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檔案區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預設
夜間
軍武
[
回到版面
]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SAGE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投稿時請點擊畫像認證後,再按下 [送出] 按鈕提交。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或在貓管理部向管理員回報。
新介面尚處於測試階段,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向管理員或於程設交流版反映。
APS870事件 後續(台灣奇案)
唯依狂熱者
17/09/07(四)23:56:43 ID:6sE6rUXM
No.957517
del
「查被告購入扣案霰彈槍,本係供生存遊戲娛樂之用,目的並無不當,雖於得知扣案槍枝具有殺傷力後,未能謹遵法令,儘速報繳扣案霰彈槍,反而繼續持有,確有不該之處,但考量被告年紀尚輕,思慮未周,因懼嚴刑而未勇於報繳,難以深責,而被告於持有期間並未持扣案霰彈槍進行非法活動,顯非擁槍自重之徒,本件縱然處以法定最輕本刑有期徒刑3 年,亦不免過苛,且無從與其他更嚴重惡行有所區隔,是被告之犯罪情狀在 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情節尚堪憫恕,若量以上揭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爰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減輕其刑。」
本件當事人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萬元,緩刑3年。
(真心話:支持司法改革,汰除不適任法官及檢警人員,人家說得好:【買時賺一筆稅,抓你再罰你一筆罰金 真Bang!】,下次不會連球棒都會中獎吧?有膽就去抓真正的壞人啦!是怕地檢署沒台階下是不是?)
https://www.facebook.com/stephen.kuo.14?hc_ref=ARQ-EZak2RNhFFrJylYF3f5E-W3szwj4RdrbJeYt2143FkCbej1ejGU0myL4J3-Oii4&fref=nf&pnref=story
無名
17/09/08(五)09:08:07 ID:QQ6b.56Y
No.957554
del
真他媽的狗屁案件
大動作宣布870違法後還不給人活路
主動繳交也會吃槍砲罪 白癡才會主動繳交
更不用說當初那個打火藥彈影片根本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那買水貨然後自己改造的槍彈去類推所有正版貨都可以這樣改
買的人無論有沒有改造事實都當你有意圖
台灣司法蒸他馬德蚌
無名
17/09/08(五)09:38:55 ID:ebXgpCTU
No.957558
del
>>957517
買了玩具到處炫耀被檢舉,法官判有罪剛好而已
無名
17/09/08(五)18:50:49 ID:S1QioSrQ
No.957666
del
>>957558
根本沒有改造事實也起訴你意圖改造歐
你證明你沒改造意圖也不行
因為它有潛力改造 照樣死
標準都他說就好
無名
17/09/08(五)19:08:53 ID:DMDB9Dcc
No.957669
del
現況就是...
買瓦斯槍、買co2槍
不要上網買
不要給店家登記
才能自保
無名
17/09/08(五)19:46:00 ID:OkptdRD2
No.957674
del
>>957666
這種邏輯能成立
那開大貨車聯結車的
都可以當成恐怖攻擊預備軍
買菜刀西瓜刀都是準備砍人
買水果刀拆信刀都是準備刺人
這樣的判決真的能通過?
到底是法律有問題 還是法官有問題?
無名
17/09/08(五)21:05:50 ID:L.E3JXPo
No.957677
del
>>957674
警察、檢察、法官都有問題
唯依狂熱者
17/09/08(五)21:10:49 ID:77BLJWyg
No.957679
del
>No.957674
這樣的判決真的能通過?到底是法律有問題 還是法官有問題?
重點易科罰金還不一,有人亮判決書說被判罰5萬加緩刑
基本上一定會被判緩刑加易科罰金,你說冤不冤,法扶律師都會鼓吹當事人認罪換緩刑(便宜行事,沒罪也要認罪)
無名
17/09/09(六)00:48:10 ID:SVoqr/DM
No.957723
del
>>957674
等玩具槍成為人手一把,家庭必備的生活用品的時候再來嘴車子和菜刀
無名
17/09/09(六)02:05:52 ID:tFKGoWig
No.957739
del
>>957554
判決書提到在相關新聞出來前
不可能知道持有該款槍違法的
所以在播新聞前是無罪的
而新聞出來後主動報繳是可以免除其刑的
結果等到警察來找已經太遲了
>>957666
他是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槍枝
只要刑事警察局鑑定有殺傷力
持有就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了
>>957679
鑑定有殺傷力就幾乎百分之百有罪了
法條就這樣規定了 法官能怎麼判?
