這是恐怖攻擊?台灣移工聯盟可不可以算是恐怖份子的支援者?
無名
17/09/06(三)19:24:43 ID:8hoo1Uek
No.957235
del
>>957220
但不是每個人都裝心臟起搏器啊
你要顧及少數永遠顧及不完
辣椒噴霧也會噴死人阿 嗆到呼吸系統一樣就倒了
無名
17/09/06(三)19:34:53 ID:mDk5sAsY
No.957237
del
原來鬼島的逃逸外勞可以光明正大的鬧大上版面阿
無名
17/09/06(三)20:06:53 ID:Mm6Srrsg
No.957242
del
>>957220
>往手打下去肯定不會
作夢阿
打手哪有這麼簡單
無名
17/09/06(三)20:20:13 ID:UJvzZ7Q.
No.957246
del
看完只覺得警察真的很難當
不小心被逃走了-被罵無能
不小心(?)打傷了-家屬要求國賠
不小心打死了-現在進行式
我是看到制止噴水甚麼都上了還想抵抗,是我也贊成多開幾槍吧
無名
17/09/06(三)20:42:05 ID:mDk5sAsY
No.957251
del
現在軍營能生產哥德衛隊了嗎?
無名
17/09/06(三)20:44:10 ID:7SJ7mwcg
No.957253
del
>>957251
人口已達上限
無名
17/09/06(三)20:44:25 ID:XqmR./UY
No.957254
del
>>957242
沒把握就不要打,就這麼簡單
無名
17/09/06(三)21:32:15 ID:v6JuROx.
No.957266
del
>>957254
警察:我沒把握救
>>957254
不救了,就這麼簡單
無名
17/09/06(三)21:47:39 ID:XqmR./UY
No.957267
del
>>957266
警察:噢!957266被歹徒用石頭挾持了
我槍法爛沒把握避開957266只打中歹徒
雖然旁邊有充份的警力優勢
不過機會難得,所以我還是要開槍!
恭喜957266七天後再回家
無名
17/09/06(三)21:50:02 ID:UzLJpYGc
No.957268
del
唉 如果鴿子對付臺灣人也能一樣有種就好了
無名
17/09/06(三)22:00:20 ID:pqD7rEWg
No.957273
del
>>957254
然後當事人開車撞死人
又要怪警方為什麼當時不直接開槍制止他了.....對吧?
無名
17/09/06(三)22:04:47 ID:mDk5sAsY
No.957275
del
說真的如果對上的是已經曝露身分的隱藏IS還得這樣弱嗎
無名
17/09/06(三)22:11:39 ID:XqmR./UY
No.957280
del
>>957273
不…我會怪警方怎麼蠢到停車不留人在車上還不拔車鑰匙
連剛考到駕照的新手駕駛,出門買鹽酥雞都知道要拔鑰匙
警察連自己的車都管不好,還想管別人的命?
無名
17/09/06(三)22:40:12 ID:EZVPDrXE
No.957285
del
兩個人制伏不了一個人,這移工是怎樣?巨石強森還馮迪索?有看過警察制服小屁孩上銬的影片,這兩個是怎樣?過太爽把訓練都忘光光??
無名
17/09/06(三)22:57:11 ID:6yVyGmy6
No.957289
del
>>沒把握就不要打,就這麼簡單
是沒錯啊,所以沒打手腳啊,打有把握的軀幹部位
打手腳跟對空鳴槍一樣是台式笑話
無名
17/09/06(三)23:05:13 ID:T1ZmEzIM
No.957293
del
>>957267
就說你滑坡謬誤了,還在到處亂扯
光是拒捕和襲警早就滿足開槍的要件了
"執法過當"這種事後諸葛每個人都可以屁...
無名
17/09/07(四)00:05:44 ID:XS0OIr7s
No.957304
del
>>957293
拒捕和襲警和滿足開槍要件沒錯
不過不代表"可以殺掉對方",懂?
你要講法律就跟你講啦
使用條例就是明白寫著「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啦
如果對方持開鋒長刀,或是銳角黑耀石攻擊人
警察開槍殺掉那還無話可說
不過這案不好意思,對方拿的只是普通石頭
石頭是有危險,不過危害程度還有好一段落差
靠警力優勢就可以搞定
對方搶車損失只是警方物質財產
和為了防衛生命財而侵受生命財差的可遠的
無名
17/09/07(四)00:11:38 ID:ltOvEHFU
No.957306
del
>>957304
石頭威脅性不高,但車不同
無名
17/09/07(四)00:12:36 ID:XS0OIr7s
No.957307
del
>>957293
這案子光是警察在旁邊
外勞卻有機會坐進車內問題就很大了好嗎?
無名
17/09/07(四)00:14:00 ID:zz.kFFzs
No.957308
del
>>卻猛丟石頭,踢斷李的鼻樑
>>企圖搶奪警車
講了那麼多因果關係
那只要別做會惹警察來的事情不就好了?
無名
17/09/07(四)00:26:39 ID:3eHRuBGE
No.957310
del
>>957304
>>滿足開槍要件沒錯
>>不過不代表"可以殺掉對方",懂?
真是經典笑話,警察把現行犯打到失去犯法的行為能力,有甚麼不對?
"合理使用"居然是事後你在這邊嘴,真是經典笑話
>>對方搶車損失只是警方物質財產
>>和為了防衛生命財而侵受生命財差的可遠的
前面可以滑坡說警察拔不拔鑰匙的問題
到這裡卻合理推論都不會用啦?
當下警察推論搶奪車輛後會造成他人生命財產受侵害,也是合情合理啦
無名
17/09/07(四)00:45:38 ID:DXhsv97w
No.957311
del
>>957304
>>拒捕和襲警和滿足開槍要件沒錯
>>不過不代表"可以殺掉對方",懂?
你懂個屁,滿足開槍條件就是打死無怨
子彈沒長眼睛,打中會不會死是沒人可以控制
以為拍電影嗎
只有你過程中條件可不可以開槍這件事
就是你開那9槍的過程之中
對方有沒有失去反擊能力這件事
當對方倒地/丟棄武器/投降/失去意識
你開槍的條件就沒有了,再開槍就(有可能)是逾越必要程度了
所以...正常應該在對方有時間倒地/丟棄武器/投降/失去意識
之前,9發統統送出去的
>>你要講法律就跟你講啦(ry
嚇死我了,法律有這麼兒戲,做律師法官應該很容易
上幾堂職訓就能拿牌照的那種
無名
17/09/07(四)00:49:56 ID:XS0OIr7s
No.957312
del
>>957310
不能未還沒發生的事情,來舉證威脅
不然你好手好腳,雖然你什麼事都沒做,
但是警察手一舉就把你碰了
只因為你好手好腳,所以警察說你下一秒要搶他人財物,明天強暴良家婦女,後天殺人
所以現在先殺掉你
這案是對方坐進車內,警察想起鑰匙在車內
所以推論對方有可能把車開走
至於這外勞有沒有要奪車,看之前的影片是不太像啦
>>957306
>>當下警察推論搶奪車輛後會造成他人生命財產受侵害,也是合情合理啦
你好手好腳,往後有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財產受侵害
所以現在警察手一提,恭喜你七天後再回來
無名
17/09/07(四)00:58:54 ID:tsf5lRdw
No.957314
del
>>957312
法律都有比例原則
人不是白痴,你好手好腳當然不會是犯罪預備軍
當你是
1.外勞
2.疑似偷車
3.攻擊警察行為
4.情緒機動
恭喜,好手好腳的你以經是犯罪嫌疑人了
....唉?怎麼看下來,好手好腳其實無關
滑坡謬誤達人好棒棒
無名
17/09/07(四)01:05:44 ID:DXhsv97w
No.957315
del
>>957312
>>不能未還沒發生的事情,來舉證威脅
>>不然你好手好腳,雖然你什麼事都沒做,
.....
醒了沒?已經是正在進行拒捕和襲警的"現行犯"啦
無名
17/09/07(四)01:11:27 ID:XS0OIr7s
No.957316
del
>>957315
啊就跟你講拒捕和襲警,只符合准許用槍
能不能幹掉對方,要看情況有多急迫
這案警察開槍沒有任何問題
有問題的是把對方幹掉,你懂嗎?
無名
17/09/07(四)01:32:14 ID:uXM7VwME
No.957317
del
>>957316
難怪偷竊被勒斃的偷竊現行犯家屬可以跟海陸退役的受害人求償
真是好棒棒
無名
17/09/07(四)01:36:59 ID:3C01lvus
No.957320
del
那種不殺人就是仁慈的觀念真的要改一改
有時不殺是更加殘忍的
無名
17/09/07(四)01:37:24 ID:DXhsv97w
No.957321
del
>>957316
>>開槍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是把對方幹掉
我慬了,你是個白痴,連人挨到子彈可能會死都不知道
浪費大家時間
無名
17/09/07(四)01:37:46 ID:XS0OIr7s
No.957322
del
>>957317
你以為被勒斃的那個就不是受害人哦?
無名
17/09/07(四)01:39:08 ID:XS0OIr7s
No.957323
del
>>957321
用槍條例「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無名
17/09/07(四)01:48:18 ID:3eHRuBGE
No.957324
del
>>957323
最好坐車內四肢有那麼好打啦.......
無名
17/09/07(四)01:52:24 ID:3C01lvus
No.957326
del
>>957323
就跟那種"犯人手上有槍的話你就把他的槍射掉啊"一樣的鯛民
無名
17/09/07(四)01:55:17 ID:DXhsv97w
No.957327
del
>>957323
一知半解
你可以開槍的時候就是你可以打死他的時候了
「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單就這點基本上是免責的
除非你用槍抵著對方的頭部開槍,否則你都"有嘗試避開致命部位"
而如果當時在為了"保護自己及其他人的生命"的情況下,別無選擇
只能打頭的情況下,頂著頭開槍打死對方都是免責的.
無名
17/09/07(四)02:05:20 ID:3eHRuBGE
No.957328
del
>>957317
那件比較尷尬,因為現行犯一開始有迴避碰面
是那個退役軍人主動去把人拉出來,這點被判防衛過當
當然防衛過當然也是台式笑話,
因為有沒有過當只有當事人當下能判斷危急度
>>957322
他是現行犯加害者...end
-----------
這串的滑坡謬誤達人連在本版最常討論的槍械子彈制止力的知識也不去補充
有需要打到九發子彈,說是武力過度使用
上面就講過FMJ彈頭,根本在近距離穿透力過剩制止力不足
還有抱著法條「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即使打四肢打到大動脈也有機會死啦
無名
17/09/07(四)02:11:13 ID:XS0OIr7s
No.957329
del
>>957324
這邊就涉及到為什麼對方會坐進車內了
警察沒有被打嚴重影響身體機能,早在更早的時間點就該阻止對方進車內
>>957326
如果對方有槍,就違反前面的但書"如非情況急迫",而可以射擊致命部位
>>957327
>>你可以開槍的時候就是你可以打死他的時候了
這是美國的用槍狀況
>>除非你用槍抵著對方的頭部開槍,否則你都"有嘗試避開致命部位"
最好是
無名
17/09/07(四)02:14:26 ID:Qp4JsJX.
No.957330
del
>>957323
如果警察可以在這種情況下還可以輕鬆瞄準的話,反而覺得更奇怪
制止疑犯情況下當然瞄準最大範圍的目標
無名
17/09/07(四)02:31:01 ID:XS0OIr7s
No.957332
del
>>957330
所以我前面說沒把握避開致命部位就別開槍
除非狀況夠危急
不然你有進牢房的覺悟,那倒也無妨,反正板機扣下去,子彈不需要經過主管機管同意才會飛出去
無名
17/09/07(四)02:34:39 ID:c1om7w5A
No.957333
del
>>957332
所以你要警察怎麼抓人?
用什麼抓人?
你是認為警察會亂槍打死一個手無寸鐵又無辜的人對吧?
無名
17/09/07(四)02:43:34 ID:DXhsv97w
No.957334
del
>>957329
>>這邊就涉及到為什麼對方會坐進車內了
這邊只關乎警察開槍的時機是否合理,就那個移工死亡的事情來說
是法院的事,對方會坐進車內是警察內部檢討的問題
>>這是美國的用槍狀況
美國用槍的案例是比較多
但進入拔槍狀況的時候那一國的條子規則基本上一樣
同一款遊戲就算你比人多玩一千遍,依然是同一款遊戲
內容是沒有變的
>>最好是
所以一開始就說了你懂個屁啦:)
無名
17/09/07(四)02:49:25 ID:DXhsv97w
No.957335
del
>>957332
>>除非狀況夠危急
事後諸葛亮有什麼已經發生完的事情是夠危急的?