沒看到法官找了一堆理由減刑嗎
無名
17/09/09(六)03:49:16 ID:aCbfj1bk
No.957750
del
>>957739
修法
無名
17/09/09(六)04:09:56 ID:5QzZNWtk
No.957753
del
>>957739
不要亂發錯誤訊息
這件APS870事情會鬧成這樣
就是有人主動繳回但是還是照樣吃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這種情況下
你還希望有其他人會繳回?
APS870當初是由警政署檢驗過 背書合法的東西
現在一副誰叫你們當初信任我
你們都活該去死的樣子更讓人無言
無名
17/09/09(六)05:38:40 ID:KmnPghkA
No.957758
del
>>957753
報繳是減輕或免除其刑
沒有講清楚是我的錯
>照樣吃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是還在審判中嗎
沒有找到報繳相關的判決
不過有找到販賣APS870無罪的判決
嘉義地院106年度重訴字第4號
唯依狂熱者
17/09/09(六)10:50:10 ID:/s9LlK9s
No.957800
del
>No.957758
這位畫師Ivan Wong照警方邏輯大概是罪大惡極之人吧?直接拿搜索票到家裡沒收玩具槍,然後依現行犯逮捕(沒給你時間去報繳,也不跟你說要怎樣報繳,先抓來做業績,最後打了超過4個月的官司,身心疲倦只換來有期徒刑1年8個月,易科罰金5萬,緩刑3年),然後賣的(警星)沒事,買的玩家都會出事,在遇到圖片中這種長官,那要說甚麼?有沒有殺傷力是他們說,怎麼驗也模糊帶過(產品品質強度高是沒錯,但玩家是有做那些事所以才有錯?
改裝?沒,原廠的
槍管暢通?是,但原廠本來就這樣
有辦法擊發嗎?沒,原廠有防改擊發的,雖說可以經過改造擊發(但口徑及彈藥都要自行土炮)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463184410384067&set=p.1463184410384067&type=3&theater
無名
17/09/09(六)11:35:37 ID:5QzZNWtk
No.957807
del
>>957758
>>報繳是減輕或免除其刑
>>沒有講清楚是我的錯
不要誤會了
從頭到尾沒有誤解你的話阿
APS870當初是由警政署檢驗過 背書合法的東西
現在一副買家都活該去死的樣子
連主動報繳都硬要加罪於人
結果你還說 繳出去就沒事了阿 沒你的頭
>>957517
回到罪原點
其實我覺得那些因為APS吃官司的
光是警政署有幫APS870檢驗過
還給它合法這點
就可以考慮打國家賠償的官司
無名
17/09/09(六)13:49:34 ID:9pUAFJFw
No.957834
del
>>957800
如果你沒有將該玩具槍丟棄這個選項的話,基本上完全不是你的錯
但顯然是被抓到之前都沒有要放棄的意思或者行動
就是算意圖保有,一定有罪
上面圍繞這案件的討論大家都刻意回避這個
無名
17/09/09(六)14:40:42 ID:4jYZcINg
No.957848
del
>>957834
唯依狂熱者
17/09/09(六)14:45:33 ID:/s9LlK9s
No.957849
del
>No.957834
我覺得沒必要再強調一次 但前面也有人說過了 你拿去繳也是被移送法辦
當下拿去繳交,就是換到被移送最後3萬交保 你說誰會去繳?
無名
17/09/09(六)14:52:42 ID:9pUAFJFw
No.957852
del
>>957848
抓頭有個屁用
不會拿出門口丟垃圾站嗎?
你跟人講那個法律87
人家就跟你講那個87法律
然後你就坐牢了
唯依狂熱者
17/09/09(六)14:55:39 ID:/s9LlK9s
No.957854
del
>No.957834
而且照這邏輯(容易改裝),那經常上新聞的"操作槍"應該也要查禁才合理啊?
那怎麼那些賣操作槍店家三不五時被警方上門查卻都不會有前科或罰款?
無名
17/09/09(六)15:05:15 ID:5QzZNWtk
No.957858
del
>>957852
先不提警方沒有給買到這槍的人有期限去繳
早在當初代理商被抄後就有人開釋了
不要聽警方的繳槍
直接扔掉保平安
現在會吃上官司的 不是不知道這槍被禁 就是蠢到拿去繳的
結論
你這建議只是馬後炮
唯依狂熱者
17/09/09(六)15:09:17 ID:/s9LlK9s
No.957861
del
>No.957852
你傻了嗎?這樣做不就更容易被人當作有問題來處理嗎?
有人買完賣掉(手上都沒有了)也照樣被持搜索票翻家裡
其他玩具槍壞掉,也拒絕讓你攝影,還自帶鋼珠及氣瓶去硬上你的玩具槍看能不能打到超標賺業績,並當局宣稱無任何不當之行為 你說這能算合法嗎?
無名
17/09/09(六)15:19:03 ID:9pUAFJFw
No.957865
del
>>957861
他合不合法是一回事
但你最好沒有被他抓到犯法,這才是你首要做的事
無名
17/09/09(六)15:24:56 ID:9pUAFJFw
No.957867
del
>>957861
總之被抓到犯法上繳又犯法的時候
我會立即拿去丟掉
你喜歡講東講西等著見報隨便
人的智商看言行就知道
17/09/09(六)16:10:56 ID:J.iZ.aaA
No.957876
del
>>957867
等到警方查上門時你拿不出來有沒辦法證明你已丟棄時就變成你意圖藏匿了
恭喜你犯意更重了
你根本是來害人的吧
無名
17/09/09(六)16:16:20 ID:9pUAFJFw
No.957877
del
>>957876
都就說你喜歡就隨便嘛,你要兩手一攤等死我有什麼辦法?
放棄思考、治療是不好的,不過已經沒救了...
17/09/09(六)16:34:11 ID:GE/Yjcjo
No.957878
del
>>957877
所屬於警政署的刑事局可以無視上層的檢驗背書,逕行改造強制鑑定並忽視無罪推定說持有者有罪要證明自己清白.
這代表每買一種(個)產品前要先詢問你想到的可能與此有關的機關及其下各部門是否合法,並隨時注意新聞把那些突然非法的東西在被查水表前盡快處理掉.
至於信用、良知、法條和邏輯都不要管它,乖乖窩在角落瑟瑟發抖讓官員說了算就好~
有人在講智商www沒智商的人講話就只有大聲
17/09/09(六)16:41:06 ID:9pUAFJFw
No.957879
del
>>957876
>>等到警方查上門時你拿不出來有沒辦法證明你已丟棄時就變成你意圖藏匿了
你拿出來的時候就不用找辦法證明你無意圖藏匿了,因為你已經正在藏匿了,跑原po一樣的套路
放棄採取行動更不可取
17/09/09(六)16:55:12 ID:9pUAFJFw
No.957881
del
>>957878
你講這些是ok的,信用,良知,法條和邏輯都是重要的
不過你是可以出門口把槍丟掉回來繼續講,兩者無衝突
無名
17/09/09(六)16:59:28 ID:5QzZNWtk
No.957883
del
>>957879
哇靠
主動丟掉 > 意圖藏匿
鴿子查獲 > 意圖持有
主動報繳 > 持有
不給人活路阿 XD
無名
17/09/09(六)20:37:39 ID:cpkwLaVM
No.957913
del
>>957883
警察的工作是做業績不是給人活路
無名
17/09/10(日)12:50:48 ID:n9lkE8iQ
No.958016
del
>>957883
不然你以為買870送前科這笑話哪那來的
警察當時的做法就是不給買了870的人任何活路
要是當初公告說三個月或半年內主動繳回可免除刑責絕對不會被這樣罵
當初聯絡各家立委結果只有親民黨團(主要是劉文雄那邊)願意去了解 也打算要提案修改
結果劉先生猝逝後也沒下文了
這貨根本不懂問題點
17/09/10(日)12:52:25 ID:n9lkE8iQ
No.958017
del
>>957879
所以警察找上門你拿不出來時你要怎麼回答?
快說啊
無名
17/09/10(日)13:20:54 ID:BtPpxcbQ
No.958019
del
>>958017
任何答案都可以,你還有捌下去的可能
你拿得出來就已經是現行犯,沒有腦袋不用捌是有比較好吧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