夠不夠危急是法官說了算的
你覺得不服也是更高級的法官說了算的事情
無名
17/09/07(四)03:04:46 ID:3C01lvus
No.957336
del
>這邊就涉及到為什麼對方會坐進車內了
>警察沒有被打嚴重影響身體機能,早在更早的時間點就該阻止對方進車內
真的在這個點上開槍就又會被告說對方只是在車子外晃蕩又不一定會進去車內警察為什麼要開槍
不開槍只是勸告不要靠近搞不好還要被告說站在警車附近的人權都沒了
事後諸葛真的超神的,都知道犯人其實內心不是想犯這個
無名
17/09/07(四)03:05:43 ID:9D0dObiw
No.957337
del
>957205
你遊戲玩太多了,以為人可以挨九槍還可以call醫護兵?
烏克蘭內戰前,頓內次克示威者被開槍驅離,那真的是一槍就倒了。
中槍的人就是直接在地上爬,不然就是躺了,剩下的人死命逃。
沒看到那種可以邊挨槍邊走的傢伙,不然安全部隊早就被暴民拿石頭砸死了。
巴黎恐攻巴克塔蘭劇院中槍的人,都是被拖著逃或單腳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XTE2khDoA8
這種情況下你說他還有辦法對槍手造成威脅?嗑藥才行,正常人不行~
無名
17/09/07(四)03:09:46 ID:XS0OIr7s
No.957338
del
>>957333
這名外勞的確手無寸鐵,頂多就是普通石頭
雙拳難敵四手,兩個人不夠就四個上
國家有養很多警察,警力優勢圍上去就是了
這外勞雖不無辜,但今天這案子本來就某名其妙的弄出人命
無名
17/09/07(四)03:12:33 ID:3eHRuBGE
No.957339
del
>>957337
靠,你居然把7.62步槍彈和9mm FMJ拿一起比......
無名
17/09/07(四)03:13:21 ID:9D0dObiw
No.957340
del
正常人手無寸鐵,只要兩個警察就能對付了。
不管是哪個國家,哪一場鎮壓都一樣。
就算再讓你多拿一條鐵鍊、一顆石頭、穿滿防具頭戴安全帽都一樣。
兩個警察還不能對付的,當今新聞只有吸食浴鹽。
無名
17/09/07(四)03:14:24 ID:XS0OIr7s
No.957341
del
>>957335
所以我說啦「你有進牢房的覺悟,那倒也無妨,反正板機扣下去,子彈不需要經過主管機管同意才會飛出去」
無名
17/09/07(四)03:16:00 ID:wwOJbZss
No.957342
del
>>957338
警力圍上去? 哪來的警力? 是要空降還是瞬移?
他已經要搶車了, 到時候開車撞死幾個人鯛民們又要說換什麼新槍, 反正也不該開槍之類的.
用嘴抓壞人真是簡單, 對吧 ;)
無名
17/09/07(四)03:23:10 ID:9D0dObiw
No.957343
del
>957339
就算是9mm也開不到九槍。
實際上這個案例應該是用不到槍,但是用到了。
我還真沒看過被兩隻警棍狂歐還能站著反擊的示威者。
因為是壞人比較耐打,我想應該沒有這回事。
無名
17/09/07(四)03:28:42 ID:ltOvEHFU
No.957344
del
>>957312
你好手好腳去打警察被反殺很正常
無名
17/09/07(四)03:29:14 ID:tsf5lRdw
No.957345
del
>>957343
說幹話成這樣
我這邊就遇過一個壯漢一次打兩個警察,警察還被壓倒在地叫支援。
真的是養尊處優慣了,根本不知道人間險惡
無名
17/09/07(四)03:34:28 ID:9D0dObiw
No.957346
del
>957344
被警察反擊很正常,但兩隻警棍加辣椒噴霧打不倒對方就很反常。
無名
17/09/07(四)03:37:19 ID:DXhsv97w
No.957347
del
>>957341
覺悟?什麼鬼覺悟?人家是有受過訓練,槍械使用守則可以
由最後一條背返回第一條的專業警員,別講得好像你合起雙眼
隨便亂講幹話一樣...
你有沒有打開雙眼看到對方是一個沒穿衣服的外勞?坐牢?
無名
17/09/07(四)03:39:46 ID:DXhsv97w
No.957348
del
>>957346
嗯,所以這個時候就要拿槍出來了
無名
17/09/07(四)03:40:39 ID:9D0dObiw
No.957349
del
>957345
哪個案件?貼個新聞來看看。
警察最後朝他開槍了嗎?開了幾槍才制伏?
無名
17/09/07(四)03:44:56 ID:9D0dObiw
No.957350
del
>957348
實際上這個案件是需要開槍的,因為很可能是浴鹽。
但我討厭鄉民不明究理認為襲警就能擊斃對方。
事實上警察有嘗試過要制伏他,而不是一到現場就掏槍出來。
有些人把掏槍當成理所當然。
理所當然是在所有手段都無效後才掏槍。
並不是因為他想搶車子,或是他踢斷警察鼻梁,而是他無法被制伏。
無名
17/09/07(四)04:04:24 ID:3eHRuBGE
No.957351
del
>>No.957343
連勝文都可以近距離頭上一槍都沒甚麼大礙了
可能有服用毒品極度興奮的人
9mm FMJ彈近距離制止力不夠高,子彈都過穿...
這嫌犯會最終倒地可能還是毒品加速失血暈眩才造成的
美軍都有遇過軀幹挨個幾發,甚至心臟中槍的人,還是可以舉槍還擊的
無名
17/09/07(四)04:07:55 ID:DXhsv97w
No.957352
del
>>957346
>>957350
其實最關鍵是警察有沒有盾牌
接戰方式是有很大的不同之處
大概能搞定,不用開槍
無名
17/09/07(四)04:14:51 ID:9D0dObiw
No.957354
del
>957352
我認為警棍就應該搞定了,警棍搞不定拿盾牌也沒用。
你可以拿電擊槍,電擊槍對幾個浴鹽案例是有用的。
但如果沒用,最後你還是得選擇開槍。
開槍當然是最後選擇,而不是一到現場就掏槍把對方擊斃。
除非對方手上有槍,如果沒有武器的話還是要先嘗試制服。
無名
17/09/07(四)04:29:32 ID:XS0OIr7s
No.957355
del
https://tw.video.yahoo.com/wtn-miaopoya/%E9%98%BF%E8%8B%97%E5%B8%B6%E9%A2%A8%E5%90%91-141954895.html
找到了個有趣的報導,長度約一小時
沒有講很深,但滿認真的
裡面有二分半的疑似現場的影片
因為不是完整影片,話不能說死
不過這二分半就只有某名奇妙四個字而已
無名
17/09/07(四)04:59:40 ID:.C43K7wk
No.957357
del
>>957354
如果沒有電擊槍 辣椒水又沒用的話
應該考慮配備日本那種長鋼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MPokb7inDY
能保持距離同時壓制對方 又很安全不太會出事
感覺還蠻不錯的
無名
17/09/07(四)06:12:08 ID:tsf5lRdw
No.957358
del
>>957357
那種東西了台灣也有阿(長警棍,問題是那東西攜帶不便
又不可能配發到每台去
講句實在的
自己認識的警察聊天時說到
如果無線電臨時收到有歹徒攜帶槍械
他們不是第一時間衝去攔截,而是返回派出所或回車上換更新的防彈衣
警察這也是份工作,活著領薪水總好過家人領撫恤金
台灣又不是美國那種警察最大的地方
你乖乖配合不搞鬼,沒有人不會不對你客氣
無名
17/09/07(四)07:10:45 ID:V4/UuiOI
No.957362
del
>>957357
隔天新聞
警察使用長鋼叉攻擊移工導致移工脖子受傷
移工家屬:武力過當,歧視外勞,要求國賠
無名
17/09/07(四)07:27:26 ID:9D0dObiw
No.957364
del
>957358
攻不攻擊警察,除了對方別有企圖外,還有一種是看就知道精神狀況不穩定。
台灣路上有很多神經病,之前有個打砸提款機,說銀行欠他錢的。
那也是吸安吸到頭殼壞掉,他絕對不是想偷提款機而已。
不過遇到那種怪人,警察就要有警覺性了,看是要呼叫支援還是直接掏槍喝止了。
台灣毒品人口這麼多,警察應該碰過不少吸到ㄎㄧㄤ掉的。
可是真的遇到,你是否有想到呼叫支援,還是等你警棍都打彎了才想到要掏槍。
這種事以後還會再有,只要台灣毒品人口一天不降下來,那些不定時炸彈就是滿街走。
下一次就不會是外勞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A0Qhgmuvrc
無名
17/09/07(四)09:49:19 ID:wNnScDbE
No.957371
del
>>957355
>>不過這二分半就只有某名奇妙四個字而已
真的莫名其妙
解說也莫名其妙
外勞雖然沒有激烈的舉動
但是打開車門是事實,而警方要把她撥開拉住車門也要關上
說警方要車門去夾外勞的手?
太誇張了吧?
無名
17/09/07(四)09:54:42 ID:eQ3X2MPY
No.957372
del
>>957354
>>我認為警棍就應該搞定了,警棍搞不定拿盾牌也沒用。
>>你可以拿電擊槍,電擊槍對幾個浴鹽案例是有用的。
你有買電擊槍嗎?噗
你根本就沒有電擊槍
他嗑完藥你再加些電擊進去
對方全身變綠巨大化的話怎麼辦?
但你警察是一定有盾牌的,甚至你警車上
可能當時就有盾牌,被人丟石頭的時候就該拿出來
就這一篇討論有出現的相片中就有不只三次有盾牌
盾戰可以開齊閃招格,跟你單手持一支警棍是兩件事
日後如果警方要檢討的時候一定會被提出來的
一定是每個警車都塞小圓盾對付同類事件的
關乎你保障自身安全的問題,你保障到自己安全再講執法
你有盾牌基本上有可能避免三件事情的發生
第一是被對方踢爆北鼻
第二是取不到有利射角辣椒水效果欠佳
第三是閃避過多失去身位站位被對方有機會上車
無名
17/09/07(四)12:42:20 ID:8mZtdStM
No.957385
del
>>957371
>>而警方要把她撥開拉住車門也要關上
>>說警方要車門去夾外勞的手?
主播人話說的滿清楚的
你也有看影片,應該清楚"並不是明知門關不上,不惜夾傷外勞也要關門的意思"
車門在外勞被撥開前,警察確實有讓車門角度拉小
用夾字算是主播用字不慎而已
他自己也講了,警察撥開外勞後,才把門關確實上
無名
17/09/07(四)13:09:53 ID:jVupp1qY
No.957392
del
搶警車被打死不是剛好而已,尤其又是外來的猴子
無名
17/09/07(四)14:11:41 ID:JXnwbRYo
No.957402
del
假如警車被搶走又撞死老阿嬤的話風向就會變了
質疑警方為何不開槍?
警槍是擺設喔?
無名
17/09/07(四)15:26:28 ID:8mZtdStM
No.957415
del
>>957392
車被搶就要打死是依什麼為根據?
>>957402
車管不好,人沒管好,放人在那邊搶車又是另一回事了
無名
17/09/07(四)16:28:01 ID:ULK8YUZs
No.957424
del
>>957415
好棒棒喔 那以後保衛台灣和平與未來的責任就交給你囉
然後只要出任何一點差錯你就自己準備被跟你一樣的人叼到飛起來吧
不要在那邊只出一張嘴,不會口渴嗎
無名
17/09/07(四)16:44:59 ID:eQ3X2MPY
No.957427
del
>>957415
>>車被搶就要打死是依什麼為根據?
>>車管不好,人沒管好,放人在那邊搶車又是另一回事了
你跟你爸爸有血緣關係
你跟你媽媽都有血緣關係
你爸爸跟你媽媽有夫妻關係,有性關係,交換體液無數次
過程還很淫亂,甚至去年你還發現你們一家都是中國人幹出來的
你爸爸媽媽都跟你有血緣關係
但以上所有關係都不可能讓你導出你爸爸跟媽媽兩個人之間
有血緣關係這個結論的,你自己搞不懂是你的問題
就不要想來這裡誤導人了
無名
17/09/07(四)17:03:21 ID:8mZtdStM
No.957432
del
>>957424
出錯就負責啊,不然勒?
無名
17/09/07(四)17:04:14 ID:FoH3FHfk
No.957433
del
>移工襲警遭9槍擊斃「遺體18個彈孔
....所以我們該改用制止力高的.45彈,降低遺體上的孔數?
根據研究,使用大威力的圓空彈頭,能將目標物上的孔數減少50%
無名
17/09/07(四)17:14:57 ID:8mZtdStM
No.957436
del
>>957432
而不管是什麼職業都一樣,只有新人期是被予許出錯的
我也沒要警察神機妙算
但目前這案的發展脈絡就是不合常理
無名
17/09/07(四)17:58:25 ID:OQRsMbmA
No.957445
del
>>957433
或許可以少開幾槍,也減少穿透後流彈打死其他人的機會
無名
17/09/07(四)18:01:28 ID:CPC1W4gc
No.957447
del
>>957392
提醒你一句
現在絕多數台灣人也是外來種
祖籍福建的很多
無名
17/09/07(四)20:10:26 ID:9djyXsu6
No.957475
del
>>957436
新人期出錯呢
只要是人就會出錯的
新手老手都一樣 只是頻率與次數 還有內容的差異而已
要不然老手都不用退休了不是嗎?
>>957447
唐山過台灣 泉漳械鬥的過去
很多人都忘光光了呢
或者是總是記不住?
請他們自己去看看家族墓碑上
寫的是哪裡的籍貫吧(找的到的話
無名
17/09/07(四)20:37:30 ID:/hLbAGSc
No.957482
del
>>957436
>目前這案的發展脈絡就是不合常理
沒有充足資訊的你,直接認定警察有錯
鍵盤辦案好厲害阿老兄
無名
17/09/07(四)21:29:16 ID:AnSU.dPI
No.957488
del
>957372
盾牌太大,跟長叉是相同道理,不可能每個單位都帶著趴趴走。
而且如果真的是浴鹽,對他身體造成痛楚效果不會很好。
還是得破壞他的身體機能,電擊槍在幾個浴鹽案例是有用的。
如果連電擊槍都沒用的話,就只能掏槍或用優勢警力制伏他了。
國外有19歲浴鹽吸食者殺害兩名老人,女警放警犬咬他都沒用了。
---------------------------------------------------------------
我還是討厭那種把開槍當成理所當然的人。
我們開發一堆非致命性武器就是為了在開槍前做最後防線。
警察努力練習擒拿、柔道等也是為了能夠不取人命的情況下制服犯人。
而這些努力得到的支持都還比不上下車後直接往對方腦門開一槍。
如果你要像杜特第一樣的全力支持警察,那殺人其實很容易。
台灣警察一年要殺四五千人都沒問題。
無名
17/09/07(四)21:39:24 ID:8mZtdStM
No.957489
del
>>957482
在警方更進一步公開資訊前,以目前已釋出的資訊
認為警察執法粗糙我想是沒問題的
前面有影片,如果你看了還是覺得警察沒有錯,我想聽聽你的論述
無名
17/09/07(四)21:40:38 ID:3y0FC4/g
No.957490
del
>>957488
>我還是討厭那種把開槍當成理所當然的人。
>我們開發一堆非致命性武器就是為了在開槍前做最後防線。
非致命武器還是會殺死人的
無名
17/09/07(四)21:45:11 ID:8mZtdStM
No.957492
del
>>957490
兩害相權取其輕
無名
17/09/07(四)22:06:51 ID:ZyMNTi0U
No.957493
del
一個非本國人的逃逸非法外勞,偷竊的現行犯及使用暴力拒捕,在這過程中被打死了,就有人來聲討警察濫權是吧? 這個世界的現實是冷酷的,要我在注重非法外國人的人權前,我寧願先去注重本國警察與民眾的安全
無名
17/09/07(四)22:09:22 ID:sit10gKQ
No.957494
del
>>957492
屁,你們這些就是喜愛靠北靠母的到電死人的時候
剛剛好兩支釘射入左右眼球的時候我可以保證你們一樣是
講這些幹話
無名
17/09/07(四)22:15:03 ID:AnSU.dPI
No.957497
del
>957493
大家都對警察開槍拍手叫好,但警察為了抓他連鼻樑都被踢斷了。
如果大家都喜歡開槍,那這鼻梁真的是白斷了。
兩個警察像個白癡一樣,浪費力氣去抓一個死人。
無名
17/09/07(四)22:15:54 ID:8mZtdStM
No.957498
del
>>957494
朝眼球射擊被判刑的確剛好而已
無名
17/09/07(四)22:17:50 ID:3eHRuBGE
No.957499
del
>>957495
講那麼多開發了非傷性武器之類的,現況就是當場可用的非殺傷性武器用完了
電擊槍...沒配,胡椒水....都快快噴完了還是沒用
警棍...打斷了兩隻
你這論點是連新聞都沒看嘛?
無名
17/09/07(四)22:18:36 ID:sit10gKQ
No.957500
del
>>957488
>>而且如果真的是浴鹽
口口聲聲講如果真的是浴鹽
但講下去就是已經當成完全是已經知道是浴鹽
所以我還是討厭那些上帝視覺角的先知
你收到電台報告的時候只會知道對方有暴力行為
最好疑犯會跟你講他吃了啥有沒有隱疾電那裡會隔屁
無名
17/09/07(四)22:19:47 ID:ZyMNTi0U
No.957501
del
>>957495
沒有人喜歡警察隨便開槍打人,但這都已經是被打斷鼻梁了擺不平那個非法外國人時,在那時那個員警所能使用的最後手段了
無名
17/09/07(四)22:21:07 ID:Pw.bB0a.
No.957502
del
全世界警察最需要的東西
無名
17/09/07(四)22:21:34 ID:3eHRuBGE
No.957503
del
>>957493
也不用分外國人、本國人的
即使是本國人該開槍就開槍
無名
17/09/07(四)22:27:10 ID:sit10gKQ
No.957504
del
>>957498
用滑鼠來開槍的就是會講得出這種幹話wwe
以為在打CS子彈一定會飛到你在屏幕用marker
標記的那個點,嗯
無名
17/09/07(四)22:33:51 ID:AnSU.dPI
No.957506
del
>957500
兩隻警棍打到彎掉時就肯定嗑藥了,辣椒水也沒用了。
管他是嗑了啥反正兩個警察是拿他沒轍了。
還有白痴在那邊問為什麼外勞要攻擊警察,好好就逮不就沒事了?
這白癡爛問題就像在問狗為什麼要咬你一樣。
逃逸外勞看到警察通常就是直接跑,看到你還不跑就有鬼了。
無名
17/09/07(四)22:39:08 ID:8mZtdStM
No.957507
del
>>957504
你對武器掌控能力這麼差,只代表你沒資格持有該武器
無名
17/09/07(四)22:56:09 ID:4TCu37yA
No.957511
del
>>957507
會打手腳的人,才是ID:8mZtdStM認為有掌控能力的人,才是ID:8mZtdStM認為有資格的人
無名
17/09/07(四)23:15:17 ID:uXM7VwME
No.957512
del
>>957322
現行犯受傷或致命並非受害者身分喔~鳩咪~
請先判斷因果,如果是海陸退役被害人教說加害人現行犯去他家偷竊,
這樣加害人才會轉成受害人身分喔~鳩咪~
邏輯呢?怎麼會不見了?
無名
17/09/07(四)23:28:07 ID:8mZtdStM
No.957513
del
>>957512
那個人罪不致死,但是被人弄死了
他受到了超出他應有的代價,當然是"也是"受害者
無名
17/09/07(四)23:48:51 ID:/hLbAGSc
No.957515
del
>>957513
那個人罪不致死,但是被人弄死了(X)
那個人不要犯罪就沒事(O)
>受到了超出他應有的代價
心智正常的人知道執法過程可能會死,所以不會去犯法
即使犯法,也還有投降的選項,根本不會死
外勞選擇拼命抵抗,迫使警察使用武力
他做了最差的選擇,這跟代價無關
要說代價也是等他被抓交由司法審判才來談
但外勞的選擇使自己走不到司法審判階段就死了,這是活該
無名
17/09/07(四)23:49:57 ID:AnSU.dPI
No.957516
del
>957513
>957512
之前那個海軍陸戰隊勒死竊賊的案例是法官認為
海軍陸戰隊已經制服竊賊,勒住他致死的部分是過當。
當警察到達現場時,海軍陸戰隊有表示犯人快被勒死了,並要警方先對竊賊CPR。
顯示被害人知道他的行為會殺死竊賊,因此才會判他有罪。
這其實跟竊賊的犯行沒甚麼關係,而是他已經就逮了,但卻在轉移過程中死亡。
無名
17/09/08(五)00:02:42 ID:4T3C9Wlw
No.957518
del
>>957515
>>那個人不要犯罪就沒事(O)
對屋主也是同理啊,別防衛過當就沒事了
衝進浴室把人勒死很難成立正當防衛啊
而且屋主有被判緩刑,刑事上不痛不癢
>>外勞選擇拼命抵抗,迫使警察使用武力
就目前已知的攝影畫面很難相信"外勞選擇拼命抵抗"和"迫使警察使用武力"
無名
17/09/08(五)00:13:45 ID:qMm7Gfvg
No.957519
del
>>957516
法官當然這樣判,因為不是他家被闖、妻兒處在歹徒攻擊範圍內,要是他家被闖,以他的歷練一定是退出自宅報警
但以他的歷練,他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於是住有保全的豪宅裡,所以法官遇到一個沒遇過的難題只能捨棄情用理來判:你家人又沒損失但你手段下太重
要是妻兒蒙受生理損失時,法官更會說:我們會給老公一個公道就是犯人有教化可能所以浸水桶幾個月就好你要放棄仇恨
同樣的一個老經驗的警察我猜也是如此:放給他跑,至少不用寫一堆報告+地毯式撿彈殼,反正台灣有優勢警網,總有一天他會再度被堵到
然後社會就更亂了,檢討執法過當的人我猜都是養尊處優根本不會遇到危險的,不然就是天天刀子舔血希望執法單位毫無任何武力的人
無名
17/09/08(五)00:30:16 ID:4T3C9Wlw
No.957521
del
>>957519
我現在就把你勒死,然後仍進我家浴室
再報警說你闖我家行竊,還和砍掉我的右手
你就知道法官為什麼這樣判了
無名
17/09/08(五)01:40:33 ID:N6RtDcN.
No.957523
del
>>957521
>我現在就把你勒死,然後仍進我家浴室
>再報警說你闖我家行竊,還和砍掉我的右手
恭喜你,以過當防衛提起公訴
七年刑期跑不掉
檢方調查後發現人是你殺的,房子變凶宅
恭喜你贏了詭辯
無名
17/09/08(五)01:53:04 ID:REJUjWF.
No.957525
del
>>957523
媽的要學美國就學整套自我防衛可以殺了對方
無名
17/09/08(五)02:31:35 ID:4T3C9Wlw
No.957532
del
>>957523
本來就是我(表面上)過當防衛把你勒死啊
然後海陸是被判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我連關都不用關,但是你的命沒了
無名
17/09/08(五)03:47:09 ID:STK2q2DQ
No.957534
del
>>957521
這叫作謀殺,舉這什麼爛例子
除非你所有細節都掩飾的非常完美
讓調查人員找不出一絲他殺的可能性,那就算你贏
不過我跟你說啦,既然要殺人就要保密
讓對方徹底消失又不被被發現才是正確思考方式吧
報警讓人來調查豈不是挖洞給自己跳
無名
17/09/08(五)03:52:55 ID:MUc53VXE
No.957535
del
>>957532
海軍陸戰隊緩行兩年
你則是把人殺了,右手沒了,除了過當防衛外,你也要被調查被害人疑點。
喔對了,妳還證明我有威脅到你
如果我沒有拿武器,也沒竊盜那我只是侵入罪,而你是殺人犯
這就像為了滅掉蜘蛛把家給燒了,不是不行,只是很蠢,而且燒自己也構成公共危險罪。
無名
17/09/08(五)03:54:35 ID:MUc53VXE
No.957536
del
>>957534
這人右手被竊賊砍掉了還肋死竊賊
隨便一個檢查官都能發現問題在哪
無名
17/09/08(五)05:20:14 ID:TCKtu06k
No.957543
del
>957519
我想你沒搞懂台灣法官的邏輯,法官是根據到場員警的供詞。
被害人已經壓制住嫌犯了,而被害人也知道嫌犯快死了,因此認定防衛過當。
台灣會判處防衛過當幾乎都是因為嫌犯要逃走了,被害人為了追殺而重傷嫌犯。
在台灣法官的邏輯裡,如果犯人沒有犯意的話,你就不能傷害他了,只能等警察來。
更不用說你已經壓制他了,他連逃都沒得逃了。
無名
17/09/08(五)05:32:53 ID:4T3C9Wlw
No.957544
del
>>957535
對!你說的是
竊賊只是偷竊和侵入,罪不致死
但是陸戰隊把他勒死了,所以法官判他有罪
就這麼簡單而已
>>這人右手被竊賊砍掉了還肋死竊賊
>>隨便一個檢查官都能發現問題在哪
你也知道這論述看起來就不合理
這個外勞被槍殺,疑點多到翻掉
目前已公開的資訊,很難讓人認為警察射殺這外勞是正當的
你難道真覺得這外勞身強體壯、骨骼驚奇
金屬警棍可以打他打到彎曲變型?
辣椒水噴下去,這外勞還可以跳進水洗一下
回來再讓警察噴,再跳回去洗
這外勞又不知何故的攤軟在警車旁邊
他還可以坐立在地上開車門
警察像是在碰髒東西似的用東西撥開他
這外勞在遭警察撥開,被警察關上車門時也沒有反抗動作
雙方互動,民防口述和警局新聞稿兜不起來
也不肯公開完整影像
因為外勞死了,他沒辨法替自己辯護
所以在警方說詞有諸多疑點的情況下
就是就是警方執法過當的可能性比較大
無名
17/09/08(五)10:57:36 ID:LYmNHnA6
No.957579
del
>>957544
嗯,疑點跟不完整的地方用腦補填補真是說得太對了
這個給你
無名
17/09/08(五)11:03:01 ID:4T3C9Wlw
No.957580
del
>>957579
你連新聞都沒有看,對吧?
無名
17/09/08(五)11:29:15 ID:aehbQy1k
No.957583
del
>>957525
要看州,而且最多也只是沒刑事,民事一樣讓你吃不完兜著走
無名
17/09/08(五)14:30:45 ID:LYmNHnA6
No.957615
del
>>957580
看到新聞就能判案跟看到疑犯就能開槍
其實有87分像
無名
17/09/08(五)17:21:12 ID:hCQZu/po
No.957651
del
>>該案件已經交由新竹地檢署進行偵辦調查;警方也會全力配合檢察官偵辦
>>阮男的妹妹要求檢方查明
在加上各種鄉民的推斷,檢察官表示:壓力好大........
不過老實說,真要符合用槍時機,大概又要跳針打要害跟鑰匙沒拔的論戰
>>在台灣法官的邏輯裡,如果犯人沒有犯意的話,你就不能傷害他了
嚴格說起來,是以被害者自身安危與否來判定,因為自衛相關法定是以被害者為準寫的
"犯意"其實定義很模糊不清
但就算是這麼說,那個海陸兄依舊算過當....
無名
17/09/09(六)03:48:31 ID:eicNbDWI
No.957749
del
>如果犯人沒有犯意的話,你就不能傷害他了
犯意誰來界定?www
我半夜去站你女兒床頭端詳睡姿被你發現你只能跟我互望不能傷害我?這看起來還不錯耶...
>竊賊只是偷竊和侵入,罪不致死
法匠只是看到結果,紅短褲則是現在進行式:手一放賊跑去動我老婆怎麼辦?
這就是他們的差別,無情只講理
多少竊賊看到屋裡性感肉體轉而性侵的?
再說賊死了誰來證明他只是偷竊和侵入而沒有下一步舉動?
有一個大陸抗戰劇,長官給部屬打氣:這仗總共8年,再2、3
年就打完了,加油!
無聊菜鳥故意打死移工!作假!
無名
17/09/09(六)06:09:39 ID:QAK8wyWE
No.957759
del
>>957749
本來就是這樣啊……如果你只是端詳睡姿沒做別的,不能把你怎麼樣,只能算你侵入住宅罪,一般只判拘役
>刑法第306條第1項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甚至說,如果你能掰出一兩個「正當理由」,連犯罪都不算
>刑法上的侵入住宅罪,是以「無故」為前提要件,老房東進入房客房間內雖是事實,但是她是怕沒有人在房內,冷氣機一直開著,容易過熱發生電線短路,引發房屋火災的危險。而且也很浪費電費兩個正當理由才進去的,將冷氣關了以後,又將門鎖回復原狀,對於房客的居住安全,不致造成影響。因此認定老房東不算是「無故」進入房客的房間。
無名
17/09/09(六)06:28:16 ID:sNIcTCZY
No.957762
del
>>957749
你根本不懂台灣的法律是怎麼運作的。
很多人沒學法學概論,看了法條就自己開始腦補了
法律系要修四年是有道理的
無名
17/09/09(六)09:57:39 ID:b3g5bpvc
No.957786
del
>>957762
修了四年卻可以做出一堆常人覺得莫名其妙的判決
到底是法律過於艱深 以致於使人腦殘
還是立委豬公忙著政爭
沒時間修改這些法令?
說到這裡
我又要提我搭火車的時候
看到'攜帶危險物品的罰款'這東西來說說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查看
現行法令對於攜帶危險爆裂物搭乘火車的罰則是什麼
能否起警惕作用
就請大師們用腦袋想想了
無名
17/09/09(六)10:12:57 ID:H6OssG4E
No.957789
del
>>本來就是這樣啊……如果你只是端詳睡姿沒做別的,不能把你怎麼樣,只能算你侵入住宅罪,一般只判拘役
不是讀法律路過,查了下防衛時機點
屋主開扁,正當防衛其實也可以成立(當然以非過度傷害為前提)
http://city.udn.com/54234/2459645
1.侵入住宅-->侵害行為現在正發生;此行為已經危及屋內成員安危
2.我半夜去站你女兒床頭端詳睡姿沒做別的-->侵害即將發生;對屋主來說,不可能知曉犯人犯意,也不可能去賭之後犯人仍無動作,而犯人與女兒的距離也達到迫切危及的程度
我想就算是客觀第三人看到,也都會認定犯人即將加害
我這樣的解讀是否正確
無名
17/09/09(六)10:21:08 ID:QAK8wyWE
No.957791
del
>>957789
需要看具體怎麼凹,這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
即使這樣,如果扭送報官,只要不那人蠢到說自己是來盜竊的,就只能按侵入住宅罪判
無名
17/09/09(六)10:25:08 ID:H6OssG4E
No.957793
del
>>即使這樣,如果扭送報官,只要不那人蠢到說自己是來盜竊的,就只能按侵入住宅罪判
當然,不過那以法官審判犯人為出發點
只是想知道屋主能否行使正當防衛行為
無名
17/09/09(六)10:34:01 ID:QAK8wyWE
No.957794
del
>>957793
我都說了,看律師怎麼凹
對方請的律師更能凹正當防衛就錯,反之就對
無名
17/09/09(六)10:52:21 ID:EK55b4Aw
No.957802
del
>>957791
具體上是這麼凹的
A.你的行動以擒捕制服對方為前提-正當防衛
b.你打算跟對方街頭格鬥K.O.對方送官-防衛過當
無名
17/09/09(六)11:43:56 ID:9pUAFJFw
No.957809
del
>>957789
"somewhere的武力使用守則"
1.如非必要不應使用武力(包括槍械),除非有明顯需要及別無他法達成合法目的.
2.使用武力前當環境許可必須發出警告,說明將使用武力及其性質與程度,結予對方機會服從警告指示.
3.使用武力程度只限於為達成目的所需之最低武力,當目的達到必須停止使用武力.
(使用武力由低至高包括:喝止警告,赤手空拳,使用警棍,開槍制止)
4.不論在任何情況,使用武力不可作為懲罰手段.
5.若不合理使用武力,將會受到刑事或民事之檢控
無名
17/09/09(六)11:56:13 ID:9pUAFJFw
No.957812
del
>>957789
回到這個個案,當屋主發現疑人站在女兒床邊看著女兒,選項如下:
A.向對方發出口頭警告(內容不限)對方回應他是老房東你沒關冷氣(ry--正當防衛
B.向對方發出口頭警告,對方回頭向你發動攻擊,你反抗--正當防衛
C.向對方發出口頭警告,對方逃走,你追上去捉拿對方--你合理懷疑對方有犯下可拘捕罪行(已經偷竊etc.)--正當防衛
D.向對方發出口頭警告,對方逃走,你追上去打對方一頓粗飽再報警--防衛過當基本上對方逃走時你本身的危機已經解除
E.潛行到疑人背後爆擊對方--防衛過當
無名
17/09/09(六)12:14:07 ID:9pUAFJFw
No.957817
del
>>957789
B.與C.之間的界線是相當容易有爭議的,拘捕與毆打之間
這個最主要是你當時的行為,然後是律師怎麼凹
你對著面門打個20幾30拳的話,律師如果都凹到算他本事
無名
17/09/09(六)12:36:15 ID:9pUAFJFw
No.957820
del
>>957817
打錯,應該是C.與D.之間
無名
17/09/09(六)14:07:24 ID:9tLC6vk2
No.957840
del
>>957161
沒有開九槍的必要性?
可以啊
這些額外訓練的彈藥錢你要想辦法申請預算
還有說服那些人後,請找出在各局訓練中塞入如何訓練你的正常開槍時機還有人員排班以及給薪方面
然後給全台灣的警察和新進警察及警校生上課程的預算也要申請
另外還要更動警校警專的課表 開會報告,那才能讓這些開槍的時機進入正常體系的訓練中
就算是訓練有素的狗也不是百分百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警察又不是那種特勤隊,敢襲警就要有覺悟
沒受過訓練的人拿槍比受過訓練的人拿槍更可怕
無名
17/09/09(六)17:42:49 ID:H6OssG4E
No.957896
del
>>"somewhere的武力使用守則"
不好意思,我把字眼GOOGLE,都是針對執法人員,而非民間防衛
能否提供連結?
>>No.957812
重新檢視法條,似乎也沒有口頭警告的必要性
基本上我都是在講那個你發現疑人站在你女兒床邊的個案
17/09/09(六)23:41:56 ID:9pUAFJFw
No.957941
del
>>957896
>>能否提供連結?
那些東西基本上都是非公開的,我也沒連結
不過我每年去警察部考槍械牌照的時候都會被問到
但我不是執法人員,武力使用守則跟槍械使用守則亦不盡相同
>>重新檢視法條,似乎也沒有口頭警告的必要性
法條告訴你什麼時候可以使用武力,沒有告訴你如何使用武力對不對?
"使用武力前當環境許可必須發出警告"不等於必須發出警告
每個案例都有不盡相同之處,上法庭的時候你每個行動都會被審視
如果你對何為正當防衛跟過當防衛有疑問的話,這些可以幫助到你
當然,當時只有你跟疑人無第三者在場的時候的情況你可以捌,會不會捌就看你懂不懂這些了
1.如果你發現疑人的時候對方同時發現你而立即有行動的話,你是可以無須警告立即上前制止-基於你有即時需要保護自己跟女兒安全的原因
2.如果你發現疑人的時候對方望著你女兒未有即時發現你,對方背向你,你當時是無即時威脅的,你有充分機會警告對方,而你不作警告直接去爆擊對方,他背向你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出現的目的你有嘗試了解嗎?對方有進行暴力行為嗎?你覺得沒有防衛過當嗎?
基本上我都是在講那個你發現疑人站在你女兒床邊的個案
17/09/09(六)23:46:48 ID:9pUAFJFw
No.957942
del
>>957941
>>重新檢視法條,似乎也沒有口頭警告的必要性
簡單的說,他背向你,你就必須事先向對方發出警告
沒有也不要緊,去到警局的時候要記得說有講
無名
17/09/10(日)03:32:19 ID:ft7pR1DU
No.957961
del
>>957762
>法律系要修四年是有道理的
洗成法匠腦要4年可能算短的
把自己剝去一堆銅鋰鋅是要有勇氣的
無名
17/09/10(日)11:09:24 ID:lInM2uKo
No.958002
del
>>957961
同理心不叫做正義
無名
17/09/10(日)11:12:48 ID:pWI9W8Q6
No.958004
del
>>958002
閣下是想說法律才是正義?
Rookierookie
◆JCSJSnFbR6
17/09/10(日)11:20:37 ID:a4M8y7qI
No.958006
del
>沒有也不要緊,去到警局的時候要記得說有講
其實重點就在這句
無名
17/09/10(日)11:48:36 ID:Tr10R8WA
No.958008
del
>>957961
>>958004
法律或許無法達到完全正義,也的確有它的侷限,但它已經是人類目前所發展出相對最公正客觀的裁決方式,不然敢問目前有什麼是比法律更好的代替品?道德、同理心還是宗教教義?
要進行裁判本來就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即使是正義女神,在進行裁判時也是得蒙上雙眼的。
無名
17/09/10(日)12:03:51 ID:pWI9W8Q6
No.958010
del
>>958008
(民主國家的)法律是民選代表訂的。
歷年來的國會有幾分正當性與正義,法律就只有那幾分正義。
法律在社會上的作用是維持秩序,跟道德與同理心本來就不是可以互相取代的關係。
搬弄那些象徵圖騰高唱理想就免了吧,鬧笑話。
無名
17/09/12(二)09:09:19 ID:hfceRBU.
No.958199
del
>>958010
鬧笑話? 鬧笑話的是你吧
用毫無共識 毫無標準的道德同理心來辨是非
結果只會像PTT止羲小超人一樣 風往哪邊吹 草往哪邊擺
媒體一個搧風點火馬上就易正嚴詞高談闊論 好像全世界的正義都在你手裡一樣
那怕自己訂的道德標準連自己都高攀不起
然後被新證據 或新論證打臉時 一個是換IP站到另一邊 一個是繼續厚臉皮凹下去
道德與同理心? 台灣沒這東西 有的只有片面之詞與道德偏見
別以為把這兩個東西掛嘴上 你就能成為正義
無名
17/09/12(二)12:12:50 ID:Y1869/WA
No.958225
del
>>958199
既然道德同理心「毫無共識 毫無標準」,
台灣沒這東西不是正好?
拿這麼多行莫名其妙的腦補挖個快兩天的串上來,真不知道你是哪裡受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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